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0-12 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 作者:葉竹梅 編 頁數:390
內容概要
葉竹梅主編的《國際私法》共十四章,仍沿用傳統(tǒng)的編排模式分為四編,分別就國際私法的一般原理、各種涉外民事關系的法律適用、處理國際民事爭議的訴訟程序和商事仲裁程序、中國區(qū)際私法進行了系統(tǒng)闡述。在內容上力求編寫體例嚴謹、內容豐富、邏輯清晰、用語精煉。
《國際私法》結合法學本科教學突出應用性、實踐性的特點,盡量以簡單通俗的語言將理論融入實踐,試圖克服很多教材內容龐雜、晦澀難懂的局限,同時突出司法考試的要點問題,尤其對司法考試涉及的我國立法部分作了重點介紹。值得一提的是,本教材編寫之際,正值我國自新中國成立后的第一部涉外民事法律適用單行法規(guī)——《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正式通過。對新法予以適當解析,使本教材呈現了一定的新穎性。
作者簡介
葉竹梅,女,1971年出生,法學碩士,甘肅政法學院副教授。1994年6月白蘭州大學法學專業(yè)畢業(yè)后從事律師職業(yè)六年,2000年11月調至甘肅政法學院法學院任教至今。長期從事國際法、國際私法的教學與研究工作。
書籍目錄
第一編·國際私法基本理論
第一章 國際私法概述
第一節(jié) 國際私法的調整對象
第二節(jié) 國際私法的范圍和定義
第三節(jié) 國際私法的淵源
第四節(jié) 國際私法學
第五節(jié) 國際私法的基本原則
第二章 國際私法的歷史
第一節(jié) 國際私法的萌芽
第二節(jié) 國際私法的學說史
第三節(jié) 國際私法的立法史
第四節(jié) 中國國際私法的歷史發(fā)展
第三章 國際私法的主體
第一節(jié) 自然人
第二節(jié) 法人
第三節(jié) 國家
第四節(jié) 國際組織
第五節(jié) 外國人民事法律地位
第四章 沖突規(guī)范與準據法
第一節(jié) 沖突規(guī)范概述
第二節(jié) 準據法及其確定
第三節(jié) 識別
第五章 外國法的限制與排除
第一節(jié) 反致
第二節(jié) 公共秩序
第三節(jié) 法律規(guī)避
第四節(jié) 外國法的查明與錯誤適用
第二編·法律適用
第六章 法律行為與代理
第一節(jié) 法律行為的法律適用
第二節(jié) 代理的法律適用
第七章 物權
第一節(jié) 物之所在地法原則
第二節(jié) 國有化問題
第三節(jié) 國際破產
第四節(jié) 信托
第八章 債權的法律適用
第一節(jié) 合同的法律適用
第二節(jié) 侵權行為的法律適用
第三節(jié) 不當得利與無因管理的法律適用
第九章 知識產權的法律適用
第一節(jié) 知識產權概述
第二節(jié) 知識產權的沖突法調整
第三節(jié) 保護知識產權的國際公約
第四節(jié)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
第五節(jié) 中國涉外知識產權制度
第十章 婚姻家庭關系的法律適用
第一節(jié) 結婚
第二節(jié) 離婚
第三節(jié) 夫妻關系
第四節(jié) 父母子女關系
第五節(jié) 收養(yǎng)
第六節(jié) 扶養(yǎng)
第七節(jié) 監(jiān)護
第十一章 繼承的法律適用
第一節(jié) 法定繼承
第二節(jié) 遺囑繼承
第三節(jié) 無人繼承財產
第四節(jié) 關于繼承的國際公約
第三編·程序
第十二章 國際民事訴訟程序
第一節(jié) 國際民事訴訟程序概述
第二節(jié) 外國人的民事訴訟地位
第三節(jié) 國際民事管轄權
第四節(jié) 國際民事司法協(xié)助
第十三章 國際商事仲裁
第一節(jié) 國際商事仲裁概述
第二節(jié) 國際商事仲裁機構
第三節(jié) 國際商事仲裁的法律適用
第四節(jié) 仲裁協(xié)議
第五節(jié) 外國仲裁裁決的承認和執(zhí)行
第四編·中國區(qū)際私法
第十四章 中國區(qū)際法律沖突與區(qū)際司法協(xié)助
第一節(jié) 中國區(qū)際法律沖突與區(qū)際司法協(xié)助概述
第二節(jié) “一國兩制”的構想與中國區(qū)際沖突的解決
第三節(jié) 中國區(qū)際司法協(xié)助
主要參考資料
章節(jié)摘錄
?。ㄒ唬﹪H沖突 法律的國際沖突是指主權國家法律之間的沖突。解決這種國際沖突的法律制度稱為國際私法。 本書所指的法律沖突一般指法律的國際沖突,法律沖突的解決也是指法律的國際沖突的解決,方法如前所述?! 。ǘ﹨^(qū)際沖突 法律的區(qū)際沖突是指一國內部不同地區(qū)私法之間的沖突。解決這種區(qū)際沖突的法律制度稱為區(qū)際私法或區(qū)際法?! ^(qū)際私法沖突多見于聯(lián)邦制國家,如美國各州,因都保留有相對獨立的立法權,各有自己的私法制度,法律沖突便不免時常發(fā)生。美國的國際私法也是在這種內部的州際法律沖突的基礎上發(fā)展起來的,而且主要是解決州際沖突的?! 〔恢皇窃诼?lián)邦制國家,在一些單一制國家中也可能發(fā)生區(qū)際私法沖突。例如,我國對香港、澳門恢復行使主權及將來臺灣地區(qū)回歸祖國后,因它們成為三個特別行政區(qū),并保留有獨立的立法、司法權,因而也會形成四個不同的法域,區(qū)際法律沖突不可避免地會大量發(fā)生。 區(qū)際沖突和國際沖突的解決類同,一般也通過沖突法和實體法兩種方式解決,即通過區(qū)際沖突法的間接調整或國內統(tǒng)一實體法的直接調整。 ?。ㄈ┤穗H沖突 法律的人際沖突是指一國之內適用于不同宗教、種族、民族以及不同階級、階層的人的法律之間的沖突。解決這種人際沖突的法律制度叫人際私法?! ≡缭?-10世紀期間,歐洲國家在法律適用方面采取絕對的屬人主義。當時盡管日耳曼已征服歐洲,但由于他們未能建立起強大的統(tǒng)一的政權,在其轄區(qū)內,羅馬人仍適用羅馬法,日耳曼人適用日耳曼種族法,法蘭克人適用法蘭克種族法,因而在一個法律關系中,如果主體來自兩個種族,就會提出究竟適用其中哪一方的屬人法問題。 對于法律的人際沖突,主要發(fā)生于人的身份、婚姻家庭、財產繼承問題上,現在,在亞洲、非洲一些國家仍可見到。人際沖突一般通過間接方式解決,即制定選擇規(guī)范,僅僅指出用哪一個法律來調整當事人之間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和國際沖突的沖突法解決方式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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