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法式》與江南建筑

出版時間:2009-3  出版社:浙江大學出版社  作者:項隆元  頁數(shù):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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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概要

  中國人用科學的方法研究古代建筑是從中國營造學社建立后逐漸展開的。從中國營造學社名稱看,其“營造”兩字即取自于宋代的《營造法式》,因此也可以說,近代中國人對中國古代建筑的研究首先是從關注《營造法式》開始的。中國營造學社所創(chuàng)立的以實物與文獻相互印證的科學方法和所取得的大量實證性成果,為中國建筑史的系統(tǒng)研究奠定了學術基礎。雖然作為一個民間學術團體的中國營造學社于1946年無聲地消失了,但它影響廣泛而深遠,其余波至今仍影響著中國古代建筑史的研究和文物建筑保護。在進入20世紀80年代以后,中國古代建筑史的研究視野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拓展,多學科的關注和各類研究成果的不斷出現(xiàn),把中國建筑史研究推向了新的階段。

書籍目錄

緒論 《營造法式》與中國古代建筑研究第一節(jié) 近代外國學者對中國古建筑的關注一 “中國熱”與中國建筑二 “非歷史的歷史”與“非歷史的建筑三 東方藝術史與中國古代建筑第二節(jié) 中國營造學社與古代建筑研究一 中國營造學的創(chuàng)立二 中國營造學社的主要成就三 中國建筑史研究的第一次高潮第三節(jié) 當代建筑史學與《營造法式》研究一 建筑史研究的主要成果二 《營造法式》研究的新成就第一章 《營造法式》作者、主要內(nèi)容及版本流傳第一節(jié) 《營造法式》的作者一 “李誡”與“李誠二 李誡的生平第二節(jié) 《營造法式》主要內(nèi)容一 《進新修(營造法式)序》、《劄子》與《看詳》二 《總釋》與《總例》三 諸作制度四 功限與料例五 諸作圖樣第三節(jié) 《營造法式》卷目一 “后人并省”說與“傳抄致誤”說二 “屋楹數(shù)”與《營造法式》第四節(jié) 《營造法式》版本流傳一 宋代刻本二 元明清時期的宋刻本與抄本收藏三 當代《營造法式》版本第二章 《營造法式》的性質、特點與價值第一節(jié) 《營造法式》的性質一 工官與將作監(jiān)二 法式與規(guī)范第二節(jié) 《營造法式》的特點一 考究群書,厘定術語二 制訂制度,明確規(guī)格三 確立定額,比類增減四 別立圖樣,以明制度第三節(jié) 《營造法式》的價值一 《營造法式》與中國古代建筑結構及演變二 《營造法式》與中國古代建筑模數(shù)制度三 《營造法式》與中國建筑的單體造型和裝修四 《營造法式》與工官制度第三章 《營造法式》壕寨與石作制度第一節(jié) 壕寨制度一 立基與筑基二 筑城與筑墻第二節(jié) 取正與定平一 取正二 定平第三節(jié) 石作制度一 石構建筑與石制構件二 造石作次序與雕鐫制度第四節(jié) 宋代常用的石構件與形制一 臺基二 角石、角柱、壓闌石三 殿階螭首、殿內(nèi)斗八四 踏道五 門砧限、地袱六 柱礎七 鉤闌、螭子石八 壇九 流杯渠、卷輦水窗十 水槽子、馬臺十一 井口石、山棚捉腳石、幡竿頰十二 赑顱鰲坐碑、笏頭碣第四章 《營造法式》大木作制度第一節(jié) 用材制度一 用材制度的內(nèi)涵二 用材制度的意義三 用材制度的變異第二節(jié) 鋪作的含義及構成一 鋪作的含義二 造拱之制三 造昂之制四 造斗之制五 耍頭與襯枋頭第三節(jié) 鋪作的組合與分布一 鋪作組合二 鋪作分布與分槽第四節(jié) 建筑的分類與大木構架類型一 《營造法式》對建筑的分類二 構架類型第五節(jié) 大木構架的主要構件一 柱二 蜀柱與叉手三 梁袱四 角梁五 闌額六 棹七 替木與搏風板八 椽第六節(jié) 屋頂與舉折一 屋頂二 舉折三 檐第五章 《營造法式》小木作制度第一節(jié) 門類與窗類一 門類二 窗類第二節(jié) 隔斷類、天花類與障隔類一 隔斷類二 天花類三 障隔類第三節(jié) 佛道帳類與雜件類一 佛道帳類二 雜件類第六章 《營造法式》雕作、旋作、鋸作與竹作制度第一節(jié) 雕作制度一 雕鐫題材與技法二 木雕部位與使用題材第二節(jié) 旋作制度一 殿堂等雜用名件二 照壁板寶床上名件三 佛道帳上名件第三節(jié) 鋸作與竹作制度一 鋸作制度二 竹作制度第七章 《營造法式》瓦作、泥作、磚作與窯作制度第一節(jié) 瓦作制度一 瓦的規(guī)格、用途及結瓦制度二 壘脊與脊獸制度第二節(jié) 泥作制度一 壘墻、壘射垛與用泥二 立灶制度第三節(jié) 磚作制度一 磚的品種、規(guī)格及用途二 壘基與鋪地三 其他第四節(jié) 窯作制度一 磚坯與瓦坯二 燒變次序與壘窯制度第八章 《營造法式》的功限與料例第一節(jié) 功限一 壕寨與石作功限二 大木作功限三 小木作功限四 諸作功限第二節(jié) 料例一 以材料為準定額二 以工程項目為準定額三 用釘、用膠料例四 諸作等第第九章 《營造法式》彩畫作制度第一節(jié) 彩畫工藝一 工藝流程二 襯地之法第十章 《營造法式》與江南建筑的關聯(lián)第十一章 《營造法式》與江南宋元時期木結構建筑第十二章 寧波保國寺大殿的構造與特色分析后記

章節(jié)摘錄

  第三章《營造法式》壕寨與石作制度  《營造法式》卷三至卷十五,用占總卷目38%的篇幅,記述了壕寨、石作、大木作、小木作、雕作、旋作、鋸作、竹作、瓦作、泥作、彩畫作、磚作、窯作等13個工種的制度,即諸作制度。在諸作制度中《營造法式》詳述了建筑物各個部分的設計規(guī)范,各種構件的權衡、比例的標準數(shù)據(jù),施工方法和工序,用料的規(guī)格和配合成分,磚、瓦、琉璃的燒制方法等。從建筑史或建筑技術的角度看,諸作制度是最具認識和研究價值的部分,因而備受人們關注。  《營造法式》卷三記述了宋代官式建筑的《壕寨制度》與《石作制度》。之所以把兩者合為一卷,原因除了壕寨、石作的內(nèi)容相對較少外,主要是與壕寨、石作都屬于木結構建筑的基礎工程有關。  第一節(jié)壕寨制度  在中國古代建筑工程中,有關筑基、筑臺、筑墻、制土坯、鑿井等土方工程的作業(yè)通常被稱為“土作”,但《營造法式》稱之為“壕寨”。與一般的土作制度不同,《營造法式·壕寨制度》內(nèi)容除了筑基、筑墻等土方工程外,還包括取正、定平等測量內(nèi)容以及景表、望筒、水池景表、水平、真尺等測量用具的形制和使用方法?! ∷卧獣r期的壕寨內(nèi)容較為廣泛,一些諸如構筑陵墓、興修水利等作業(yè)也歸屬于壕寨。如:宋代修陵時設“都壕寨”,相當于建屋時的“都料匠”;元代在都水監(jiān)下設有壕寨一職。相比而言,明、清時期的土作內(nèi)容相對單一,如清代《工程做法則例》中的土作部分,只包括刨基槽和夯筑灰土、素土作業(yè)等?!  稜I造法式》卷三中的《壕寨制度》分為取正、定平、立基、筑城、筑墻、筑臨水基等七篇進行記述。從其內(nèi)容看,相當于平整土地、施工放線、開挖基槽以及筑城、筑墻、駁岸等方面的土工作業(yè)和相應的規(guī)矩、準則?! ∫?、立基與筑基  中國古代建筑大多沒有深基礎的要求,但為保證房屋牢固、地面平實,在營造過程中仍須對地基進行必要的治理。因此,《營造法式·壕寨制度》中就有了立基與筑基的相關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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