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6-3 出版社:第1版 (2006年3月1日) 作者:姚金菊 頁數(shù):224 字數(shù):443000
內(nèi)容概要
三大實體法和三大訴訟法在司考中占據(jù)絕對的主體地位,總分值達到了70%至80%。如果能把握好這“六大巨頭”,勝利將近在咫尺。這“六大巨頭”在整個法律體系中位居基礎與核心地位,因此試題難度不斷攀升,成為司法考試的“爬坡區(qū)”。許多考生都有這樣的感覺,復習多遍后,仍然不會做題,這主要是沒有理解考點的關鍵內(nèi)容。那么,如何突破司法考試的“爬坡區(qū)”呢? 其實,很多考生只是缺乏只言片語的點睛指導,正是那關鍵的點睛之語,可以讓考生對考點豁然頓悟,突破自身的極限,幫助考生順利通過“爬坡區(qū)”。 為此,我們特意組織了一批司法考試培訓市場的后起之秀,他們活躍于北京各大司法考試培訓學校,用他們所積累的培訓經(jīng)驗,傾心打造本套叢書,以期對考生理解、記憶和應用法律有所益處,幫助考生順利通過司法考試。 (一)本書體例 1.[基礎理論]:選擇重要考點,總結基礎理論,突出需要重點記憶的知識點。其中的“易錯點提示”,為考生指出了本考點易混淆、出錯的知識點,讓考生如臨課堂,豁然開朗。 2.[突破案例]:練習是通過司法考試的必要途徑,尤其是案例練習,突破了簡單記憶的局限,培養(yǎng)考生用法條和理論解決實際問題的應用能力。本欄目摘選典型案例,著重于與考點相關、易混淆知識點,例如對于本考點所涉及的基礎理論的特殊和例外規(guī)定,司法考試中考生很難注意到的思維死角,以及通過橫向?qū)Ρ鹊确绞襟w現(xiàn)的容易出錯、混淆的知識點等等,加強考生對于相關知識的深度理解和應用能力,訓練考生的答題思路。 3.[突破要訣]:針對司法考試培訓中多數(shù)考生遇到的瓶頸問題,本欄目從容易混淆和出錯處、如何記憶、如何區(qū)分等方面進行簡要歸納和總結,加深考生對于重點、難點和疑點的記憶與理解。 (二)備戰(zhàn)司法考試的建議 1.注重案例練習的作用。準備司法考試,或者說學習任何東西,要解決的就是三個問題:理解、記憶和應用。理解是前提,記憶是關鍵,而應用是目的。法律不是用來看的也不是用來學的,而是用來用的。司法考試作為法律職業(yè)的資格考試,考查的主要對象并非是高深的法學理論,而是將法律規(guī)范運用到具體案例的能力。這在司法考試的試題中表現(xiàn)為:沒有名詞解釋,沒有簡答,80%的題目都是小案例。因此,編者認為,司法考試成敗的關鍵在于考生是否能夠?qū)⒆约核斫夂陀洃浀姆芍R運用到具體的語境中。 案例練習能將法律規(guī)范與法律規(guī)范、法律規(guī)范與具體事實(具體語境)聯(lián)系起來,在這種穿梭聯(lián)系的過程中,既可以培養(yǎng)自己的法律邏輯思維,又可以將分散的法律知識整合為一個整體,最終解決法律知識的應用問題。因此,在單純記憶性考題減少、小型案例題逐漸增多的司法考試中,考生應當明確案例練習的重要性,在記憶、理解法條和基礎理論的同時,在案例中靈活應用所學知識,走出復習多遍后仍然不會做題的困境。 2.慎用“題海戰(zhàn)術”。一些考生走人誤區(qū),以為題海戰(zhàn)術就能萬事大吉,于是不惜代價,購買了各種各樣的參考書,期望通過全方位的練習,達到通過司法考試的目的,結果每本參考書都只能走馬觀花地翻閱,甚至不一定有時間翻閱,花費了大量時間和金錢,卻收效甚微。 其實,“萬變不離其宗”,無論歷屆司法考試的題型如何變化,其內(nèi)容都根源于教材。因此,首先要抓住教材,才能把握方向。習題的作用在于幫助考生發(fā)現(xiàn)自己的薄弱點,鞏固自己的記憶,促進對知識的理解。因此,我們的建議是:在教材之外,抓住一本或者一套適合自己的參考書,讀透每一個知識點,并在復習后期對真題進行分析和研究,把握出題思路和考點,對于應試有著不可忽視的作用。 3.勿執(zhí)著于爭議問題。目前,市面上各種司法考試的輔導書可謂層出不窮,各類輔導班如雨后春筍,這為考生準備考試提供了有力的武器。不過,細心的考生會發(fā)現(xiàn),不同圖書對同一個試題的解答可能相異,不同輔導教師對個別考點的觀點也可能不同,這給考生造成了很大的困惑,有部分考生因此不知道如何面對這樣的問題。 對此,我們的建議是:一方面,有爭議的考點往往不是司法考試的重點,千萬不要執(zhí)著于個別問題,而影響對整個考試的復習效率。另一方面,就考試本身而言,對于有爭議的問題,要以司法部考試中心編審的大綱和最新教材為主,把大綱和教材讀透、讀薄,是考試制勝的法寶。 4.權衡放棄的利弊。司法考試確實是一門“放棄”的藝術,考生在復習的時候,應當懂得“放棄”與“選擇”,以最少的投入,獲得最大的回報。但在實際操作中,放棄容易而藝術難!部分考生單純地放棄一些小學科,往往導致最容易得到的分數(shù)沒有得到,而想要得到的分數(shù)不一定得到,以致沒能通過司法考試。 對此,我們的建議是:首先要明確“放棄”的方向,“放棄”并非是單純的舍棄,而應當合理支配時間,抓住重點,突破難點。其次,當我們的放棄水平還達不到“藝術”之境界時,那么還是請記住那句話:基本的永遠是重要的,最基本的永遠是最重要的!
書籍目錄
專題一 行政法基礎理論專題二 行政組織與公務員專題三 抽象行政行為專題四 具體行政行為專題五 行政強制專題六 行政許可專題七 行政處罰專題八 政府采購專題九 行政應急專題十 對行政的監(jiān)督和權利救濟概述專題十一 行政復議專題十二 行政訴訟概述專題十三 行政訴訟受案范圍專題十四 行政訴訟管轄制度專題十五 行政訴訟參加人專題十六 行政訴訟程序?qū)n}十七 行政訴訟證據(jù)制度專題十八 行政訴訟審理的特殊制度專題十九 行政訴訟裁判制度專題二十 行政訴訟執(zhí)行制度專題二十一 國家賠償概述專題二十二 行政賠償專題二十三 司法賠償專題二十四 國家賠償方式、計算標準和費用專題二十五 時效制度
圖書封面
評論、評分、閱讀與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