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8-7 出版社:宋儒亮 法律出版社 (2008-07出版) 作者:宋儒亮 頁數(shù):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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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死亡認定不可逆。心肺器官可以移植,心肺死亡認定具有可逆性,心臟死亡患者最終不必然死亡,心肺死亡不再是人最終死亡標志。腦無法移植,腦死亡認定不具有可逆性,腦死亡患者最終必然死亡,腦死亡才是人最終死亡符號。死亡認定依靠標準。心死亡標準和腦死亡標準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死亡標準。死亡認定適用標準不同,死亡認定結論不同。消除死亡認定不確定性應當從死亡標準入手。心肺死亡標準是死亡認定的中間標準,腦死亡標準是死亡認定的最終標準。繼續(xù)沿用傳統(tǒng)心肺死亡標準,干擾死亡認定,誤導死亡認定真相,延緩醫(yī)學科學進步,加劇器官供體濫用。死亡認定標準應當唯一和統(tǒng)一,即死亡標準只能是腦死亡標準而不是心肺死亡標準。應當由腦死亡標準取代心肺死亡標準,但僅憑腦死亡標準本身具有的正確性、精確性與科學性還不足以實現(xiàn)腦死亡標準取代心肺死亡標準的目標。死亡標準與器官移植之間存在著關聯(lián)與風險。改變死亡標準,引發(fā)死亡認定和器官再利用爭議。一個心不跳了、呼吸停了、脈搏沒了、意識喪失了的心肺死亡患者,按照傳統(tǒng)心肺死亡標準結論而停止繼續(xù)救治,醫(yī)師支持、他人理解而且其近親屬即使難接受但不至于反對,摘除其同意捐獻的器官并不是禁忌;一個心還跳、呼吸還存、脈搏還動、意識喪失了的腦死亡患者,根據(jù)腦死亡標準結論而停止繼續(xù)救治,不僅醫(yī)師難執(zhí)行、他人要質疑而且其近親屬不接受,摘除其同意捐獻的器官難免發(fā)生沖突。不僅如此,一般而言,腦死亡尸體器官較心肺死亡尸體器官更適宜作為器官供體來源,所以,改變醫(yī)學死亡標準但卻無法律跟進與認可,一方面,直接加劇死亡認定的無序、濫用。“有的人活著,他已經(jīng)死了;有的人死了,他還活著?!币粋€同時具有活人和死人某些生命特征的腦死亡者究竟是活人還是死人,是一個令傳統(tǒng)醫(yī)學難堪、尋常百姓難辦和國家必須表態(tài)之事。另一方面,存在為非法摘除器官開方便之門之嫌,直接引發(fā)非法摘除、買賣或變相買賣器官之風險。
內(nèi)容概要
《腦死亡與器官移植——關聯(lián)、爭議與立法》是“腦死亡立法問題研究”課題的研究成果,之所以能夠成書,特別感謝法律出版社潘洪興、孫慧、林紅和馬珊珊編輯。作為編輯,與他(她)們的溝通十分放松和愉快,我為能夠成為他們的一名作者而感到十分高興。 《腦死亡與器官移植——關聯(lián)、爭議與立法》的改稿、審稿過程中,要感謝畢成、宋瑞蘭夫婦、李立女士、柯旭女士和碩士研究生郭祎、陳樹鵬、尹小明、謝禮嫻、末江濤、盧盛羽,他(她)們的閱讀和意見,讓整個書稿從結構、內(nèi)容、細節(jié)到觀點都有了進一步的深入。
作者簡介
宋儒亮,男,祖籍安徽,生于新疆,工作廣東,在讀博士。先后畢業(yè)于新疆醫(yī)科大學、中山大學和中央黨校,分別獲得醫(yī)學學士學位、法學學士學位和法學碩士學位;現(xiàn)就讀于四川大學,攻讀循證醫(yī)學專業(yè)博士學位?,F(xiàn)為中共廣東省委黨校法學部/廣東行政學院法學系副主任,法律學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兼任廣東省青年聯(lián)合會第九屆委員會委員、廣東省律師協(xié)會醫(yī)療法律專業(yè)委員會主任等職務。目前主要從事醫(yī)療衛(wèi)生、行政、民商事等方面的教學、理論研究和律師實務工作。
書籍目錄
第一章 死亡 第一節(jié) 死亡疑惑 第二節(jié) 死亡解讀 第三節(jié) 死亡類型 第四節(jié) 植物人與安樂死 第五節(jié) 醫(yī)情醫(yī)況 第二章 心死亡標準與腦死亡標準爭議 第一節(jié) 概述 第二節(jié) 存在弊端 第三節(jié) 標準之爭 第四節(jié) 標準取代 第三章 腦死亡與器官移植立法的比較研究 第一節(jié) 國外的腦死亡與器官移植 第二節(jié) 中國的腦死亡與器官移植 第三節(jié) 反思比較與借鑒啟示 第四章 腦死亡和器官移植的立法理由 第一節(jié) 醫(yī)學規(guī)律支持 第二節(jié) 倫理道德無害 第三節(jié) 滿足法理正當 第四節(jié) 社會利益優(yōu)越 第五章 腦死亡與器宜移植的立法共識 第一節(jié) 法律關系 第二節(jié) 風險因素 第三節(jié) 立法共識 第六章 腦死亡和器富移植的立法程式 第一節(jié) 淵源與形式 第二節(jié) 權限與路徑 第三節(jié) 程序與考量 第七章 腦死亡和器官移植法的構想構思 第一節(jié) 目的體系 第二節(jié) 基本原則 第三節(jié) 主要內(nèi)容 第四節(jié) 法律責任 附錄 后記 參考文獻
章節(jié)摘錄
插圖:第一章 死亡中國著名詩人臧克家在《有的人》中寫道:“有的人活著,他已經(jīng)死了;有的人死了,他還活著?!痹娋湟鸭矣鲬魰?,詩詞表達的詩意卻遠未窮盡,比如在人最終的死活問題上,詩詞“有的人”是一個現(xiàn)實存在嗎?詩詞引出一個疑問,誘發(fā)一個謎團。國外哲人寫道:“無論我們有什么樣的技能,做出什么樣的努力,有著什么樣的渴望,在生活中有什么樣的行為,死神最終都會與我們相遇。無論強者或弱者,聰明的人還是無知的人,富有的人還是貧窮的人,好人還是壞人,我們最終都必須向死亡彎下腰來。死亡是生命中唯一絕對的常數(shù),但它同時一直都是生命中最大的謎團,無論我們最后變成在科學上何等先進的人,都無法破解人體死亡的那一刻發(fā)生在我們身上的秘密事件?!敝袊脑娙撕蛧獾恼苋岁P于生與死的謎團,即使在21世紀的今天,我們能圓滿回答嗎?誰也不甘心死亡,誰都離不開死亡。死亡話題開放,任何人——文盲和非文盲——都可暢談死亡、描述死亡、解釋死亡、預測死亡、論證死亡、解讀死亡、剖析死亡,但無人能獨享死亡專屬話語權。死亡后果家喻戶曉、廣為人知,但死亡認定卻非人人皆知、通俗易懂。謎團仍未破解,一直持續(xù)著;揭謎仍在進行,一絲未松懈。揭謎已到了現(xiàn)今:心肺死亡還是人之最終死亡嗎?腦死亡是人的最終死亡嗎?第一節(jié)死亡疑惑手搭其脈、眼見其鼻、耳貼其心、口呼其人,一旦見其脈消失、鼻無氣、心不跳、意識喪,“眼見為實”,按心死亡臨床醫(yī)學診斷標準(簡稱心死亡標準,下同)或肺死亡臨床醫(yī)學診斷標準(簡稱肺死亡標準,下同),即可判斷患者已經(jīng)死亡。不信,存疑問,無須高端醫(yī)學設備和技術,臨床憑心電監(jiān)護儀做出死亡認定:心電圖是一直線就可宣告患者臨床死亡。其背后認定標準就是心死亡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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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死亡與器官移植關聯(lián)爭議與立法》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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