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1-7-1 出版社: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出版社 作者:楊明光 主編 頁數:293 字數:334000
內容概要
本書采用遠程開放教育體例編寫,主要介紹了行政復議概述、行政復議基本原則、行政復議范圍、行政復議參加人、行政復議機關與機構、行政復議管轄、行政復議證據、行政復議程序、執(zhí)行以及法律責任等內容。
本書內容簡明扼要,理論科學適度,重視實用。在學習章節(jié)前,突出自主學習的導學功能,提供學習內容、學習要求、學習指導以及關鍵術語等內容;在學習章節(jié)中,采用提問方式,提供背景資料、行政復議案例、相關內容圖等輔助學習內容;在學習章節(jié)后,提供章節(jié)小結,歸納學習重點,配合綜合自測,檢驗學習效果,提供拓展知識的路徑、理論思考的材料,幫助學生拓展學習的視野。
本書適用于遠程開放教育學生自主學習,有助于提高學生分析、解決行政復議問題的能力,開拓思路,了解我國行政復議法律制度。
作者簡介
楊明光,教授、碩士生導師,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副院長,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學會德育工作委員會理事、天津民主法制建設研究中心理事長、天津李大釗研究會常務副會長、天津仲裁委員會仲裁員等。主要研究領域有:歐洲聯盟法律制度、知識產權法律制度、合同法與擔保制度、行政管理等。曾發(fā)表《歐洲聯盟法律制度簡論》、《社會轉型期大學生行為失范及其治理》等30余篇論文。 張勝利,副教授,天津廣播電視大學文法學院院長,天津終身教育協(xié)會理事、南開區(qū)法學會理事等,2005年至2006年被國家留學基金委委派到英國西英格蘭大學法學院作訪問學者。主要研究領域有:行政法、國家賠償法、法學教學方法以及遠程教育等。曾主編和參編著作5部,發(fā)表論文20余篇。
書籍目錄
第一章 行政復議概述
第一節(jié) 行政復議的概念
第二節(jié) 行政復議法的概念
第三節(jié) 《行政復議法》、《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的制定
第二章 行政復議的基本原則
第一節(jié) 行政復議基本原則概述
第二節(jié) 行政復議基本原則的內容
第三章 行政復議的范圍
第一節(jié) 行政復議范圍的概念
第二節(jié) 具體行政行為類型的復議范圍
第三節(jié) 抽象行政行為類型的復議范圍
第四章 行政復議參加人
第一節(jié) 行政復議參加入概述
第二節(jié) 行政復議申請人
第三節(jié) 行政復議 第三人
第四節(jié) 行政復議代理人
第五節(jié) 行政復議被申請人
第五章 行政復議機關與行政復議機構
第一節(jié) 行政復議機關
第二節(jié) 行政復議機構
第六章 行政復議管轄
第一節(jié) 行政復議管轄概述
第二節(jié) 行政復議一般管轄
第三節(jié) 行政復議特殊管轄
第四節(jié) 行政復議管轄的其他規(guī)定
第七章 行政復議證據
第一節(jié) 行政復議證據概述
第二節(jié) 行政復議證據的種類
第三節(jié) 行政復議舉證責任制度
第四節(jié) 行政復議證據的提供、收集與保全
第五節(jié) 行政復議證據審查判斷
第八章 行政復議程序
第一節(jié) 行政復議申請
第二節(jié) 行政復議受理
第三節(jié) 行政復議審理
第四節(jié) 行政復議決定
第九章 行政復議決定履行和強制執(zhí)行
第一節(jié) 行政復議決定履行
第二節(jié) 行政復議決定執(zhí)行方式
第十章 行政復議法律責任
第一節(jié) 行政復議法律責任概述
第二節(jié) 行政復議機關以及工作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三節(jié) 行政復議當事人法律責任
附錄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附錄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附錄三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
參考文獻
章節(jié)摘錄
版權頁: 1.行政復議機關是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 根據《行政復議法》的規(guī)定,如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一級人民政府,則由該人民政府的上一級人民政府作為行政復議機關;如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省級人民政府派出機關所屬的縣級人民政府,則由該派出機關的人民政府作為行政復議機關;如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是派出機關,則由設立該派出機關的人民政府作為行政復議機關;如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機關的是法律、法規(guī)授權組織,則由主管該組織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或者國務院部門作為行政復議機關;如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行政復議機關存在兩個情形: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的上一級主管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所屬的同級人民政府。 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作為行政復議機關,有利于區(qū)分行政機關(被申請人)和行政復議機關,避免“自己做自己的法官”的嫌疑,保障行政系統(tǒng)監(jiān)督的層次性并保證行政復議的公正性和權威性。 2.行政復議機關是作出行政行為的原行政機關 根據《行政復議法》的規(guī)定,如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則由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作為行政復議機關,即由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自己審查自己的行政行為,也就是原行政機關審查。 《行政復議法》規(guī)定由原行政機關審查,既可以避免由國務院承擔大量的行政復議案件,減少國務院的工作負擔,又可以避免國務院成為行政訴訟的被告。但是由原行政機關審查自己的行政行為,避免不了“自己做自己的法官”的嫌疑,難以保障審查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3.行政復議機關是內設行政復議機關 行政復議機關由內設行政復議機關承擔的情形比較少,目前只有兩種。根據我國《商標法》第二條第一款、第二款規(guī)定:“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商標局主管全國商標注冊和管理的工作?!薄皣鴦赵汗ど绦姓芾聿块T設立商標評審委員會,負責處理商標爭議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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