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6-1 出版社:測繪出版社 作者:本社 編 頁數:30 字數:60000
內容概要
本標準代替CH/T 1004--1999{測繪技術設計規(guī)定》。
本標準與CH/T 1004--1999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標準的體例按照GB/T 1.1—200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guī)定》的要求編寫。
——對測繪技術設計的過程重新進行了規(guī)定,即將測繪技術設計過程劃分為策劃、設計輸入、設計輸出、設計評審、驗證(必要時)、審批和更改。因此,增加了“策劃”的內容;將原標準“技術設計的依據”的有關內容,改寫成了“設計輸入”;將原標準“項目設計書的內容”和“專業(yè)設計書的內容”并人到“設計輸出”中;將原標準“審批程序”的有關內容改寫成了“設計評審”、“設計驗證”、“設計審批”和“設計更改”。
——增加了“測繪項目”、“測繪技術設計”、“測繪技術設計文件”、“技術設計更改文件”、“設計過程”、“設計輸入”、“設計輸出”、“設計評審”、“設計驗證”等一組術語及其定義的描述。
——將“專業(yè)設計”改為“專業(yè)技術設計”,以突出其設計內容的特點。
——“專業(yè)技術設計書的內容”中,增加了專業(yè)技術設計書通常應包括的主要部分和各部分內容編寫的一般要求。將對各專業(yè)技術設計書內容的具體要求放入了規(guī)范性附錄F,其中增加了“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建庫”專業(yè)技術設計的內容;“大地測量”中增加了“選點、埋石”和“全球定位系統(tǒng)(GPS)測量”;將原來的“地形測量”內容分為“攝影測量與遙感”與“野外地形數據采集及成圖”兩個測繪專業(yè);“攝影測量與遙感”中,增加了“遙感”的有關內容;將原來的“地圖制圖”與“地圖制印”合并為“地圖制圖與印刷”,“地圖制圖”中增加了“電子地圖”內容;增加了“界線測繪”,并將原標準中的“多用途地籍測繪基礎資料測繪”內容改寫為“地籍測繪”和“房產測繪”,新增了“境界測繪”內容。
——增加了資料性附錄“幅面、封面格式和字體、字號”(見附錄B)。
——增加了資料性附錄“設計策劃要求”(見附錄C)。
——增加了資料性附錄“設計輸入及其評審要求”(見附錄D)。
——增加了資料性附錄“設計評審的內容和要求”(見附錄G)。
本標準的附錄F為規(guī)范性附錄,附錄A、附錄B、附錄C、附錄D、附錄E、附錄G為資料性附錄。
本標準由國家測繪局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國家測繪局測繪標準化研究所。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呂玉霞、龐尚益、桑東文。
本標準所代替的歷次版本發(fā)布情況為:
——CH/T1004—1999
書籍目錄
前言
1 范圍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3 術語和定義
3.1 測繪項目
3.2 測繪技術設計
3.3 測繪技術設計文件
3.4 技術設計更改文件
3.5 設計過程
3.6 設計輸入
3.7 設計輸出
3.8 設計評審
3.9 設計驗證
4 總則
5 設計過程及內容要求
5.1 策劃
5.2 設計輸入
5.3 設計輸出
5.4 設計評審
5.5 設計驗證
5.6 設計審批
5.7 設計更改
附錄A(資料性附錄) 踏勘報告的主要內容
附錄B(資料性附錄) 幅面、封面格式和字體、字號
附錄C(資料性附錄) 設計策劃要求
附錄D(資料性附錄) 設計輸入及其評審要求
附錄E(資料性附錄) 設計附圖的類型、內容和要求
附錄F(規(guī)范性附錄) 各專業(yè)技術設計書的內容和要求
附錄G(資料性附錄) 設計評審的內容和要求
參考文獻
章節(jié)摘錄
4.1 測繪技術設計的目的是制定切實可行的技術方案,保證測繪成果(或產品)符合技術標準和滿足顧客要求,并獲得最佳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因此,每個測繪項目作業(yè)前應進行技術設計?! ?.2 測繪技術設計分為項目設計和專業(yè)技術設計。項目設計是對測繪項目進行的綜合性整體設計。專業(yè)技術設計是對測繪專業(yè)活動的技術要求進行設計。它是在項目設計基礎上,按照測繪活動內容進行的具體設計,是指導測繪生產的主要技術依據。對于工作量較小的項目,可根據需要將項目設計和專業(yè)技術設計合并為項目設計。 4.3 項目設計由承擔項目的法人單位負責;專業(yè)技術設計由具體承擔相應測繪專業(yè)任務的法人單位負責?! ?.4 技術設計文件是測繪生產的主要技術依據,也是影響測繪成果(或產品)能否滿足顧客要求和技術標準的關鍵因素。為了確保技術設計文件滿足規(guī)定要求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測繪技術的設計活動應按照策劃、設計輸入、設計輸出、評審、驗證(必要時)、審批的程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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