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國際法評論-(第五卷)

出版時間:2006-6  出版社:武漢大學出版社  作者:黃進  頁數(shù):431  

內容概要

  今年正值聯(lián)合國成立60周年和世界貿(mào)易組織成立10周年,為紀念國際社會的兩大盛事,《武大國際法評論(第5卷)》特別設有“聯(lián)合國改革”和“WTO十周年”兩大專題,邀請中外名家學者各抒己見,暢所欲言。此外,《武大國際法評論(第5卷)》繼續(xù)保持傳統(tǒng)的“論文”、“案例研究”、“書評”三個欄目,一如既往地秉承學術自由、兼容并包、博采眾長、百家爭鳴、和而不同、求同存異的學術傳統(tǒng),力圖向社會展示國際法理論研究的優(yōu)秀成果。

書籍目錄

一、專題一:聯(lián)合國改革與走向安理會改革熱潮再析聯(lián)合國改革與國際法的發(fā)展——對聯(lián)合國“威脅、挑戰(zhàn)和改革問題高級別小組”報告的一種解讀聯(lián)合國集體安全體制對使用武力的法律控制挑戰(zhàn)與改革二、專題二:WTO十周年風雨伴輝煌的多邊貿(mào)易體制:成就、問題與完善——紀念世界貿(mào)易組織成立10周年Democracy and the WTO Several New Issues Relating to the Enforcement of the Enforcement Provisions of the TRIPS Agreement under the WTO SystemLike a Rolling Stone:Developing Countries,Doha and the Future of the WTOWTO爭端解決程序之上訴階段實踐考察論WTO爭端解決的談判法理和程序構建三、論文中國船舶扣押制度50年回眸與展望析歐洲貨幣聯(lián)盟的超國家性質經(jīng)濟全球化背景下國際空運服務法律管制自由化實踐及我國對策美國聯(lián)邦法院執(zhí)行管轄權條款規(guī)則評析——兼與海牙國際私法會議《法院選擇協(xié)議公約》規(guī)則相比較香港與內地相互執(zhí)行仲裁裁決制度之發(fā)展——以內地仲裁裁決在香港法院的執(zhí)行為視角歐共體環(huán)境知情權立法發(fā)展及啟示恐怖主義受害者的救濟與主權豁免——美國公民針對支持恐怖主義國家的訴訟評介四、案例分析洛文公司訴美國案分析論任擇條款的保留與國際法院的任意強制管轄權——西班牙訴加拿大漁業(yè)管轄權案評析五、書評通向國際組織的橋梁和指南——大型工具書《國際組織通覽》評介

章節(jié)摘錄

  20世紀70年代,美國一些學者如賴斯曼(Reisman)、麥克杜格爾(McDougal)等在其著作中紛紛提出人道主義干涉合法的論說。他們認為對憲章第2條第4款應作限制性解釋,即禁止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脅原則僅直接針對侵犯各國“領土完整”和“政治獨立”的行為,對保護人權沒有限制,并沒有將使用武力的特殊形式——人道主義干涉的合法性排除出去。他們進而主張,出于人道主義的動機使用武力不但不與聯(lián)合國宗旨相抵觸,從廣義上來說,對人權的國際保護也包含在聯(lián)合國宗旨之中,如出現(xiàn)特別侵犯人權的情況,使用包括武力在內的措施符合憲章規(guī)定?! ∫悦绹恍﹪H法學者為首的人道主義干涉的支持者們又進一步提出,由于憲章第2條第4款規(guī)定的目標是將在國際關系中使用武力的可能性降至最低的程度,在某些極端的情況下,這與憲章的另一個目標,即對人權的國際保護必然發(fā)生沖突。因此他們主張,在特定情況下,在沖突的最低限度化和人權的法律保護這兩種目的之間必須保持適當?shù)钠胶狻.斎藱嗍艿絿乐仄茐臅r,保護人權原則要優(yōu)于禁止使用武力原則。賴斯曼與麥克杜格爾教授還引用憲章第55條和第56條來加強這一觀點。換句話說,他們認為憲章第2條第4款的法律效力是以聯(lián)合國成功地履行其保護人權的職能為前提條件的,如果聯(lián)合國不能有效地采取措施保護人權,那么其他國家則有權對嚴重違反人權的國家實行人道主義干涉。這種主張實質上就是把人道主義干涉作為禁止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脅原則的例外?! 。?)人道主義干涉是一項與憲章規(guī)定并存的習慣國際法,至今仍然有效?! ≌J為人道主義干涉在19世紀已經(jīng)成為習慣國際法的觀點主要來自方廷(Fonteyne)發(fā)表于1974年的一篇學術文章。這篇文章寫道:“雖然對于在何種條件下能夠訴諸人道主義干涉,以及人道主義干涉應該采取何種手段,存在明顯分歧,但是,人道主義干涉原則本身已被廣泛地接受為習慣國際法的組成部分?!背诌@種觀點的學者主要依據(jù)格勞秀斯等早期國際法學家的學說。早在17世紀,格勞秀斯就提出,在原則上,一國君主得向正為反對本國暴君而斗爭的他國人民提供合法的援助。國際法學家伊恩·布朗利在其著作《國際法與國家使用武力》(International Law and the Use of Force by States)中稱:“萬國公法的古典法理學家,包括被稱為‘國際法之父’的格勞秀斯,都認為懲罰不法行為的戰(zhàn)爭是正義戰(zhàn)爭。大多數(shù)法理學著作均承認,到19世紀末已存在著一種稱為‘人道主義干涉’的權利?!边€有學者認為,聯(lián)合國成立以來單方面人道主義干涉的實踐并沒有停止的事實足以確認人道主義干涉作為一項習慣國際法權利的持續(xù)有效。  ……

圖書封面

評論、評分、閱讀與下載


    武大國際法評論-(第五卷) PDF格式下載


用戶評論 (總計0條)

 
 

 

250萬本中文圖書簡介、評論、評分,PDF格式免費下載。 第一圖書網(wǎng) 手機版

京ICP備13047387號-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