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1-10 出版社:清華大學出版社 作者:許章潤 頁數(shù):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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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概要
本書庋集近年來公開發(fā)表的同類主題論文,計18篇,概分為上、下兩部,以集中展示這一學思,期于彼此觀摩和比勘切磋之中,漸收政學兩界參考之效。上部收文13篇,細分為3個單元,著眼于當代,在比較視野和現(xiàn)實考量中,反思“普法運動”的法律、社會和政治含義,透視這場“運動”的當下影響和深切歷史意義。下部收文5篇,主要探討的是古代中國的“法律宣傳”和“訟學傳播”,尤以明清兩代堪為樣本。如此布局,或有助于古今比勘中,廓清今日所為,裨對中國式的治道和政道及其現(xiàn)代轉型,會然于心,了然于腦,而欣欣然于懷矣!
作者簡介
許章潤,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先后就讀于西南政法學院、中國政法大學和墨爾本大學,獲法學博士學位。主治法律哲學與政治哲學。主要作品有《說法活法立法》、《法學家的智慧》和《現(xiàn)代中國的國家理性》等。
書籍目錄
上部/當代
普法運動
普法隨譚
民族國家與法律政策
——論普法的語境、困境與意蘊
“以法為教”:普法中的知識/權力關系
普法、法盲與法治
后普法時代的法律傳播和公民守法
——以闖紅燈為主要分析對象
行動中的普法
——紅綠燈下的法社會學思考
普法、大眾與權力
——對《今日說法》的一個法律一文化分析
鄉(xiāng)村社會普法運動的民間法解讀 劉海
對當代中國普法活動的反思
普法的悖論
從獨語到對話
——論當代中國法制宣傳的轉型
法律意識的兩種成分及其實踐含義
——關于法制宣傳教育的若干思考
下部/古代
傳統(tǒng)中國普法活動及其研究初探 張中
淺議中國傳統(tǒng)社會民間法律知識形成路徑
——從江西地方法律文獻來分析
明清國家的法律宣傳:路徑與意圖
明清日常生活中的訟學傳播
——以訟師秘本與日用類書為中心的考察
明清時期法令的傳達
主題索引
章節(jié)摘錄
2.超前立法與社會發(fā)展的不可把握性 社會生活的多元復雜,且不斷地重組變動,而立法必須以相對穩(wěn)定的、成型的社會事實為基礎,所以,以西方成熟的工商社會作為假想的中國未來圖景,并以此為基礎制定法律,可謂中國法制現(xiàn)代化的不得不然。此種“超前立法”能否得到最終落實,主要取決于社會是否按照立法時預想的未來圖景發(fā)展,如有偏差或背離,立法必然落空,依法辦事也就無從說起了?! 」P者讀本科時,有“破產法之父”之稱的曹思源先生到法大演講,講述《破產法》制定的前因后果。當時制定《破產法》,有借《破產法》推動國有企業(yè)改革的意圖,通過大規(guī)模的企業(yè)破產重組,引入民間資本,建立現(xiàn)代企業(yè)制度。但事實并未如愿,由于中國原始積累的特殊性,國有企業(yè)改革牽涉到方方面面的問題,不是簡單的企業(yè)制度改革,而是“牽一發(fā)而動全身”的社會改革。所以《破產法》制定后,國務院頒布了一系列政策法規(guī),最高人民法院也發(fā)布了一系列的批復和解釋,以指導和規(guī)范實踐中的破產,這些法規(guī)和司法解釋實際上將《破產法》架空了。最終,國有企業(yè)沒有幾家破產,《破產法》倒是先破了產。舉出《破產法》的例子,旨在進一步說明,社會發(fā)展往往是我們無法精確把握和預期的,超前立法存在著很大的落空風險,一旦立法落空,有法不依便是必然?! ?.法律的穩(wěn)定性與社會的急劇變遷 法律作為人們行為的指引,力求穩(wěn)定,這樣才能產生合理的行為預期,使社會生活有序化。即便社會的發(fā)展要求法律作出相應的變革,法律也總是尋求各種辦法,以不變應萬變。但是,這種“舊瓶裝新酒”的辦法僅僅適用于社會緩慢變革時期,當社會急劇變革時,法律與社會間的裂痕太大,舊規(guī)則掩蓋不了新現(xiàn)實,脫節(jié)、抵牾不可避免時,有法不依就登上臺來。 中國當下就處于急劇變革時期,不是“十年一變”,而是一年一變,變革的劇烈往往出乎主事者的意料。社會可以一年一變,甚至一天一變,但法律無法按照這樣的步調變來變去?! ?/pre>圖書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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