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8-12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古法回眸》編委會 編 頁數(shù):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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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閱讀常常是功利性,而不是愉悅性的,學(xué)習(xí)主要是為了學(xué)到什么,然后得到什么,如果這么劃分,這本書應(yīng)該是愉悅為主的,如果它引起你對歷史、對法律、對規(guī)則變化的興趣,它能讓你在心中說一句:哦,原來變化是永遠的不變,不用迷信任何的權(quán)威,那么這本書就有了出版的價值。
書籍目錄
刑事法律制度 縱火罪 偽造貨幣罪 偷稅罪 殺人罪 故意傷害罪 強奸罪 綁架罪 拐賣人口罪 誣告罪 搶劫罪 賭博罪 窩藏罪 偽證罪 貪污受賄罪 徇私枉法罪民事法律制度 結(jié)婚 離婚 繼承制度 收養(yǎng)制度 典當 合同其他 古代的環(huán)境保護 古代律師制度
章節(jié)摘錄
近日驚見一條新聞:重慶出現(xiàn)一種百元假鈔,連驗鈔機也難以一次驗出真假,它的印刷圖案不僅具有凹凸感,連左下角的“100”圖樣也會在陽光下熠熠生輝——因為這個會變色的“100”是從真鈔上移花接木,嫁接而來!我們都知道造假幣這種活動在今天是違法的,它觸犯了我國刑法規(guī)定的偽造貨幣罪。那么在古代有沒有造假幣的人?他們是否構(gòu)成犯罪、要接受什么樣的懲罰呢?在距今太遙遠的古代,是否有人想到偽造貨幣,尚未可知。當時“商業(yè)”行為應(yīng)該極其罕見,偶爾有些交易,據(jù)說是用貝殼之類的東西充當?shù)葍r物——對于俯拾可得的貝殼,似乎用不著造假,下點工夫去撿,大概不難找到。但是從出土文物來看,有些貝殼上已經(jīng)采用了鎏金工藝。這是一種防造假措施,還是單純的裝飾功能?我們?nèi)狈ο噍o相成的材料去考證。假設(shè)它果然是一種華麗的防偽標志,那么足可證明:在那時,我們老祖宗中的某些人就開始使用沒有經(jīng)過官方認證的貝殼了。秦代有了關(guān)于盜鑄錢幣罪的明確記載。那時錢幣是金屬制品,需要鑄造,所以私自鑄錢幣就相當于我們今天的偽造貨幣罪。睡虎地秦簡《封診式》中記載了這樣一件事:有一天,秦國某地,甲、乙二人將丙、丁扭送到官府,還拿著一百一十個新錢和兩個鑄造錢幣用的模子。甲、乙控告說,丙私自鑄造了這些錢幣,丁是他助手,新錢和模子都是在他們家里搜查到的罪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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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法回眸》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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