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2-8 出版社:人民體育出版社 作者:韓勇 頁數(shù):230 字數(shù):280000
內容概要
本書為國內第一本關于學校體育傷害研究與解讀的專著。學校體育傷害事故所產生的法律糾紛厚見不鮮,因此,如何預防體育傷害,如何規(guī)避體育傷害的法律風險,成為體育教師和學校密切關注的問題。本書以民法和侵權法最前沿的理論視角來解決體育傷害中的法律問題,對學校與學生關系、學生傷害事故的歸責原則,學生體育傷害事故的責任構成等進行梳理,尤其對典型號學校體育傷害責任的各類情況進行了詳細分析,大量鮮活的案例為本書的理論闡述提供了注釋,具有很強的實踐指導意義。
作者簡介
韓勇,女,1974年生,中國社科院法學所博士后,首都體育學院副教授。具有法律和體育雙重背景,獲得法學學士學位和教育學(體育)碩士、博士學位。自2000年起從事體育法教學研究工作,是國內體育法領域具有扎實專業(yè)基礎和穩(wěn)定研究方向的青年學者。目前已出版專著4部,譯著l部,主持國家體育總局、北京市教委等課題8項,發(fā)表學術期刊論文和學術會議論文40余篇。其中,
《體育與法律》
(人民體育出版社,2006年,46.8萬字)是國內第一本體育法案例集,在全國體育法教學中廣泛使用;
《體育法的理論與實踐》
(北京體育大學出版社,2009年,80萬字)是目前國內最為全面反映我國體育法研究現(xiàn)狀的專著,此書在體例上進行了創(chuàng)新,不再使用傳統(tǒng)體育法學專著教材“注釋法學”的體例,而以體育中的法律問題為中心重構了體育法內容體系,被國內同行評價為體育法學研究“一個時代的開始”,并被一些學校選為研究生教材。
作者多年來密切關注體育實踐中的法律問題,同時,還力爭從法律最前沿來關注體育中的法律問題。2001年曾受國際奧委會資助在希臘國際奧林匹克學院研究生研討班學習;2005年受國家留學基金委資助在澳大利亞悉尼科技大學做訪問學者;2008—2009年受教育部青年骨干教師項目資助,在人民大學法學院師從民法、侵權法專家楊立新教授進行訪問學者工作,研究體育傷害侵權問題;2009年9月入中國社科院法學所進行博士后研究,合作導師為我國著名民法學專家梁慧星研究員。
書籍目錄
第一章 學校體育傷害概述
第一節(jié) 學校體育傷害的界定與分類
一、學校體育傷害的界定
二、學校體育傷害的分類
第二節(jié) 我國學校體育傷害現(xiàn)狀
一、學校體育傷害的頻發(fā)性及難以避免性
二、學校體育傷害的危害
三、學校體育傷害的特點
四、現(xiàn)行法律實踐中存在的問題
第三節(jié) 學校體育傷害的原因
一、因學生原因造成的傷害
【案例】中學生百米猝死,學校不知情無責任
【案例】標槍傷同學學校監(jiān)管不力,兩被告分擔責任
【案例】學生打鬧摔傷,自己承擔主要責任
二、因學校原因造成的傷害
【案例】學生水泥地操場跑步受傷,學校承擔賠償責任
【案例】雙杠存在隱患學生摔傷致殘,學校承擔責任
【案例】操場不符合標準,學生跌倒學校賠償
【案例】學生搬運體育器材受傷,學校有過錯應賠償
【案例】學生跳高摔傷,未設防護學校賠償
【案例】體育課標槍致人傷害,教師指導不當學校承擔責任
【案例】四年級學生跨障礙受傷,內容超綱學校承擔責任
【案例】學生折返跑相撞受傷,各方分擔責任
……
第二章 學校體育傷害的法律責任
第三章 學校體育傷害的比較法研究——美國學校體育傷害法律責任問題
第四章 學校體育傷害賠償與風險
第五章 學校體育的風險管理與傷害預防
附錄 案例集
參考文獻
后記
章節(jié)摘錄
版權頁: 第五章學校體育的風險管理與傷害預防 有研究顯示,80%的運動傷害是可以避免的。根據多爾帝(Dougheny)等人1994年的研究,400多件體育傷害案例中,109件因監(jiān)督不周造成,183件因體育活動的選擇與指導不周造成,167件因缺乏安全環(huán)境所引發(fā)。1981年康納斯(Connom)指出,所有體育教師、教練員及體育行政人員所面臨的體育傷害案件,2/3是因為疏于防范造成的。 防范學校體育傷害應有一套完整的風險管理體系,分析傷害將會在哪里發(fā)生,如何發(fā)生,以及這些危險因素如何被有效控制的整體規(guī)劃。有鑒于此,為有效掌握并管理這些風險,教學、活動、與競賽前場地與器材的檢查,意外事件原因的調查與追蹤,以及最重要的貫徹實施,都具有積極意義,所以風險管理至少應該包括安全維護、意外防范、以及完善的保險政策。2004年上海市教育主管部門即向全市各高校、區(qū)縣教育局發(fā)出《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學生體育傷害事故預防工作的通知》。根據要求,在體育運動中,老師要根據學生的體檢情況,給不同體質的學生安排不同運動量的項目,絕不能“一視同仁”;學校要結合每周一個半課時的健康安全課,普及現(xiàn)場急救的知識,讓學生不但會自救也能適當他救;籃球架、跑道等場地設施都要有專人負責管理,定期檢查、維修和保養(yǎng)。 “互動告知”也被作為重要環(huán)節(jié)引入預防工作,即學生應主動告知自己的身體狀況,而老師也應該在開展運動前把不良體質所產生的惡性后果主動告知學生,雙方皆要承擔預防運動傷害的責任。一旦發(fā)生意外,為了讓事先制定的應急預案能最大程度發(fā)揮作用,平時體育課就要進行預防意外事故的演練,讓學生和教師即使身處緊急情況也能處變不驚。體育意外傷害的緊急預案將與學校的其他緊急預案一起,被納入安全工作的范疇。不少區(qū)縣的學校已經制定完畢,并在上級教育局進行了備案。 (二)制定風險管理計劃與選擇有效策略 學生天性好動,喜歡游戲和運動,對各類新鮮事物抱有強烈的好奇心,喜歡冒險,但同時身心方面的發(fā)展卻遠未成熟,缺少自我保護的知識和能力,情緒易沖動,不善控制,表現(xiàn)出較為獨立的傾向性,因此在參加體育課活動時極有可能發(fā)生傷害事故。即便是教師盡了百分之百的注意義務,也很難保證百分之百地杜絕事故的發(fā)生。傷害事故的處理是否得當,直接關系到是否恢復正常學校教學秩序和家庭生活秩序。正因為體育活動很難避免意外與傷害,因此有必要制定適合本校情況的風險管理計劃。如果學校在問題發(fā)生后才處理問題,常常會手忙腳亂,不能在第一時間做出最有效率的反應,容易引發(fā)糾紛。學校應以主動積極的心態(tài)來面對此類事件,建構一套現(xiàn)行標準程序,教職員工在事件發(fā)生后均知道該程序以進行必要處置,避免因延誤處理而造成不必要的傷害。在加拿大,教育性的野外活動已經越來越普遍,監(jiān)護的責任因此也擴展到這些課外活動中。許多校董會都詳細地制定了學校出行的細則和程序,教師自己應該熟悉相關細則,獲得正確的保險范圍,并得到家長與校董會的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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