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8-1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張世琦 著 頁數(shù):318
內容概要
《中國刑事犯罪立案·定罪·量刑標準3: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瀆職犯罪》內容新、罪名全、語言通俗易懂、實用性強。它不僅是法律工作者的必備工具書,也是一般社會公民學習刑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必備讀物。刑法的主要內容,就是要確定哪些行為是犯罪、是否可以達到立案的標準、其罪名怎樣、對各種犯罪要根據哪些情況決定刑罰、具體的刑罰又是什么。共有四冊,內容分別是:(1)定罪、量刑總原則;(2)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國防利益和侵犯人身權利、民主權利、財產方面的犯罪及軍職罪;(3)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瀆職犯罪;(4)破壞經濟秩序、貪污賄賂犯罪。
作者簡介
張世琦,男,1948年出生于遼寧省營口市鲅魚圈區(qū)三家子村。1972年上大學,1979年到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至今,具體從事審判工作,系中國高級法官,法學客座教授。張世琦在法院工作20余年,年年大幅度超額完成工作任務,并因辦案細致、認真被嘉獎和兩次立功受獎。與此同時,他在報刊上發(fā)表200余篇文章,還自著、合著、主編了數(shù)十本法學書籍,為全國眾多法學愛好者所熟知,并成為當代中國著書頗豐的高級法官。
書籍目錄
第一章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方面的犯罪第一節(jié) 擾亂公共秩序罪1.妨害公務罪(第277條)2.煽動暴力抗拒法律實施罪(第278條)3.招搖撞騙罪(第279條)4.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第280條第1款)5.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第280條第1款)6.偽造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第280條第2款)7.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罪(第280條第3款)8.非法生產、買賣警用裝備罪(第281條)9.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第282條第1款)10.非法持有國家絕密、機密文件、資料、物品罪(第282條第2款)11.非法生產、銷售間諜專用器材罪(第283條)12.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第284條)13.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罪(第285條)14.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罪(第286條)15.擾亂無線電通訊管理秩序罪(第288條)16.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第290條第1款)17.聚眾沖擊國家機關罪(第290條第2款)18.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第291 條)19.投放虛假危險物質罪(第291條之一)20.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第291條之一)21.聚眾斗毆罪(第292條第1款)22.尋釁滋事罪(第293條)23.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第294條第1款)24.入境發(fā)展黑社會組織罪(第294條第2款)25.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第294條第4款)26.傳授犯罪方法罪(第295條)27.非法集會、游行、示威罪(第296條)28.非法攜帶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參加集會、游行、示威罪(第297條)29.破壞集會、游行、示威罪(第298條)30.侮辱國旗、國徵罪(第299條)31.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利用迷信破壞法律實施罪(第300條第1款)32.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第300條第2款)33.聚眾淫亂罪(第301條第1款)34.引誘未成年人聚眾淫亂罪(第301條第2款)35.盜竊、侮辱尸體罪(第302條)36.賭博罪(第303條第1款)37.開設賭場罪(第303條第2款)38.故意延誤投遞郵件罪(第304條)第二節(jié) 妨害司法罪1.偽證罪(第305條)2.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毀滅證據、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第306條)3.妨害作證罪(第307條第1款)4.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第307條第2款)5.打擊報復證人罪(第308條)6.擾亂法庭秩序罪(第309條)7.窩藏、包庇罪(第310條)8.拒絕提供間諜犯罪證據罪(第311條)9.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第312條)10.拒不執(zhí)行判決、裁定罪(第313條)11.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罪(第314條)12.破壞監(jiān)管秩序罪(第315條)13.脫逃罪(第316條第1款)14.劫奪被押解人員罪(第316條第2款)15.組織越獄罪(第317條第1款)16.暴動越獄罪(第317條第2款)17.聚眾持械劫獄罪(第317條第2款)第三節(jié) 妨害國(邊)境管理罪1.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第318條)2.騙取出境證件罪(第319條)3.提供偽造、變造的出入境證件罪(第320條)4.出售出入境證件罪(第320條)5.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罪(第321條)6.偷越國(邊)境罪(第322條)7.破壞界碑、界樁罪(第323條)8.破壞永久性測量標志罪(第323條)第四節(jié) 妨害文物管理罪1.故意損毀文物罪(第324條第1款)2.故意損毀名勝古跡罪(第324條第2款)3.過失損毀文物罪(第324條第3款)4.非法向外國人出售、贈送珍貴文物罪(第325條)5.倒賣文物罪(第326條)6.非法出售、私贈文物藏品罪(第327條)7.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第328條第1款)8.盜掘古人類化石、古脊椎動物化石罪(第328條第2款)9.搶奪、竊取國有檔案罪(第329條第1款)10.擅自出賣、轉讓國有檔案罪(第329條第2款)第五節(jié) 危害公共衛(wèi)生罪1.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第330條)2.傳染病菌種、毒種擴散罪(第331條)3.妨害國境衛(wèi)生檢疫罪(第332條)4.非法組織賣血罪(第333條第1款)5.強迫賣血罪(第333條第1款)6.非法采集、供應血液、制作、供應血液制品罪(第334條第1款)7.采集、供應血液、制作、供應血液制品事故罪(第334條第2款)8.醫(yī)療事故罪(第335條)9.非法行醫(yī)罪(第336條第1款)10.非法進行節(jié)育手術罪(第336條第2款)11.逃避動植物檢疫罪(第337條)第六節(jié) 破壞環(huán)境資源保護罪1.重大環(huán)境污染事故罪(第338條)2.非法處置進口的固體廢物罪(第339條第1款)3.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罪(第339條第2款)4.非法捕撈水產品罪(第340條)5.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第341條第1款)6.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第341條第1款)7.非法狩獵罪(第341條第2款)8.非法占用農用地罪(第342條)9.非法采礦罪(第343條第1款)10.破壞性采礦罪(第343條第2款)11.非法采伐、毀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第344條)12.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制品罪(第344條) f175)13.盜伐林木罪(第345條第1款)14.濫伐林木罪(第345條第2款)15.非法收購、運輸盜伐、濫伐的林木罪(第345條第3款)第七節(jié)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1.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第347條)2.非法持有毒品罪(第348條)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第349條第1款、第2款)4.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毒贓罪(第349條第1款)5.走私制毒物品罪(第350條第1款)6.非法買賣制毒物品罪(第350條第1款)7.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第351條)8.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毒品原植物種子、幼苗罪(第352條)9.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罪(第353條第1款)10.強迫他人吸毒罪(第353條第2款)11.容留他人吸毒罪(第354條)12.非法提供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罪(第355條)第八節(jié) 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1.組織賣淫罪(第358條第1款)2.強迫賣淫罪(第358條第1款)3.協(xié)助組織賣淫罪(第358條第3款)4.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第359條第1款)5.引誘幼女賣淫罪(第359條第2款)6.傳播性病罪(第360條第1款)7.嫖宿幼女罪(第360條第2款)第九節(jié) 制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罪1.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第363條第1款)2.為他人提供書號出版淫穢書刊罪(第363條第2款)3.傳播淫穢物品罪(第364條第1款)4.組織播放淫穢音像制品罪(第364條第2款)5.組織淫穢表演罪(第365條)第二章 瀆職方面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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