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8-9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鄧宏光 頁數(shù):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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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受命為《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學術文庫》(以下簡稱《法學學術文庫》)寫序是件幸運的苦差事。言其幸運是組織的信任,言其苦差實頗費心力。愚意以為,《法學學術文庫》的出版是學??蒲械氖⑴e。述其作用論其特點,必須回放在一定的歷史背景下予以說明。偉人說過:忘記過去就意味著背叛。偉人還說過,沒有比較就沒有鑒別。眾所周知,今天的西南政法大學(1995年前名為西南政法學院,人們常簡稱其為西政)已經(jīng)五十有五啦,假如是個自然人,當此年齡段該是知天命多時了。五十五個年頭,它有過創(chuàng)業(yè)的艱辛,有過成功的喜悅,有過失敗的悲哀,有過耀眼的光環(huán)。它少年慘遭磨難,青年恰逢盛世。從縱向看,大致可切分為三個時期:第一,奠基期。時間跨度當從1953年建校算起至1966年上半年。學校從批準到選址,從選址到成立,從成立到教學,基本是順應政治之需。司法改革運動又“使一大批并無政治問題的法學專家、教授被拒之于新的司法機關和大學講壇之外”彼時不以做學問為時髦而以講政治為榮耀。雖有少許著述出臺但基本上是談不上法學研究的。
內(nèi)容概要
本書是國內(nèi)第一本專門研究商標顯著性的專著,作者在大量收集國內(nèi)外相關文獻,尤其是歐盟和美國的相關理論和實務的基礎上,以商標顯著性為基點,從商標顯著性的一般原理、商標顯著性與商標注冊、商標顯著性與商標保護三個方面分進行論述,明確提出 (1)我國《商標法》立法宗旨具有明顯的計劃經(jīng)濟色彩,應當借鑒國外成功經(jīng)驗將第1條修改為“為保護消費者和商標權人的利益,維護市場公平競爭,以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的發(fā)展,特制定本法”。(2)重構我國商標權取得模式,完善我國商標注冊申請實質(zhì)條件。(3)我國應當采納商標混淆理論,規(guī)定商標反淡化條款。
作者簡介
鄧宏光,男,湖南宜章人,1977年10月出生,副教授,法學博士。2002年碩士畢業(yè)后至今在西南政法大學學民商法學院任教,2006年破格晉升為副教授,被遴選為碩士生導師。主要研究方向為知識產(chǎn)權法和民法。曾在《現(xiàn)代法學》、《法學》等刊物發(fā)表論文三十余篇,參編、參譯專著教材近十部,代表作有《限制性損害賠償制度初探》、《論商標法的價值定位》等。
書籍目錄
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jié) 研究背景與選題意義 第二節(jié) 國內(nèi)外研究綜述 第三節(jié) 研究思路和方法 第四節(jié) 研究內(nèi)容 一、商標顯著性的一般原理 二、商標顯著性與商標注冊 三、商標顯著性與商標保護第二章 商標顯著性的一般理論 第一節(jié) 商標顯著性的界定 一、商標顯著性的學理界定 二、商標顯著性的法條表述 三、商標顯著性的符號學分析 第二節(jié) 商標顯著性的分類 一、固有的顯著性與獲得的顯著性 二、事實上的顯著性與法律上的顯著性 第三節(jié) 商標顯著性在商標法中的地位 一、商標顯著性核心地位的逐步確立 二、商標顯著性核心地位的理論依據(jù)第三章 商標顯著性與商標注冊 第一節(jié) 商標顯著性與商標權的取得 一、商標權從使用取得向注冊取得轉變的必然性 二、商標顯著性在商標注冊條件中的核心地位 第二節(jié) 商標顯著性的判斷 一、商標顯著性的一般判斷方法 二、傳統(tǒng)商標的顯著性之判斷 三、立體商標和顏色商標的顯著性之判斷 四、第二含義商標的界定第四章 商標顯著性與商標權保護之一:一般理論 第一節(jié) 商標權保護的范圍和理念 一、商標顯著性與商標權的保護范圍 二、我國商標保護理念應從保護商標標識轉變?yōu)楸Wo商標顯著性 第二節(jié) 商標顯著性與商標侵權 一、注冊型商標侵權與使用型商標侵權 二、商標直接侵權與商標間接侵權 三、商標直接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第五章 商標顯著性與商標權保護之二:防止商標混淆的可能性 第一節(jié) 商標混淆可能性的解讀 第二節(jié) 商標混淆可能性的類型 一、混淆時機的前后延伸 二、售后混淆 三、初始興趣混淆 第三節(jié) 判斷商標混淆可能性的相關因素 一、商標的顯著性 二、商標標識、商品服務的近似程度 三、相關公眾的經(jīng)驗水平和注意力程度 四、實際混淆的證據(jù) 五、行為人的主觀意圖第六章 商標顯著性與商標權保護之三:防止商標淡化 第一節(jié) 我國《商標法》尚未承認反商標淡化 第二節(jié) 美國和歐盟商標反淡化的立法與實踐 一、美國商標反淡化的立法與實踐 二、歐盟商標反淡化的立法與實踐 第三節(jié) 美國和歐盟商標反淡化法對我國的啟示第七章 從商標顯著性談我國商標法的完善 第一節(jié) 商標顯著性與我國商標立法宗旨的完善 一、刪除“加強商標管理”之規(guī)定 二、將“維護消費者利益”作為第一立法宗旨 三、將“保護商標專用權”改為“保護商標權人利益” 四、增加“維護市場公平競爭” 第二節(jié) 商標顯著性與我國商標注冊制度的完善 第三節(jié) 商標顯著性與我國商標侵權救濟的完善參考文獻后記
章節(jié)摘錄
(一)商標顯著性與商標功能的關系商標具有多種不同的經(jīng)濟功能,在討論商標權的保護范圍時,往往要從商標的功能著手。商標的功能主要有指示商品來源功能(origin function)、保證商品質(zhì)量功能(quality or guarantee function)和投資(廣告)功能(jnvestment or advertising function)。商標指示商品來源的功能是其基本功能,從不太嚴格的意義上來說,商標的顯著性與商標的指示商品來源功能之間可以畫等號。商標具有指示商品來源的功能,是指商標能夠指示商品或服務的來源。商標的指示商品來源功能是商標獲得保護的基礎。消費者在作出購買決定前,往往面臨著無數(shù)的選擇機會,而理性判斷和情感偏好是決定購買與否的重要因素。在消費者作出購買哪種產(chǎn)品的判斷時,商標成為其中最關鍵的因素。雖然我們已經(jīng)不能像早期社會一樣對商品生產(chǎn)者知根知底,生產(chǎn)規(guī)模的擴大、貿(mào)易的發(fā)展以及信息的海量增長,使得我們對自己購買產(chǎn)品的生產(chǎn)者知之甚少,甚至一無所知,但我們憑借著商標,知道標有相同商標的商品來源于同一個生產(chǎn)廠商,或者是在商標權人監(jiān)督控制之下生產(chǎn)的。商標指示商品來源的功能已經(jīng)隨社會的變化而發(fā)生變化,由原來的“具名來源”發(fā)展到“匿名來源”。即便如此,消費者對商品或服務來源的興趣仍然沒有發(fā)生本質(zhì)的變化,他們關心商品或服務的來源,最主要的還是因為關系商晶或服務的質(zhì)量。
后記
本書是在我博士論文的基礎上修改補充而成。2004年到2006年期間,我在重慶大學法學院師從許明月先生攻讀博士學位,經(jīng)過一年多的艱辛勞動,終于完成了題為《商標顯著性法律問題研究》的學位論文,并順利通過答辯獲得博士學位。選擇商標顯著性作為研究的主要對象,除了自己對商標法的研究興趣外,還源于對一些社會事實的關注。許多知名的地名和書名被一些企業(yè)注冊為商標,導致許多企業(yè)陷入似乎不太公平的商標侵權糾紛中,如云南紅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因他人將“紅河”注冊為商標而幾度陷入商標糾紛,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因沃恩公司將“彼得兔”文字及圖注冊為商標,導致其出版已進人公有領域的“彼得兔”系列圖書的行為被認定為商標侵權,更有一些日本企業(yè)將中國的四大名著搶注為商標,并以此作為阻斷中國企業(yè)開發(fā)相應題材的四游戲軟件之“防火墻”。
編輯推薦
《商標法的理論基礎:以商標顯著性為中心》編輯推薦: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學術文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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