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0-10 出版社:武漢大學出版社 作者:艾華,侯石安,高亞軍 編著
前言
一個學科的發(fā)展,物質條件保障固不可少,但更重要的是軟件設施。軟件設施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科學合理的學科專業(yè)結構,二是能洞悉學科前沿的優(yōu)秀的師資隊伍,三是作為知識載體和傳播媒介的優(yōu)秀教材。一本好的教材,能反映該學科領域的學術水平和科研成就,能引導學生沿著正確的學術方向步入所向往的科學殿堂。作為一名教師,除了要做好教學工作外,另一個重要的職能就是,總結自己鉆研專業(yè)的心得和教學中積累的經驗,以不斷了解學科發(fā)展動向,提高自己的科研和教學能力。正是從上述思路出發(fā),武漢大學出版社準備組織一批教師在兩三年內編寫出一套《21世紀經濟學管理學系列教材》,同時出版一批高質量的學術專著,并已和武漢大學商學院達成共識,簽訂了第一批出版合作協(xié)議,這是一件振奮人心的大事。我相信,這一計劃一定會圓滿地實現。第一,合院以前的武漢大學經濟學院和管理學院已分別出版了不少優(yōu)秀教材和專著,其中一些已由教育部通過專家評估確定為全國高校通用教材,并多次獲得國家級和省部級獎勵,在國內外學術界產生了重大影響,對如何編寫教材和專著的工作取得了豐富的經驗。第二,近幾年來,一批優(yōu)秀中青年教師已脫穎而出,他們不斷提高教學質量,勤奮刻苦地從事科研工作,已在全國重要出版社,包括武漢大學出版社,出版了一大批質量較高的專著。第三,這套教材必將受到讀者的歡迎。時下,不少國外教材陸續(xù)被翻譯出版,在傳播新知識方面發(fā)揮了一定的作用,但在如何聯系中國實際,建立清晰體系,貼近我們習慣的思維邏輯,發(fā)揚傳統(tǒng)的文風等方面,中國學者有自己的優(yōu)勢?!?1世紀經濟學管理學系列教材》將分期分批問世,武漢大學商學院教師將積極地參與這一具有重大意義的學術事業(yè),精益求精地不斷提高寫作質量。系列叢書的出版,說明武漢大學出版社的同志們具有遠大的目光,認識到,系列教材和專著的問世帶來的不止是不小的經濟效益,更重要的是巨大的社會效益。作為武漢大學出版社的一位多年的合作者,對這種精神,我感到十分欽佩。
內容概要
本書系統(tǒng)地介紹了我國現行稅收法律體系和各主要稅種,講述了各稅種的基本原理、征稅范圍、應納稅額的計算、稅收優(yōu)惠、稅收征收管理。詳細介紹的稅種有:增值稅,消費稅,營業(y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附教育附加費),關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和耕地占用稅,車輛購置稅和車船稅,企業(yè)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最后用兩章介紹了稅收征收管理和納稅義務履行及納稅人權利維護的法律制度。 本書不僅詳細介紹各稅種主要內容,還用豐富的實例解釋應納稅額的計算。另外,配有適量的思考題與練習題,幫助讀者更好地進行復習和訓練。 讀者對象:高等院校財經專業(yè)本??粕?,企業(yè)財務人員,財稅行業(yè)公務員,中小企業(yè)主。
書籍目錄
第一章 稅法概論 第一節(jié) 稅法要素及作用 第二節(jié) 我國稅收的立法原則 第三節(jié) 我國稅收立法與實施 第四節(jié) 我國現行稅法體系 第五節(jié) 我國稅收管理體制 思考題第二章 增值稅 第一節(jié) 增值稅基本原理 第二節(jié) 征稅范圍與納稅義務人 第三節(jié) 一般納稅人與小規(guī)模納稅人 第四節(jié) 稅率與征收率 第五節(jié) 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的計算 第六節(jié) 小規(guī)模納稅人應納稅額的計算 第七節(jié) 特殊經營行為的稅務處理 第八節(jié) 進口貨物征稅 第九節(jié) 出口貨物退(免)稅 第十節(jié) 征收管理 第十一節(jié) 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使用及管理 思考練習題第三章 消費稅 第一節(jié) 消費稅基本原理 第二節(jié) 納稅義務人 第三節(jié) 征稅范圍 第四節(jié) 稅目與稅率 第五節(jié) 計稅依據 第六節(jié) 應納稅額的計算 第七節(jié) 出口應稅消費品退(免)稅 第八節(jié) 征收管理 思考練習題第四章 營業(yè)稅 第一節(jié) 營業(yè)稅基本原理 第二節(jié) 納稅義務人與扣繳義務人 第三節(jié) 稅目與稅率 第四節(jié) 計稅依據 第五節(jié) 應納稅額的計算 第六節(jié) 特殊經營行為的稅務處理 第七節(jié) 稅收優(yōu)惠 第八節(jié) 征收管理 思考練習題第五章 城市維護建設稅 第一節(jié) 城市維護建設稅基本原理 第二節(jié) 納稅義務人 第三節(jié) 稅率 第四節(jié) 計稅依據 第五節(jié) 應納稅額的計算 第六節(jié) 稅收優(yōu)惠 第七節(jié) 征收管理 附:教育費附加的有關規(guī)定 思考練習題第六章 關稅 第一節(jié) 關稅基本原理 第二節(jié) 征稅對象與納稅義務人 第三節(jié) 進出口稅則 第四節(jié) 原產地規(guī)定 第五節(jié) 關稅完稅價格 第六節(jié) 應納稅額的計算 第七節(jié) 稅收優(yōu)惠 第八節(jié) 征收管理 思考練習題第七章 資源稅 第一節(jié) 資源稅基本原理 第二節(jié) 納稅義務人 第三節(jié) 稅目與單位稅額 第四節(jié) 計稅依據 第五節(jié) 應納稅額的計算 第六節(jié) 稅收優(yōu)惠 第七節(jié) 征收管理 思考練習題第八章 土地增值稅 第一節(jié) 土地增值稅基本原理 第二節(jié) 納稅義務人 第三節(jié) 征稅范圍 第四節(jié) 稅率 第五節(jié) 應稅收入與扣除項目 第六節(jié) 應納稅額的計算 第七節(jié) 稅收優(yōu)惠 第八節(jié) 征收管理 思考練習題第九章 房產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和耕地占用稅 第一節(jié) 房產稅 第二節(jié) 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 第三節(jié) 耕地占用稅 思考題第十章 車輛購置稅和車船稅 第一節(jié) 車輛購置稅 第二節(jié) 車船稅 思考題第十一章 印花稅和契稅 第一節(jié) 印花稅 第二節(jié) 契稅 思考題第十二章 企業(yè)所得稅 第一節(jié) 企業(yè)所得稅基本原理 第二節(jié) 納稅義務人與征稅對象 第三節(jié) 稅率 第四節(jié)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第五節(jié) 資產的稅務處理 第六節(jié) 企業(yè)重組的所得稅處理 第七節(jié) 房地產開發(fā)經營業(yè)務的所得稅處理 第八節(jié) 應納稅額的計算 第九節(jié) 稅收優(yōu)惠 第十節(jié) 源泉扣繳 第十一節(jié) 特別納稅調整 第十二節(jié) 征收管理 思考練習題第十三章 個人所得稅 第一節(jié) 個人所得稅基本原理 第二節(jié) 納稅義務人 第三節(jié) 所得來源的確定 第四節(jié) 應稅所得項目 第五節(jié) 稅率 第六節(jié) 應納稅所得額的規(guī)定 第七節(jié) 應納稅額的計算 第八節(jié) 稅收優(yōu)惠 第九節(jié) 境外所得的稅額扣除 第十節(jié) 征收管理 思考練習題第十四章 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節(jié) 稅收征收管理法概述 第二節(jié) 稅務管理 第三節(jié) 稅款征收 第四節(jié) 稅務檢查 第五節(jié) 法律責任 第六節(jié) 納稅評估管理辦法 思考練習題第十五章 稅務行政法規(guī) 第一節(jié) 稅務行政處罰 第二節(jié) 稅務行政復議 第三節(jié) 稅務行政訴訟 思考題
章節(jié)摘錄
插圖:2.權利客體權利客體即稅收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義務所共同指向的對象,也就是征稅對象。例如,所得稅法律關系客體就是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財產稅法律關系客體即是財產,流轉稅法律關系客體就是貨物銷售收入或勞務收入。稅收法律關系客體也是國家利用稅收杠桿調整和控制的目標,國家在一定時期根據客觀經濟形勢發(fā)展的需要,通過擴大或縮小征稅范圍調整征稅對象,以達到限制或鼓勵國民經濟中某些產業(yè)、行業(yè)發(fā)展的目的。3.稅收法律關系的內容稅收法律關系的內容就是權利主體所享有的權利和所應承擔的義務,這是稅收法律關系中最實質的東西,也是稅法的靈魂。它規(guī)定權利主體可以有什么行為,不可以有什么行為,若違反了這些規(guī)定,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二)稅收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與消滅稅法是引起稅收法律關系的前提條件,但稅法本身并不能產生具體的稅收法律關系。稅收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和消滅必須有能夠引起稅收法律關系產生、變更或消滅的客觀情況,也就是由稅收法律事實來決定。稅收法律事實可以分為稅收法律事件和稅收法律行為,稅收法律事件是指不以稅收法律關系權力主體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事件。例如,自然災害可以導致稅收減免,從而改變稅收法律關系內容的變化。稅收法律行為是指稅收法律關系主體在正常意志支配下做出的活動。例如,納稅人開業(yè)經營即產生稅收法律關系,納稅人轉業(yè)或停業(yè)就造成稅收法律關系的變更或消滅。(三)稅收法律關系的保護稅收法律關系是同國家利益及企業(yè)和個人的權益相聯系的。保護稅收法律關系,實質上就是保護國家正常的經濟秩序,保障國家財政收入,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稅收法律關系的保護形式和方法是很多的,稅法中關于限期納稅、征收滯納金和罰款的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以下簡稱《刑法》)對構成偷稅、抗稅罪給予刑罰的規(guī)定,以及稅法中對納稅人不服稅務機關征稅處理決定,可以申請復議或提出訴訟的規(guī)定等都是對稅收法律關系的直接保護。稅收法律關系的保護對權利主體雙方是對等的,不能只對一方保護,而對另一方不予保護,對權利享有者的保護,就是對義務承擔者的制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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