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1-6-3 出版社:清華大學出版社 作者:余履雪 頁數(shù):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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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概要
進入十九世紀后,歐陸法學面對的棘手問題就是如何在本國法中處理羅馬法傳統(tǒng)。以薩維尼 (Friedrich Carl von
Savigny)為代表的德國歷史法學派提出了在民族法學中復興羅馬法傳統(tǒng)的方案:反對法學成為“倫理取向的科學”
(自然法)或者“經驗的科學”
(實證主義),對制定法持否定立場,警惕政治因素對法學的干擾,將羅馬法理論和對地方性法律的厘定作為民族法學的中心。本書試圖通過對上述問題的研究,回答在法典理性主義時代,薩維尼開創(chuàng)的歷史法學派在何種程度上反映并解決了羅馬法傳統(tǒng)的延續(xù)問題。
作者簡介
余履雪,女,2006年畢業(yè)于北京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博士學位;后于2006年赴法蘭西學院(CoHbge de
France)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8年至今任教于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擔任講師。主要研究領域為西方法理學,比較法;特別對羅馬法自中世紀以來在歐陸演進的線索、方式以及羅馬法對歐洲近代法學的影響有著濃厚的興趣。
書籍目錄
導論
引子
第一節(jié) 結構和機理
第二節(jié) 文獻概述
第一章 歷史背景研究
第一節(jié) 羅馬法自查士丁尼時代到中世紀的兩次繁盛
第二節(jié) 羅馬法在德國的傳播
第三節(jié) 薩維尼與提堡的爭論
第二章 方法論研究之一
第一節(jié) 法理學的嚴格方法
第二節(jié) 法理學的文本方法
第三章 方法論反思之一
第一節(jié) “(民族精神”(v01ksgeist)與“法”(recht)——法律人使命的肩負
第二節(jié) 立法者、法官與法學家:誰的統(tǒng)治
第三節(jié) 哲學家與詩人:哪種生活
第四節(jié) 自然——藝術——科學:現(xiàn)代性問題
第四章 方法論研究之二——學院方法
第五章 方法論反思之二——大學時代的法學教育模式
第六章 方法論反思之三
第一節(jié) 科學的、方法的、信念的——歷史法學派思想的三個層面
第二節(jié) 一種分裂,兩種倫理——由“信念”到“科學”
第三節(jié) 歷史法學派理論的價值和局限——法學本體資源和衍生資源
參考文獻
章節(jié)摘錄
版權頁:這種側重于培養(yǎng)一種專業(yè)方法的教育模式重視個體實踐理性的價值,并且將這種經驗理性引入了大陸法系傳統(tǒng)的建構理性中來。由此,這種教育模式不是一種單純的知識填鴨或照本宣科,而是對一種思維模式、推理方法的培訓。由此,法律職業(yè)的傳統(tǒng)才能夠長成并接續(xù)。反觀我國目前的法學知識教育模式,我們的教育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種單項的灌輸模式,大部分學生在課堂上忙于埋頭記筆記,這種物理“搬運”阻礙了學生對問題的理解和深入思考,這種氣氛下的課堂教學也很難形成一種“教”與“學”之間的雙向互動模式,長此以往,學生難以真正領會一種方法并運用之進行獨立判斷。此外,目前我國的法科考試對法學專業(yè)知識的考查在很大程度上必須大量背誦教科書或法條,這種死記硬背來的知識很容易遺忘,并且很多在此類考試中善于獲得高分的學生往往是一些對專業(yè)知識不求甚解的考生。@一旦我們的法學教育無法使學生掌握一種專業(yè)方法,法學本身的科學性和實用性之間的鏈條就切斷了,理論界和實務界互不搭腔,缺乏基本共識和共同的關注點。因而,我國目前的法學知識的教育模式應當注重對一種科學方法的培養(yǎng),這種方法是法學理論家和實踐者進行對話的共同平臺,是一種共同的思維模式,并且由此逐步形成一種共有的學科資源。對教學文本@的選擇直接影響到這種法學知識講授模式功能的實現(xiàn)。如果我們說,大學時代法學教育的一個主要功能就是培養(yǎng)學生的一種專業(yè)技能,那么這種培養(yǎng)過程必須借助于一定的素材才能實現(xiàn),這種素材即法律科學的學科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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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意?德國歷史法學派:方法與傳統(tǒng)》由清華大學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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