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6-9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朱代恒 等著 頁數:326 字數:255000
內容概要
英國法律史學家亨利·梅英在其名著《古代法》中這樣說道:“一個國家文化的高低,看它的民法和刑法的比例就能知道。大凡半開化的國家,民法少而刑法多,進化的國家,民法多而刑法少?!贝搜允欠袷墙^對真理且不去論它,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它說出了民法(包括商法)以其特有的精神和作用映襯著社會的進步和文明,成為整個社會文明進步和文明程度的標志之一。那么,繼承法律制度作為民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其在社會文明進程中的作用便是顯而易見的了?! ∝敭a繼承,作為一項法律制度,就其本質而言是私有制的產物,是建立在財產私有制基礎上的為保護私有財產而設立的專門法律制度。在我國,雖然是以公有制為主體,但同時也從法律上對合法的私有財產予以肯定并且以國家強制力作為后盾對其進行保護。這種保護不僅體現在財產所有人生前,也體現在其死后,這在我國的《憲法》、《民法通則》中均有體現,而《繼承法》就是直接體現財產所有人死后其財產如何保護的專門法律制度?! ‰S著我國社會經濟的飛速發(fā)展,市場機制的日臻完善,人們通過自己的努力和勞動積累的私有財產也日漸增多,相信人們對如何保護自己的合法財產,包括死后財產如何處置的法律需求也是日漸強烈。尤其是在遺產處理問題上,從小的方面講,關系到家庭的和睦與否,遺產問題處理得好,家庭就和睦,反之則不和睦;從大的方面看,也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密切相關,家庭是社會的基本細胞,家庭和諧是社會和諧的基礎,如果構成社會的基本細胞出了問題,那么必然給構建和諧社會帶來消極影響。正是基于此考慮,重慶原野律師事務所組織了本所多名法律功底深厚、具有豐富執(zhí)業(yè)經驗的律師根據我國繼承法、有關繼承法理論并結合自己在執(zhí)業(yè)中積累的經驗編寫了《繼承之爭——繼承糾紛典型案例評析》一書敬奉給廣大讀者,希望能帶給您有益的啟示。 本書有別于其他的法律知識讀物之處在于它不僅通過案例的評析向讀者傳遞法律條文信息,而且同時也將一些基本的法律理論知識深入淺出地介紹給廣大讀者,這不僅方便普通讀者學習理解我國繼承法,解決遺產繼承中的實際問題,同時也可作為從事法律服務工作尤其是基層法律工作者在從事法律服務時的參考以及大專院校法律專業(yè)的學生和正在參加法律自學考試的有志學者學習繼承法律制度時的參考讀物。
書籍目錄
第一章 遺產及其范圍 第一節(jié) 以案說法 案例1 父母雙亡14歲少年因父欠下巨額債 案例2 職工買斷工齡款非個人財產 案例3 種不好果樹收你沒商量 案例4 承租人死亡家人可續(xù)租 案例5 房主死亡房屋被拆繼承人有權要求補償 案例6 婚前丈夫按揭房婚后夫妻同還貸房子屬于誰 案例7 復轉軍人復轉費應屬個人財產 案例8 債務人到期不還錢兒子替父實現抵押權 案例9 見義勇為生債權繼承人可繼承 案例10 欲代子職做股東其他股東不同意 案例11 父親遺作被盜用要求對方付賠償 案例12 被繼承人個人擁有的商標繼承人可繼承 案例13 指定了受益人的人身保險金不屬遺產 案例14 死亡賠償金不是遺產 案例15 ??顚S蒙鐣杩畈皇沁z產 案例16 百萬彩金引發(fā)繼承紛爭 第二節(jié) 律師綜述第二章 繼承與繼承順序 第一節(jié) 以案說法 案例17 情婦發(fā)妻為爭遺產對簿公堂 案例18 親子繼子爭遺產只為亡父留遺囑 案例19 老翁病故留遺產孝順兒媳該繼承 案例20 放棄繼承又反悔法院判決不支持 案例21 離婚判決未生效遺產同樣該繼承 案例22 喪偶兒媳無論是否再婚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時不影響其子女代位繼承 案例23 轉繼承份額應當扣除被轉繼承人配偶之部分 案例24 轉繼承及轉繼承中的代位繼承 案例25 老人遺愿不能夠排除孫子女代位繼承公司股份的權利 案例26 代位不適用遺囑繼承 案例27 寡婦養(yǎng)子不能代位亡夫繼承遺產 案例28 代位繼承人不受輩數的限制 案例29 繼子女之子女可代位繼承 案例30 父母喪失繼承權 子女可適當分得遺產 第二節(jié) 律師綜述第三章 繼承開始與訴訟時效 第一節(jié) 以案說法 案例31 二老同日亡 繼承有先后 案例32 宣告死亡 財產可繼承 ……第四章 繼承權喪失第五章 遺囑、遺贈扶養(yǎng)協(xié)議第六章 遺產處理第七章 涉外繼承附錄
圖書封面
評論、評分、閱讀與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