出版時間:2009-5-1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人大法律評論》編輯委員會組 編 頁數(shù):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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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概要
《人大法律評論(2009年卷)(總第7輯)》創(chuàng)立的“如論講堂”欄目推出的是王利明教授、陳興良教授就學科的熱點問題以及發(fā)展歷程的點評。在本卷推出的“主題探討”中,王澤鑒先生的《人格權保護的課題與展望》與謝哲勝先生的《中國人格權法獨立成編及其基本內容的立法建議》提供了人格權法的最新研究成果。在論文欄目,我們推出了《律師業(yè)的課稅問題:法規(guī)與現(xiàn)實》、《論法定型不真正連帶責任及其在嚴格責任領域的擴展適用》、《論應收賬款融資中的權利沖突及解決路徑》和《物權變動的區(qū)分原則及其邏輯貫徹》四篇論文。在“評論”欄目,馬小紅教授從古代法與自然、法與人的關系中探討了古代社會中的法理學。李曉輝副教授從美國的法典化歷程、法典的地位以及法典的司法應用等幾個方面深入探討了美國普通法傳統(tǒng)之下的法典化的特旨。張遠煌教授對有組織犯罪發(fā)展形態(tài)的思考以及劉引玲教授的婚姻契約分析,無一不透露出學者對傳統(tǒng)問題的多視角思考。熊丙萬、周院生博士通過調研,對贓物善意取得制度的實踐需求進行了考察,并以此為基礎提出了具有創(chuàng)新精神的制度構想。高子程先生從司法實踐的角度解讀了我國新近出臺的《反壟斷法》,主張必須通過制定詳盡的實施細則來保障反壟斷法的有效實施。在“譯叢”欄目,陳虎博士翻譯了德國著名學者Detlev Frehsee教授的佳作,文中作者對被害人意愿、制度的發(fā)展、實踐與理論中存在問題等內容的分析,為我們開啟了深入了解德國犯罪人與被害人之間和解制度的視窗。在“書評欄目”,楊立新教授以“律師和法官的思想交流”為題,從一個獨特的角解讀了錢衛(wèi)清先生的《法官決策論》。而呂忠梅教授與劉超博士以對話方式完成了對汪勁教授《環(huán)境法學》一書的點評。二者均是形式新穎、文筆生動之佳作。
書籍目錄
·如論講堂·隱私權的新發(fā)展刑法知識的轉型與刑法理論的演進·主題探討:人格權法新展望·人格權保護的課題與展望——人格權的性質及構造:精神利益與財產利益的保護中國人格權法獨立成編及其基本內容的立法建議·論文·律師業(yè)的課稅問題:法規(guī)與現(xiàn)實論法定型不真正連帶責任及其在嚴格責任領域的擴展適用論應收賬款融資中的權利沖突及解決路徑論物權變動區(qū)分原則在無權處分領域之貫徹·評論·中國古代社會的法理學“水中之石”:普通法傳統(tǒng)中的美國法典化關于我國有組織犯罪的概念及發(fā)展形態(tài)的再思考婚姻契約之特性分析論贓物善意取得制度的實踐需求和具體構建——以追贓實踐面臨的困惑為視角論《反壟斷法》的缺失與完善·譯叢·德國刑事法律中的賠償和犯罪人一被害人和解:發(fā)展歷程與理論內涵·書評·律師和法官的思想交流——讀《法官決策論》戴上眼鏡讀書、摘下眼鏡對話——師生共評汪勁教授的《環(huán)境法學》編者手記
章節(jié)摘錄
如論講堂·隱私權的新發(fā)展王利明一、隱私權的產生與發(fā)展隱私權是公民享有的私生活安寧與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擾、知悉、搜集、利用和公開等的人格權。簡單地說,隱私權就是指個人對其私生活安寧、私生活秘密等享有的權利。在比較法上,各國關于保護隱私權的理念存有較大差異,歐洲以高度關注人格尊嚴為出發(fā)點來保護隱私,美國則基于對行為自由的追求來保護隱私。但毫無疑問的是,各國的隱私權規(guī)則是組織社會生活的一項基本規(guī)則,調整了人與人之間的一類重要關系,其確定了人與人之間的距離和行為的界限。隱私權是隨著社會的發(fā)展而提出來的一項人格權。早在古代的蒙昧時期,人類就以獸皮和樹葉遮掩身體,這一行為就出于人類的羞恥心理。據(jù)考證,古希臘就有公共領域和私人領域區(qū)分,但古希臘哲學家并沒有隱私權的概念。隨著社會的發(fā)展,一方面,從農業(yè)社會向工業(yè)社會轉型后,隱私的問題日益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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