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7-12 出版社:上海交大 作者:嚴樂兒 頁數(shù):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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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概要
本書是為高等院校文科學生開設的一門公共基礎課或通選課所編著的導論型的邏輯教科書。由十一章和兩個附錄組成,依次是:緒論、概念(詞項)、簡單命題及其推理(兩章)、復合命題及其推理(兩章)、模態(tài)命題及其推理(含真值模態(tài)與規(guī)范模態(tài))、基本規(guī)律、歸納推理(含傳統(tǒng)歸納與現(xiàn)代歸納)、類比推理與假說、論證(含謬誤)。全書貫徹“以概念(詞項)為基礎,以命題為關鍵,以推理為中心”的思路,內容涵蓋傳統(tǒng)邏輯的主要內容(精華部分)和部分現(xiàn)代邏輯基礎知識與方法。既確保落實了國家教育主管部門制定的邏輯課程的“教學大綱”、“考試大綱” 所界定的教學內容、目標、要求,又體現(xiàn)了邏輯課程逐步趨向于現(xiàn)代邏輯的教改趨勢。 本書讀者對象為高等院校文科各專業(yè)大學生。
書籍目錄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jié) 學什么:邏輯學研究的范圍和對象 第二節(jié) 為何學:邏輯學的性質和效用 第三節(jié) 如何學:學習邏輯學的方法與途徑 第四節(jié) 大綱示要與邏輯訓練第二章 概念 第一節(jié) 概念的概述 第二節(jié) 概念的種類 第三節(jié) 概念間的關系及其歐拉圖解 第四節(jié) 明確概念的邏輯方法 第五節(jié) 大綱示要與邏輯訓練第三章 簡單命題及其推理(上) 第一節(jié) 命題與推理的概述 第二節(jié) 性質命題 第三節(jié) 性質命題的直接推理 第四節(jié) 大綱示要與邏輯訓練第四章 簡單命題及其推理(下) 第一節(jié) 三段論 第二節(jié) 關系命題及其推理 第三節(jié) 大綱示要與邏輯訓練第五章 復合命題及其推理(上) 第一節(jié) 復合命題及其推理概述 第二節(jié) 聯(lián)言命題及其推理 第三節(jié) 選言命題及其推理 第四節(jié) 假言命題及其推理 第五節(jié) 大綱示要與邏輯訓練第六章 復合命題及其推理(下) 第一節(jié) 負命題及其推理 第二節(jié) 復合命題和復合推理的綜合運用 第三節(jié) 復合命題與復合推理的判定方法 第四節(jié) 大綱示要與邏輯訓練第七章 模態(tài)命題及其推理 第一節(jié) 真值模態(tài)命題及其推理 第二節(jié) 規(guī)范模態(tài)命題及其推理 第三節(jié) 大綱示要與邏輯訓練第八章 邏輯基本規(guī)律 第一節(jié) 邏輯基本規(guī)律概述 第二節(jié) 同一律 第三節(jié) 矛盾律 第四節(jié) 排中律 第五節(jié) 基本規(guī)律的運用 第六節(jié) 大綱示要與邏輯訓練第九章 歸納推理 第一節(jié) 歸納推理概述 第二節(jié) 完全歸納推理 第三節(jié) 不完全歸納推理 第四節(jié) 探求因果聯(lián)系的邏輯方法 第五節(jié) 概率推理和統(tǒng)計推理 第六節(jié) 大綱示要與邏輯訓練第十章 類比推理與假說 第一節(jié) 類比推理 第二節(jié) 推理形式的綜合運用——假說 第三節(jié) 大綱示要與邏輯訓練第十一章 論證 第一節(jié) 論證的概述 第二節(jié) 證明 第三節(jié) 反駁 第四節(jié) 論證的規(guī)律、規(guī)則及常見謬誤 第五節(jié) 論證的效用 第六節(jié) 大綱示要與邏輯訓練附錄一 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邏輯試卷及參考答案附錄二 常用符號表主要參考文獻
章節(jié)摘錄
第二章 概念:概念是思維的三大基本形式之一,是思維的細胞與思維的起點,是構建簡單命題、從而構建推理與論證的基本要素,人們必須具有關于某事物的概念,才能作出關于某事物的判斷(命題)、推理與論證,因而它是邏輯研究的起點。概念明確也是正確思維的基本要求,只有當人們頭腦中的概念清晰、明確,以之為基礎而展開的思維活動才有可能是正確的。因此,為更好地研究與把握命題,有必要對有關概念的理論先行予以介紹與研討。第一節(jié) 概念的概述:一、概念的含義及其與語詞、詞項關系:1.概念的含義:概念是反映思維對象特有屬性或本質屬性的思維形式。所謂概念所反映的思維對象,是指一切能被思考的客體。它既可以是自然界的事物,如山川河流、日月時空等;也可以是社會現(xiàn)象,如父母妻兒、商品貨幣等;還可以是思維活動本身,如感覺意識、情感意志等。有些客觀上不存在的事物,如玉帝、閻王、永動機等,也可成為概念所反映的對象,因為它們同樣能被人們思考及反映。所謂思維對象的屬性,是指任何思維對象所必然具有的性質和關系的統(tǒng)稱。凡思維對象無不具有各自的性質,如顏色、形狀、功用等;凡思維對象之間又無不存在著某些關系,如大小輕重,吸引排斥等。事物的性質及它們之間的關系,統(tǒng)稱為事物的屬性。也就是說,任何事物都具有其屬性,事物與屬性不可分離。事物由于屬性的同異而形成各種不同的類,人們正是根據(jù)事物所具有的屬性來認識、反映并區(qū)別大千世界的千差萬別的各類事物的。所謂思維對象特有屬性或本質屬性,是指各類思維對象所具有的諸多屬性中既可分為特有屬性與非特有屬性,又可分為本質屬性與非本質屬性。所謂特有屬性是指只為該類事物所獨有而其他事物不具有的屬性。例如,“無毛兩足動物”就是“人”所獨有的特有屬性(據(jù)說193種猿與猴類動物中,只有“人”無毛);“生自己的女性”就是“母親”所獨有的特有屬性等。這類反映事物特有屬性的概念,一般為日常習用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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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學導論》由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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