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7-10 出版社:復旦大學出版社 作者:馬俊駒 頁數(shù):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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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概要
本書以大陸法系民法物權理論為基礎,以2007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為主要依據(jù),充分吸收國內(nèi)外物權理論研究的最新成果,緊密結合我國司法實務,對物權的一般理論、所有權制度、用益物權制度、擔保物權制度和占有制度進行了全面的闡述。本書在編章節(jié)的安排上,基本遵循了我國物權法的體例;在內(nèi)容上,既有對我國物權法中主要制度立法背景的介紹和立法精神的闡述,也有對大陸法系國家相關制度的簡要介紹;在觀點上,不局限于對現(xiàn)行《物權法》規(guī)定的解釋,對于現(xiàn)行立法中的缺憾也進行了分析評價,并提出相應的完善建議?! ”緯仁且徊繉W習物權法的教材,也是一部研究物權法的參考文獻?! 性S多觀點對于完善我國的物權立法,解決司法實務中存在的疑難問題,均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作者簡介
馬俊駒 男,1941年3月生,北京人。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民商法專業(yè)博士生導師,同時擔任清華大學學術委員會副主任,清華大學環(huán)境資源與能源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國民法研究會顧問及該研究會學術委員會副主任,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mào)易仲裁委員會委員、仲裁員等職。1962—1966年在北京政法學院(現(xiàn)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系本科學習;1967—1979年在法院從事民、刑事審判工作;1979—1982年在北京政法學院攻讀民法專業(yè)研究生,獲法學碩士學位。1982—1997年在武漢大學法學院任教,先后晉升為副教授、教授,并遴選為民商法專業(yè)博士生導師。在此期間擔任過法律系主任、法學院院長、律師學院院長等職務,并兼任武漢市人大常委會委員、法制工作委員會委員、湖北省法學會副會長、科技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民法經(jīng)濟法研究會副會長等職。先后主持和承擔了國家社會科學基金、省市和學校科研基金及中外合作課題的研究工作,參與了《合同法》、《物權法》、 《可再生能源促進法》法律的起草和論證工作,并應邀赴德國、法國、日本、美國和我國港、澳、臺地區(qū)講學和進行學術交流。獨著、主編、合著學術著作20余部,其中代表性著作有《法人制度通論》、 《現(xiàn)代企業(yè)法律制度研究》和《民法原論》;在全國各類法學期刊上發(fā)表論文100余篇,其中代表性的論文有《財產(chǎn)權制度的歷史評析和現(xiàn)實思考》、 《法人制度的基本理論和立法問題探討》、 《人格權的理論基礎及其立法體例》等。
書籍目錄
第一編 總論 第一章 物權法概述 第一節(jié) 物權法的概念、特征及調整對象 第二節(jié) 物權法的體系 第三節(jié) 物權法基本原則 第四節(jié) 物權法的發(fā)展 第二章 物權概述 第一節(jié) 物權的概念 第二節(jié) 物權的客體 第三節(jié) 物權的分類 第四節(jié) 物權體系的歷史形成 第五節(jié) 物權的效力 第三章 物權變動 第一節(jié) 物權變動的形態(tài) 第二節(jié) 物權變動的公示方法 第三節(jié) 物權變動的公示效力 第四節(jié) 物權行為理論及評價 第四章 物權的保護 第一節(jié) 物權的私法保護 第二節(jié) 物權的公法保護第二編 所有權 第五章 所有權通論 第一節(jié) 所有權的意義 第二節(jié) 所有權的性質 第三節(jié) 所有權的權能 第四節(jié) 所有權的限制 第五節(jié) 國家、集體、私人所有權 第六節(jié) 不動產(chǎn)、動產(chǎn)所有權 第六章 不動產(chǎn)所有權 第一節(jié) 土地所有權 第二節(jié) 建筑物區(qū)分所有權 第三節(jié) 不動產(chǎn)相鄰關系 第七章 動產(chǎn)所有權 第一節(jié) 善意取得 第二節(jié) 拾得遺失物 第三節(jié) 發(fā)現(xiàn)埋藏物 第四節(jié) 添附 第五節(jié) 先占 第八章 共有 第一節(jié) 共有關系概述 第二節(jié) 共同共有 第三節(jié) 按份共有 第四節(jié) 準共有第三編 用益物權 第九章 用益物權概述 第一節(jié) 用益物權的意義 第二節(jié) 用益物權的分類 第十章 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 第一節(jié) 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的概念和特點 第二節(jié) 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的取得 第三節(jié) 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的內(nèi)容 第四節(jié) 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的消滅 第十一章 建設用地使用權 第一節(jié) 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概念與特征 第二節(jié) 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種類 第三節(jié) 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取得 第四節(jié) 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內(nèi)容 第五節(jié) 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消滅 第十二章 宅基地使用權 第一節(jié) 宅基地使用權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節(jié) 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 第三節(jié) 宅基地使用權的內(nèi)容 第四節(jié) 宅基地使用權的消滅 第十三章 地役權 第一節(jié) 地役權的概念和特點 第二節(jié) 地役權的取得 第三節(jié) 地役權的內(nèi)容 第四節(jié) 地役權的消滅 第十四章 居住權 第一節(jié) 居住權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節(jié) 居住權的設立 第三節(jié) 居住權的內(nèi)容 第四節(jié) 居住權的消滅 第十五章 典權 第一節(jié) 典權的概念與特征 第二節(jié) 典權的設定 第三節(jié) 典權的內(nèi)容 第四節(jié) 典權的消滅 第五節(jié) 典權存廢論 第十六章 準物權 第一節(jié) 準物權概述 第二節(jié) 采礦權 第三節(jié) 水權 第四節(jié) 漁業(yè)權第四編 擔保物權 第十七章 擔保物權概述 第一節(jié) 擔保物權的功能 第二節(jié) 擔保物權的性質 第三節(jié) 擔保物權的分類 第十八章 抵押權 第一節(jié) 抵押權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節(jié) 抵押權的設定 第三節(jié) 抵押權的客體 第四節(jié) 抵押權的效力 第五節(jié) 抵押權的實行 第六節(jié) 抵押權的消滅 第七節(jié) 權利抵押 第八節(jié) 財團抵押 第九節(jié) 最高額抵押 第十節(jié) 所有人抵押 第十一節(jié) 共同抵押 第十九章 質權 第一節(jié) 質權的概念和特點 第二節(jié) 動產(chǎn)質權 第三節(jié) 權利質權 第四節(jié) 營業(yè)質權 第二十章 留置權 第一節(jié) 留置權的概念和性質 第二節(jié) 留置權的成立和行使條件 第三節(jié) 留置權的效力 第四節(jié) 留置權的消滅 第二十一章 非典型擔保 第一節(jié) 非典型擔保概述 第二節(jié) 讓與擔?! 〉谌?jié) 所有權保留 第四節(jié) 建立我國非典型擔保制度的法律思考 第二十二章 擔保物權的競合 第一節(jié) 抵押權與其他擔保物權的競合 第二節(jié) 質權與其他擔保物權的競合 第三節(jié) 非典型擔保與典型擔保的競合 第四節(jié) 完善我國擔保物權競合立法的法律思考第五編 占有 第二十三章 占有 第一節(jié) 占有的意義和性質 第二節(jié) 占有的分類 第三節(jié) 占有的取得和消滅 第四節(jié) 占有的效力 第五節(jié) 占有的保護 第六節(jié) 準占有附錄:《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后記
章節(jié)摘錄
第一章 物權法概述 第一節(jié) 物權法的概念、特征及調整對象 …… (二)物的利用關系 一般來講,民法上的財產(chǎn)利用關系主要包括兩類:一類是債權性質的財產(chǎn)利用關系,如通過簽訂借用合同,對他人動產(chǎn)的利用關系;另一類是物權性質的財產(chǎn)利用關系,即基于物權法的規(guī)定,對他人不動產(chǎn)和動產(chǎn)的使用價值或交換價值的利用關系,包括以追求不動產(chǎn)使用價值為內(nèi)容的用益物權關系和以追求擔保物交換價值為內(nèi)容的擔保物權關系。我國《物權法》第2條所講的物的利用關系,事實上僅指物權性質的財產(chǎn)利用關系。物權是一種支配關系,但抽象的支配并不能夠給權利人帶來實際的利益。財產(chǎn)只有在實際的利用或交易中才能實現(xiàn)其價值和增加其價值。在現(xiàn)代社會資源相對短缺的情況下,只有合理地利用和分配資源,促使資源配置優(yōu)化,才能取得最佳的經(jīng)濟效果和利益并滿足人類不斷增長的物質需求。物權性質的利用關系已經(jīng)成為社會最主要的經(jīng)濟關系,自然應當成為物權法調整的重要對象?! 。ㄈ┪餀嗟淖儎蛹捌浔Wo 物權法的根本目的是保障權利人對物上利益的享有,而這一目的的實現(xiàn)僅靠物權的歸屬規(guī)則和利用規(guī)則還不能達到妥帖保護的效果,需要在確定占有歸屬和利用規(guī)則之外,對物權變動中出現(xiàn)的沖突和交易安全制定完整的一套規(guī)則,以全面實現(xiàn)權利人對物上利益的享有。當然,這里所講的變動規(guī)則和交易安全的物權內(nèi)容,與普通意義上的債權交易規(guī)則和債權交易安全保障制度是有區(qū)別的,二者在變動的公示要求和法律效果上均有不同,而反映物權權利變動和交易安全規(guī)則的領域自然屬于《物權法》調整的范圍。 三、物權法的特征 ?。ㄒ唬┪餀喾樗椒ā ‰m然現(xiàn)今公法與私法的邊界日益模糊,但依一般劃分,私法規(guī)范的是私人之間發(fā)生的民商事法律關系,而公法規(guī)范的是基于國家公權力的行使而形成的法律關系。私法之基本法為民法。而物權法因屬于民法之一部分,故當然為私法。私法強調對自然人、法人的合法民事權利的保護,充分尊重民事主體在法定的范圍內(nèi)所享有的行為自由,尊重民事主體依法對自己的民事權利和利益所作出的處分。而公法則更注重對社會公共生活秩序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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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權法》以大陸法系民法物權理論為基礎,以2007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為主要依據(jù),充分吸收國內(nèi)外物權理論研究的最新成果,緊密結合我國司法實務,對物權的一般理論、所有權制度、用益物權制度、擔保物權制度和占有制度進行了全面的闡述。《物權法》既是一部學習物權法的教材,也是一部研究物權法的參考文獻?! 安W”是復旦大學出版社重點推出的精品教材的品牌標志?!安W·法學系列”邀請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北京大學法學院、武漢大學法學院、復旦大學法學院、清華大學法學院、浙江大學法學院、中國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學院、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等高校的著名法學家和學科帶頭人領銜主編,由上述高校及中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廈門大學、中山大學、遼寧大學、南京大學、蘇州大學、安徽大學、山東大學、南昌大學、湘潭大學、蘭州大學、上海大學、等政法院校選派的資深教授、副教授聯(lián)袂參編,作者權威,陣容強大。在內(nèi)容和體例上,既注重保留傳統(tǒng)教材的精華,又力求有所突破和創(chuàng)新,是一套面向21世紀、反映我國當今法學教育最新狀況的高品質法學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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