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2-4 出版社:王亞芬 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 (2012-04出版) 作者:王亞芬 編 頁數(shù):225
內容概要
《全國高等職業(yè)教育金融保險專業(yè)精品系列教材:保險理論與實務》針對高職高專學生的學習特點,以理論夠用、突出實踐教學為課程建設導向,將現(xiàn)代保險基本理論知識和風險與保險的關系、保險公司經營、保險市場營銷與保險從業(yè)人員的職業(yè)道德等教學內容整合為風險、風險管理與保險,保險合同,保險基本原則,人身保險,財產保險,保險公司經營與管理,保險市場與保險監(jiān)管,保險從業(yè)人員的職業(yè)道德八章內容。其中,每章先設學習目標(包括知識目標和能力目標),然后設引例導入、引例分析;再對重點與難以理解的相關理論知識配以通俗易懂的實踐案例,并進行案例分析,點明重難點。為了增加教材的可讀性和趣味性,每一章都加入了生動活潑的小資料,激發(fā)學習興趣。每一章后面附有本章小結、本章習題和實訓項目,習題參照全國保險代理人從業(yè)資格證書考試的內容而設,力求做到以就業(yè)為導向、課證合一。 本書可作為各高職院校和繼續(xù)教育學院的保險專業(yè)、金融專業(yè)、投資理財專業(yè)及經濟類相關專業(yè)的教學用書,也可供中等職業(yè)學校使用,還可作為有志于從事金融保險工作者參加全國保險專業(yè)相關資格證書考試的參考用書。
書籍目錄
第一章 風險、風險管理與保險 第一節(jié) 風險與風險管理 第二節(jié) 保險第二章 保險合同 第一節(jié) 保險合同的特征與種類 第二節(jié) 保險合同的要素 第三節(jié) 保險合同的訂立與效力 第四節(jié) 保險合同的履行 第五節(jié) 保險合同的變更、中止及終止 第六節(jié) 保險合同的解釋與爭議處理第三章 保險基本原則 第一節(jié) 最大誠信原則 第二節(jié) 保險利益原則 第三節(jié) 損失補償原則 第四節(jié) 近因原則第四章 人身保險 第一節(jié) 人身保險概述 第二節(jié) 人壽保險 第三節(jié)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第四節(jié) 健康保險第五章 財產保險 第一節(jié) 財產保險概述 第二節(jié) 火災保險 第二三節(jié) 機動車輛保險 第四節(jié) 貨物運輸保險 第五節(jié) 責任保險 第六節(jié) 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 第七節(jié) 農業(yè)保險第六章 保險公司經營與管理 第一節(jié) 保險公司業(yè)務經營環(huán)節(jié)與管理 第二節(jié) 保險產品定價 第三節(jié) 保險基金的運用第七章 保險市場與保險監(jiān)管 第一節(jié) 保險市場 第二節(jié) 保險監(jiān)督管理第八章 保險從業(yè)人員的職業(yè)道德 第一節(jié) 保險代理人員的職業(yè)道德 第二節(jié) 保險經紀人員的職業(yè)道德 第三節(jié) 保險公估人員的職業(yè)道德參考文獻教學支持說明
章節(jié)摘錄
版權頁: 插圖: 第一節(jié) 風險與風險管理 風險的存在是保險業(yè)產生的基礎。沒有風險也就不可能產生保險。因此,研究保險須從研究風險開始。 一、風險概述 (一)風險的含義 從一般意義上講,風險是指未來結果的不確定性。只要某一事件的結果與預期的不同,就存在著風險。風險的不確定性體現(xiàn)為某一事件的發(fā)生可能導致三種結果:損害、無損害或收益。如果未來結果低于預期價值就稱為損失或傷害;如果未來結果高于預期價值就稱為收益。在未來不確定的三種結果中,損害尤其值得我們注意。因為,如果事件發(fā)生的結果不會產生損害,就沒有必要談論風險。換言之,正是因為損害發(fā)生的不確定性可能在將來引起不利結果,才需要對風險進行管理,作為風險管理方式之一的保險才會產生和發(fā)展。因此,保險理論中的風險,通常是指損害發(fā)生的不確定性。 只要風險存在,就一定有發(fā)生損害的可能。但如果發(fā)生損害的可能性為零或百分之百,則不存在風險。因為無論發(fā)生損害的可能性為零,還是發(fā)生損害的可能性為百分之百,其結果都是確定的,與風險的意義相違背。 根據(jù)概率論,風險的大小取決于損害的概率,若損害的概率是0或1,就不存在不確定性,而當損害的概率在0~1之間時,概率越大,則風險越大。從概率論的角度來分析認識問題,就不難理解風險的含義。 (二)風險的構成要素 為了更深人地理解風險的含義,需要分析風險的三個構成要素:風險因素、風險事故和損失。 1.風險因素(Hazard) 風險因素是指促使某一特定損失發(fā)生或增加其發(fā)生可能性的原因。例如將一桶汽油放在車庫里是一種容易導致火災的風險因素,氣候干燥是森林大火的風險因素。風險因素根據(jù)其性質不同可分為物質風險因素、心理風險因素和道德風險因素。 (1)物質風險因素(Physical Hazard),是指能直接影響事件的物理功能的有形風險因素。例如汽車廠家生產的剎車系統(tǒng)、發(fā)動機功能,建筑物的坐落地址、建筑材料、結構和消防系統(tǒng)等,均是物質風險因素。 (2)心理風險因素(MoraIe Hazard),是指與人的心理狀態(tài)有關的可能引起或增加事故發(fā)生的無形風險因素。例如一個粗心、疏忽的駕駛員的心理狀態(tài)以及預防損失發(fā)生的意識的淡漠等均屬于心理風險因素。 (3)道德風險因素(Moral Hazard),是指與人的品德修養(yǎng)有關的一種無形風險因素,其源于一個人的心里態(tài)度,即由故意行為而引起損失或使損失擴大。例如縱火、欺詐等行為。 2.風險事故(Peril) 風險事故又稱為風險事件,是指引起損失或使損失增加的直接的或外在的事件。它使風險的可能性變成了現(xiàn)實結果,即風險只有通過風險事故的發(fā)生,才能導致?lián)p失。如火災造成企業(yè)廠房、機器、設備的焚毀,則火災即是造成損失的直接原因,使發(fā)生火災的可能性變成火災現(xiàn)實,所以火災本身就是風險事故。 3.損失(Lose) 損失是指非故意的、非計劃的和非預期的經濟價值的減少。這一定義包含兩個重要條件:一是“非故意的、非計劃的、非預期的”;二是“經濟價值的減少”,兩者缺一不可,否則就不構成損失。如惡意行為、固定資產折舊及面對正在遭受損失的房子可以搶救而不搶救等造成的后果,因分別屬于故意的、計劃的和預期的,因而不能成為損失。再如記憶力的衰退,雖然滿足第一個條件,但不滿足第二個條件,因而也不是損失。但車禍使某受害人喪失一條胳膊便是損失,車禍的發(fā)生滿足第一個條件,而人的胳膊雖然不能以貨幣價值來衡量,但喪失胳膊后所需的醫(yī)療費以及因殘疾而導致的收入減少卻可以用金錢來衡量,所以車禍的結果也滿足第二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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