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shí)間:2012-6 出版社:北京大學(xué)出版社 作者:(清)王鳴盛 著 頁數(shù):全二冊(cè) 譯者:顧寶田、劉連朋 點(diǎn)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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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概要
《尚書后案(上下)》由王鳴盛所著,《尚書后案(上下)》共三十卷,附《尚書後辨》。《後案》解說今文《尚書》二十八篇及《太誓》,《後辨》則辨析為古文《尚書》中晚出的二十五篇。該書專力輯綠、開發(fā)已失傅的鄭玄一家之學(xué),鄭注殘闕者補(bǔ)以馬融、王肅、為孔安國(guó)和孔穎達(dá)之說,最後加以案語,可視為漢唐問《尚書》研究的集注和疏解。
作者簡(jiǎn)介
作者:(清代)王明盛 校注:顧寶田 劉連朋
書籍目錄
校點(diǎn)說明
尚書後案自序
尚書後案采取鄭馬王注書目
卷
虞夏書
堯典
卷二
虞夏書
皋陶謨
卷三
虞夏書
禹貢
卷四
夏書
甘誓
卷五
商書
湯誓
卷六
商書
盤庚上
盤庚中
盤庚下
卷七
商書
高宗肜日
卷八
商書
西伯戡黎
卷九
商書
微子
卷十
周書
太誓
卷十一
周書
牧誓
卷十二
周書
洪範(fàn)
卷十三
周書
金滕
卷十四
周書
大誥
卷十五
周書
康誥
卷十六
周書
酒誥
卷十七
周書
梓材
卷十八
周書
召誥
卷十九
周書
洛誥
卷二十
周書
多士
卷二十一
周書
無逸
卷二十二
周書
君奭
卷二十三
周書
多方
卷二十四
周書
立政
卷二十五
周書
顧命
康王之誥
卷二十六
周書
費(fèi)誓
卷二十七
周書
呂刑
卷二十八
周書
文侯之命
卷二十九
周書
秦誓
卷三十
序
虞夏書
商書
周書
鄭康成書贊
馬融書傳序
王肅書注序
尚書後辨附
辨孔安國(guó)序
辨孔穎達(dá)序
又辨卷首疏
辨陸德明釋文
史記儒林傳
漢書藝文志
劉歆傳
儒林傳
後漢書杜林傳
賈逵傳
鄭玄傳
馬融傳
儒林傳
許慎說文自序
慎子沖上書
三國(guó)志王朗傳
隋書經(jīng)籍志
舊唐書經(jīng)籍志
新唐書藝文志
虞書
舜典
大禹謨
夏書
五子之歌
胤征
商書
仲虺之誥
湯誥
伊訓(xùn)
太甲上
太甲中
太甲下
咸有一德
說命上
說命中
說命下
周書
泰誓上
泰誓中
泰誓下
武成
旅獒
微子之命
蔡仲之命
周官
君陳
畢命
君牙
同命
章節(jié)摘錄
版權(quán)頁: [案曰]鄭云“撲,櫝楚也”者,杠、夏古字同。櫝即稻也《爾雅?釋木》“稻,山”,郭璞云“今之山楸”,是也。 金作贖刑。 [馬曰]金,黃金也。意善功惡,使出金贖罪,坐不戒慎者。《史記`五帝本紀(jì)》集解。[傳曰]金,黃金。誤而入刑,出金贖罪。[疏曰]此以金為黃金?!秴涡獭贰捌淞P百鍰”,傳為“黃鐵”。俱是贖罪,金鐵不同者,古金、銀、銅、鐵總號(hào)為金。《釋器》云:“黃金謂之蕩,白金謂之銀?!笔屈S金、白銀俱名金也?!犊脊び洝饭ソ鹬ぶ蠟橄?,冶氏為殺矢,氏為鐘,桌氏為量,段氏為鑄,桃氏為劍。其所為者有銅有鐵,是銅鐵俱名金,則鐵名亦包銅矣。此傳“黃金”,《呂刑》“黃鐵”,皆銅也。古贖罪皆用銅,漢始改用黃金,但少其斤兩,令與銅相敵。故鄭《駁異義》言:“贖死罪千鍰,鍰六兩大半兩,為四百一十六斤十兩大半兩銅,與今贖死罪金三斤為價(jià)相依附?!笔枪炮H罪皆用銅也。漢及后魏,贖罪皆用黃金。后魏以金難得,合金一兩收絹十匹。今律乃復(fù)依古,死罪贖銅一百二十斤,于古稱為三百六十斤??滓枣D為六兩,計(jì)千鍰為三百七十五斤,今贖輕于古也。誤而人罪,出金以贖,即律過失殺傷人,各依其狀以贖論是也?!秴涡獭匪浴耙缮狻蹦肆P者,即今律疑罪各從其實(shí),以贖論是也。 [案曰]馬云“金,黃金也”者,謂銅也?!队碡暋贰敖鹑贰保嵲啤般~三色”,是銅,赤金,古贖罪用銅也?!秴涡獭锋D字本字。彼傳“六兩”下脫去“大半兩”三字?!扒тs”當(dāng)為四百一十六斤十兩大半兩。云“三百七十五斤”者,誤。辨詳《呂刑》。 眚?yàn)?zāi)肆赦,怙終賊刑。 [鄭曰]眚?yàn)?zāi),為人作患害者也。過失,雖有害則赦之。怙其奸邪,終身以為殘賊,則用刑之。《史記?五帝本紀(jì)》集解。[傳曰]眚,過。災(zāi),害。肆,緩。賊,殺也。過而有害,當(dāng)緩赦之。怙奸自終,當(dāng)刑殺之。
編輯推薦
《尚書后案(套裝共2冊(cè))》由北京大學(xué)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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