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3-1 出版社:南京大學出版社 作者:蔣大鳴 編 頁數(shù):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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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經過各方努力,作為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國家級規(guī)劃教材的《新編稅收學——稅法實務》終于出版了,這是很令人感到欣慰的一件事情!這本教材不僅可作為高等院校經管類和法學類專業(yè)學生學習稅收、稅法課程的教材,也可作為廣大財務會計人員、稅務人員參加中國注冊會計師(CPA)考試、中國注冊稅務師考試和會計師、高級會計師考試的輔助教材,另外也可作為財政稅務部門、法制部門培訓專業(yè)人員和在公民中普及稅收、稅法知識的學習教材。本教材具有以下幾個特點:第一,結構合理,突出重點。本教材重點放在對各個稅種所有知識的全面而詳細的介紹上,對每一個稅種的征稅范圍、征稅對象、納稅人、稅率、計稅依據(jù)、應納稅額的計算、稅收優(yōu)惠、稅收管理、納稅申報與繳納等都作了詳盡介紹,以幫助學習者掌握各個稅種的重點內容。第二,注重實務,精選案例。對稅收、稅法知識的學習,重在掌握對每個稅種應納稅額的計算、納稅申報.以及稅款的繳納等實務操作能力,特別是中國注冊會計師(CPA)考試,非常注重對實務操作能力的考核。因而,為兼顧這方面的需要,我們在編寫中遵循“注重實務,提高能力”的原則,緊密結合實際,精選一些典型案例,以幫助學習者盡快熟練掌握各個稅種應納稅額的計算、納稅申報以及稅款的繳納等實務操作技術。第三,政策介紹,全面具體。作為納稅人,無論是企業(yè)(公司)、個體工商戶,還是個人,都希望在依法納稅的同時,能全面而具體地了解涉及自身利益的稅收優(yōu)惠政策。以往的一些教材,不太注意社會各界對這方面的需求,因而很少介紹或根本不介紹。本書在這方面有所突破,盡最大努力介紹國家最新頒布實施的有關稅收優(yōu)惠政策,特別是對國家2010年最新的稅收優(yōu)惠政策作了詳細介紹。雖然從長遠來看,稅收優(yōu)惠政策會隨著客觀情況的變化而變化,但在一定時期內還是穩(wěn)定的。全面了解稅收優(yōu)惠政策及相關變化情況,更好地利用稅收優(yōu)惠政策,做好稅務籌劃,做一個“明白的納稅人”。這一點對每一個納稅人來說,都是十分重要的。第四,如同手冊,檢索方便。本書雖是教材,但在編寫體例上,參考了一般手冊的寫法,盡可能使讀者在查找某一個稅種時,能夠快速便捷地查找到所要了解的內容。因而在編寫中盡量避免繁瑣拖沓的敘述,采用簡潔明快的語言。所以,無論哪方面的讀者,都可以把本書作為一本手冊來使用。也正是基于這點考慮,所以本書在《新編稅收學》書名下署以“稅法實務”副名。
內容概要
本書在被評為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國家級規(guī)劃教材的基礎上,不斷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是一部對我國現(xiàn)行稅法知識進行全面介紹的最新教材。 全書按稅法構成要素詳細解釋了增值稅、消費稅、營業(yè)稅、關稅、企業(yè)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印花稅、契稅、車輛購置稅、燃油稅等稅種的征稅范圍、應納稅額的計算、納稅申報與繳納、稅收減免與優(yōu)惠。該書注重實務、有精選案例,適合學生和財經工作者閱讀。 本書將國家2010年最新的稅收優(yōu)惠政策作了詳細介紹,以有利于企事業(yè)單位、個體工商戶、個人等納稅人全面了解并充分利用國家最新稅收優(yōu)惠政策,做好稅收籌劃。
書籍目錄
第一章 稅收概論 第一節(jié) 稅收的起源與發(fā)展 第二節(jié) 稅收的特征與職能 第三節(jié) 稅收的分類及稅制構成要素第二章 稅收原則 第一節(jié) 西方稅收原則理論 第二節(jié) 我國的稅收原則第三章 稅收負擔 第一節(jié) 稅收負擔的概念及衡量稅負的指標體系 第二節(jié) 影響稅收負擔l的因素 第三節(jié) 稅負的轉嫁與歸宿第四章 增值稅 第一節(jié) 增值稅概述 第二節(jié) 增值稅納稅人與征稅范圍 第三節(jié) 增值稅稅率與征收率 第四節(jié) 增值稅的計算 第五節(jié) 增值稅稅收優(yōu)惠 第六節(jié) 出口貨物退(免)稅 第七節(jié) 增值稅的征收管理 第八節(jié) 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使用和管理第五章 消費稅 第一節(jié) 消費稅概述 第二節(jié) 納稅人與征稅范圍 第三節(jié) 稅目與稅率 第四節(jié) 計稅依據(jù) 第五節(jié) 應納稅額的計算 第六節(jié) 出口應稅消費品的退稅 第七節(jié) 稅收征管第六章 營業(yè)稅 第一節(jié) 營業(yè)稅概述 第二節(jié) 營業(yè)稅的征稅范圍 第三節(jié) 營業(yè)稅的納稅義務人、扣繳義務人 第四節(jié) 營業(yè)稅的稅目、稅率 第五節(jié) 營業(yè)稅的計稅依據(jù) 第六節(jié) 營業(yè)稅的減稅與免稅 第七節(jié) 營業(yè)稅的申報與繳納第七章 關稅 第一節(jié) 征稅對象及納稅義務人 第二節(jié) 進出口稅則 第三節(jié) 關稅完稅價格 第四節(jié) 應納稅額的計算 第五節(jié) 關稅減免 第六節(jié) 行李和郵遞物品進口稅 第七節(jié) 關稅征收管理第八章 企業(yè)所得稅 第一節(jié) 企業(yè)所得稅概述 第二節(jié)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第三節(jié) 應納稅額的計算 第四節(jié) 資產的稅務處理 第五節(jié) 稅收優(yōu)惠 第六節(jié) 特別納稅調整 第七節(jié) 稅收征管和納稅申報第九章 個人所得稅 第一節(jié) 個人所得稅概述 第二節(jié) 征稅對象 第三節(jié) 納稅義務人 第四節(jié)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第五節(jié) 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 第六節(jié) 應納稅額的計算 第七節(jié) 稅收優(yōu)惠 第八節(jié) 納稅申報與繳納第十章 城市維護建設稅 第一節(jié) 納稅義務人與稅率 第二節(jié) 計稅依據(jù) 第三節(jié) 應納稅額的計算 第四節(jié) 稅收優(yōu)惠 第五節(jié) 征收管理與納稅申報第十一章 資源稅 第一節(jié) 納稅義務人 第二節(jié) 稅目、單位稅額 第三節(jié) 課稅數(shù)量 第四節(jié) 應納稅額的計算 第五節(jié) 稅收優(yōu)惠 第六節(jié) 征收管理與納稅申報第十二章 土地增值稅 第一節(jié) 土地增值稅概述 第二節(jié) 征稅范圍、納稅義務人與稅率 第三節(jié) 應稅收入與扣除項目的確定 第四節(jié) 應納稅額的計算 第五節(jié) 減免稅優(yōu)惠 第六節(jié) 征收管理與納稅申報第十三章 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 第一節(jié) 納稅義務人 第二節(jié) 征稅范圍 第三節(jié) 應納稅額的計算 第四節(jié) 稅收優(yōu)惠 第五節(jié) 征收管理與納稅申報第十四章 房產稅 第一節(jié) 納稅義務人 第二節(jié) 征稅范圍 第三節(jié) 計稅依據(jù)和稅率 第四節(jié) 應納稅額的計算 第五節(jié) 稅收優(yōu)惠 第六節(jié) 征收管理與納稅申報第十五章 車船稅 第一節(jié) 納稅義務人與征稅范圍 第二節(jié) 稅目與稅率 第三節(jié) 應納稅額的計算 第四節(jié) 稅收優(yōu)惠 第五節(jié) 稅收征管與納稅申報第十六章 印花稅 第一節(jié) 納稅義務人 第二節(jié) 稅目、稅率 第三節(jié) 應納稅額的計算 第四節(jié) 稅收優(yōu)惠 第五節(jié) 征收管理與納稅申報第十七章 契稅 第一節(jié) 征稅對象 第二節(jié) 納稅義務人與稅率 第三節(jié) 應納稅額的計算 第四節(jié) 稅收優(yōu)惠 第五節(jié) 納稅申報與征收管理第十八章 車輛購置稅 第一節(jié) 納稅義務人 第二節(jié) 征稅范圍 第三節(jié) 計稅依據(jù)與稅率 第四節(jié) 應納稅額的計算 第五節(jié) 稅收優(yōu)惠 第六節(jié) 征收管理與納稅申報第十九章 燃油稅 第一節(jié) 納稅義務人 第二節(jié) 征稅范圍 第三節(jié) 計稅依據(jù)與稅率 第四節(jié) 應納稅額的計算 第五節(jié) 稅收優(yōu)惠 第六節(jié) 征收管理與納稅申報第二十章 稅收征收管理制度 第一節(jié) 稅務管理 第二節(jié) 稅款征收 第三節(jié) 稅務檢查 第四節(jié) 稅務代理 第五節(jié) 違反稅收征收管理的法律責任 第六節(jié) 危害稅收征管罪第二十一章 稅務行政法制 第一節(jié) 稅務行政處罰 第二節(jié) 稅款行政復議 第三節(jié) 稅務行政訴訟 第四節(jié) 稅務行政賠償?shù)诙? 國際稅收 第一節(jié) 國際稅收概述 第二節(jié) 國際重復征稅及其產生 第三節(jié) 國際重復征稅消除的主要方法 第四節(jié) 國際避稅與反避稅 第五節(jié) 國際稅收協(xié)定
章節(jié)摘錄
版權頁: 插圖: 3.包裝物的核算 納稅人隨同產品出售的包裝物,無論是否單獨核算,均應并入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 納稅人包裝物不隨同產品出售,但隨同產品出租,收取的包裝物租金屬于價外費用,也應并入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 納稅人為銷售貨物而出租出借包裝物收取的包裝物押金,單獨記賬的,不并入銷售額計算納稅,但對逾期未收回包裝物而不再退還的押金,應并入銷售額,按所包裝貨物的適用稅率,計算繳納增值稅。計稅時按含稅收入處理。 但對銷售啤酒、黃酒以外的其他酒類產品的包裝物押金,則不論其包裝物是否按期返還,以及會計上如何處理,均要并人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 “逾期”,一般是指超過納稅人與購買方約定的時間仍未歸還包裝物的。但如果納稅人與購買方沒有約定具體的歸還時間,則一般不得超過1年,超過1年則無論是否收回包裝物,均要并入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 4.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 (1)哪些行為要征收增值稅。 ①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按下列政策執(zhí)行。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于條例第十條規(guī)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游艇、摩托車、小汽車),按簡易辦法依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其他固定資產,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第四條的規(guī)定執(zhí)行: a.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17%征收增值稅; b.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 c.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qū)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qū)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后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17%征收增值稅。 這里所稱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是指納稅人根據(jù)財務會計制度已經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除固定資產以外的物品,應當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
后記
本書由南京審計學院經濟學院財政系稅務教研室教師編寫。由南京審計學院原財政學系主任蔣大鳴教授任主編,現(xiàn)南京審計學院經濟學院財政系主任李淑萍教授任副主編。本書初稿的編寫分工是:第一、二、三章由李淑萍、蔣大鳴教授編寫;第四、五章由孫莉副教授編寫;第六、九章由祝遵宏副教授編寫;第七、十、十一、十三、十四章由吳健副教授(在讀博士)編寫;第八、十二章由王曉燕副教授編寫;第十五、十六、十七章由蔣大鳴教授編寫;第十八、十九章由張新講師編寫;第二十、二十一章由后鴻燕講師編寫;第二十二章由程瑩講師(在讀博士)編寫。初稿完成后,由蔣大鳴進行了修改、補充、總纂和定稿。本書編寫中參考了一些專家、學者的著作和稅務部門提供的資料,在此一并致以衷心的謝意!
編輯推薦
《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國家級規(guī)劃教材?"十二五"高等院校經管類專業(yè)規(guī)劃教材?新編稅收學:稅法實務(第3版)》將國家2012年最新的稅收優(yōu)惠政策作了詳細介紹,以方便企事業(yè)單位、個體工商戶、個人等納稅人全面了解并充分利用國家最新稅收優(yōu)惠政策,做好依法納稅稅收籌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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