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5-03 出版社:清華大學出版社 作者:吳經(jīng)熊 頁數(shù):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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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概要
本書庋集吳氏法學著述二十五篇,概分為三大部分。吳氏與霍姆斯大法官的部分通信和著名的《吳氏憲草》,作為附錄,一并收刊,裨供研究吳公身世與心跡。通觀全書,既有關(guān)于法的基本概念和法律精神的抽象闡釋,亦有對于具體法制的比較觀察,而平章人物、梳理思想譜系,更是作者的功力所在;或探研民事立法與憲政進路,或鉤沉法意、敘說心曲,無不將人生與人心一并道來,使法意與法制交相釋證,盡付于詩意文筆。由此,作者提供的不僅是一樁思想個案樣本,同時,并記載了二十世紀漢語法學的曲折心史。 本書適合法學研究者和法科學生閱讀,同時對于關(guān)心法學的其他學科人士亦有參考價值。
作者簡介
吳經(jīng)熊,字德生,英文名為John C. H. Wu,1899年3月28 日出生于浙江覲縣一位開錢莊的商人之家,早年父母雙亡。6歲時起,他開始接受中國傳統(tǒng)式的啟蒙教育,閱讀"四書"、"五經(jīng)"一類的書。9歲時開始學習英文,以后又接觸到一些西方近代的自然科學知識。1916年吳經(jīng)熊考入上海滬江大學(Shanghai Baptist College)學習理科。不久就在同學與好友徐志摩的相約下,轉(zhuǎn)入天津的北洋大學(Pei-Yang University at Tientsin)法律預科,但他只在北洋大學讀了一個學期便又返回上海,并在1917年秋進了剛剛創(chuàng)辦2年的東吳大學法科(Law Department of Soochow University)。吳經(jīng)熊在東吳讀書期間,學業(yè)相當優(yōu)秀。同時在篤信基督的教務(wù)長蘭金(Charles Rankin)--他是東吳法科的創(chuàng)辦人--的感召下,他對《圣經(jīng)》發(fā)生了興趣,而且接受了衛(wèi)理公會教堂的洗禮。1920年吳經(jīng)熊作為東吳法科的第三屆學生畢業(yè),獲法學士學位(LL. B.)。
書籍目錄
序 溫良書生 人中之龍編者說明第一部分 法律的基本概念 一、緒論 二、法律的標準 三、法理的性質(zhì) 四、法律和文化 五、法律與歷史 六、結(jié)論 法律的三度論 一、三度的法律理論 二、法律三度論的一些成果 三、結(jié)語 正義的探討 自然法哲學的比較研究 一、觀念 二、多默士學說的分析 三、自然法的成效 四、對于自然法概念的辯護 在進化中的自然法 中國舊法制底哲學的基礎(chǔ) 一、天人交感的宇宙觀 二、道德化的法律思想 三、息事寧人的人生觀 中國新舊法制在哲學上之基礎(chǔ) 唐以前法律思想底發(fā)展 一、第一時期 二、第二時期 三、第三時期 法律之多元論第二部分 十年來之中國法律 一、十年來之民法 二、十年來之刑法 三民主義和法律 一、法律和民族主義 二、法律和民權(quán)主義 三、法律和民生 憲法中人民之權(quán)利及義務(wù) 一、權(quán)利義務(wù)之來源及其作用 二、自由和法律 三、平等和財產(chǎn) 中華民國憲法草案的特色 一、編制 二、以三民主義冠國體 三、人民權(quán)利之保障 四、創(chuàng)作的國民大會 五、五權(quán)制度 六、元首的特殊作用 七、均權(quán)制度 八、民生主義的經(jīng)濟制度 九、教育 十、憲法之解釋 十一、過渡條文之添設(shè) 過去立憲運動的回顧及此次制憲的意義…… 新民法侵權(quán)行為責任的兩種方式第三部分 關(guān)于現(xiàn)今法學的幾個觀察 六十年來西洋法學的花花絮絮 孟子的人性論與自然法 斯丹木拉之法律哲學及其批評者 羅斯科·龐德的法律哲學 《社會學法學的范圍與目的》序 《法學文選》序 《法律教育》序 法律教育與法律頭腦附錄參考文獻索引新舊譯名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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