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9-9 出版社: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 作者:黃祥青 編 頁數(shù):300
前言
《人民法院第三個五年改革綱要(2009-2013)》提出了深化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一項重要目標是著力解決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與人民法院司法能力相對不足的矛盾,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判制度的自我完善和發(fā)展,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當前,面對新形勢下廣大人民群眾對于司法的需求,要真正實現(xiàn)司法公正,必須增強法官的司法能力。法官的司法能力不僅來自司法實踐,同時還有賴于對審判經驗的總結和對法律問題的理性思考。自1995年建院以來,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直致力于培養(yǎng)和提高法官司法能力,形成求真、活潑的法院文化。2008年,經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與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協(xié)商,決定合作推出體現(xiàn)法官專業(yè)素養(yǎng)、展示司法實務研究成果的系列叢書——法官文庫。“法官文庫”是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為了培養(yǎng)“專家型”法官,建設學習型、研究型法院而構建的重要學術平臺。旨在多角度、全方位地反映司法實踐中的難點、熱點問題和司法成果?!胺ü傥膸臁狈譃橐韵氯齻€系列:1.裁判文書系列:收錄了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及其轄區(qū)法院制作的、具有較好示范作用的民商事、刑事與行政判決書。2.法官專著系列:主要為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法官撰寫的理論性或實務性專業(yè)著作。3.審判文集系列:收錄了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編纂,具有較高水平的調研報告、專業(yè)論文選集。希望“法官文庫”的出版能夠進一步激勵法官對現(xiàn)實法律問題進行深入研究,提高審判質量;能夠與社會大眾及法律人對話交流,推動我國應用法學研究的進步和司法水平的提升。
內容概要
本書選錄了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及其轄區(qū)法院最新的優(yōu)秀裁判文書,涵蓋了刑事、民事、商事、行政等司法領域,所涉案件既有社會影響廣的要案,也有案情錯綜復雜的疑難案件。 同時,我們還特邀中國法學會、上海法學會的法律文書研究會的專家學者對部分裁判文書進行點評,有助于讀者更好地學習和參考。
書籍目錄
刑事判決書 李某盜竊案刑事裁定書 點評 高某某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 點評 周某某等人犯搶劫罪與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案刑事判決書 王某某等故意傷害、非法拘禁、開設賭場、尋釁滋事案刑事判決書 金某某濫用職權、貪污、詐騙案刑事裁判書. 龐某某等合同詐騙、虛報注冊資本,對公司、對企業(yè)人員行賄案刑事判決書民事判決書 鐘某訴林某、上海F房地產有限公司民問借貸糾紛案民事判決書 點評 叢某訴Y(中國)電器銷售有限公司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民事判決書 點評 吳某某訴李某民間借貸糾紛案民事判決書 曾某某訴美國H銀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 民事判決書 鄺某某等訴朱某某法定繼承糾紛案民事裁判書 上海D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訴上海S房地產有限公司工程分包合同糾紛案 民事裁判書 馬某某等訴賀某某民間借貸糾紛案民事判決書商事判決書 A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訴李某某財產保險合同糾紛案民事判決書 點評 江蘇G工業(yè)園投資有限公司訴上海C鋼結構有限公司企業(yè)借貸糾紛案 民事判決書 點評 上海S紙塑制品公司訴上海M實業(yè)有限公司、沈某某不正當競爭案民事 判決書 點評 崇明縣L貿易公司訴Z期貨經紀有限公司期貨侵權糾紛案民事判決書 刑某某訴上海證券交易所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民事判決書 上海x汽車銷售有限公司與鄭某某等與企業(yè)有關糾紛案民事判決書 上海A制衣有限公司訴戴某某加工合同糾紛案民事判決書 B集團有限公司訴上海B閥門制造有限公司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案 民事判決書 上海S服飾有限公司訴顏某某等著作財產權糾紛案民事判決書 PL株式會社訴山東ST橡膠有限責任公司等侵犯商標專用權及不正當 競爭糾紛案民事判決書 L(中國)有限公司訴吳某某董事、監(jiān)事、經理損害公司利益糾紛案民事 判決書 K房地產發(fā)展發(fā)展(上海)有限公司訴管某等定金合同糾紛案民事判決書行政判決書
章節(jié)摘錄
張的行為構成聚眾斗毆罪不持異議。余某的辯護人對起訴指控余的行為構成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不持異議,但認為不應認定其行為構成聚眾斗毆罪;2004年2月以后,余沒有再參與犯罪,已改邪歸正;余犯罪時未滿18周歲,認罪態(tài)度較好,請法庭對其從輕處罰,并適用緩刑。奚某某的辯護人認為奚在故意傷害犯罪中系從犯;奚在聚眾斗毆犯罪中是被動參加,且未滿18周歲。經審理查明刑事部分的事實:2003年下半年起,被告人高某某為達到在本市奉賢、某某等地區(qū)稱霸一方的曰的,先后糾集被告人陸某、戴某某、莊某某、謝某某、汪某某、張某、韓某某、陳某某、李某某、彭某、金某某、王某、張某某、佘某、奚某某、范某等人共同組成黑社會性質的組織“天龍幫”,高某某、陸某又指使張某某等人,在上海CL技術學校、上海D技工學校吸收大量學生加入。在高某某的指揮下,“天龍幫”通過發(fā)放高利貸的方式獲取非法利益,有組織地實施故意傷害、聚眾斗毆、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嚴重破壞了正常的社會生活秩序。具體事實如下:一、故意傷害事實(一)2006年6月14日晚,被告人張某、李某某及馮某某(已判刑)在本市奉賢區(qū)西渡滬杭公路××號二樓臺球室打臺球,因未支付費用即離開,該臺球室負責人胡某得知后,向馮等人追討了應支付的費用人民幣3元,并讓他們轉告一直在該處打臺球但從不付錢的馬某某(已判刑)來找其商談。之后,被告人陳某某讓李某某、馮某某、馬某某出面,向胡某索要保護費,李某某等人提出的要求遭到胡的拒絕。陳某某等人獲悉后,即糾集人員準備教訓胡某。陳某某電話聯(lián)系被告人彭某、王某、金某某、奚某某、范某等人前來幫忙。張某將此事向被告人高某某進行了匯報,高某某隨即安排被告人謝某某、莊某某、汪某某、韓某某趕來幫忙,并授意汪某某與胡某商談收取保護費,謝某某負責安排打架。同時,張某、彭某、王某及方某(已判刑)至韓某某(另行處理)家車庫內取來了砍刀、鐵管等兇器。之后,謝某某、汪某某、張某、韓某某、李某某、金某某及馮某某、馬某某、孟某、陳某、朱某某、石某某(均已判刑)等人先后進入臺球室,莊某某、陳某某、彭某、王某、范某、奚某某等人在外接應。謝某某率先用鐵管擊打胡某肩部,汪某某、張某、李某某、金某某及馮某某、馬某某、孟某等人即上前持刀或鐵管等砍擊胡某,胡被迫從二樓陽臺跳下。經鑒定,被害人胡某因被他人用銳器刺割軀干及四肢等部位,右側鎖骨下動脈和靜脈完全離斷,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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