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1-1 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 作者:山西大學中國社會史研究中心 頁數(shù):214 字數(shù):23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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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概要
本書是由山西大學中國社會史研究中心組織編選的論文集,主題是“中國社會史研究的理論與方法”,作者包括楊念群、許紀霖、行龍、李長莉、唐力行、李金錚、陳春聲、錢杭等社會史研究的名家。所收論文均為首次發(fā)表,論題涉及社會史研究的范式探索、未來走向等前沿問題。書后附錄有5萬字的新發(fā)現(xiàn)史料“山西水利碑刻”。
作者簡介
成立于1992年的山西大學中國社會史研究中心,是國內最早以社會史命名的研究機構。首任中心主任為已故著名社會史學家喬志強教授,現(xiàn)任中心主任行龍教授,執(zhí)行主任郝平副教授。
《社會史研究》編輯委員會
主 編:行 龍
編輯委員:郝 平 張俊峰 胡英澤 韓曉莉 馬維強 常利兵 李 嘎
本輯責編:張俊峰
書籍目錄
專題論文中國歷史學如何回應時代思潮(1978-2008) 楊念群精英的社會史如何可能 許紀霖中國社會史研究向何處去 行 龍超越地域的疆界:有關區(qū)域和區(qū)域比較研究的若干思考 唐力行向"新革命史"轉型:國家與社會視野下的中共革命史研究 李金錚身份認定與籍貫問題:以明清之際金門及鄰近海域"海盜"的研究為中心 陳春聲中韓日三國民間祖先崇拜中的祭祀權問題 錢 杭南瀛地區(qū)廟會的繞境模式:兼論祭祀圈、信仰圈與交陪境 謝國興學術評論三十而立:社會史研究在中國的實踐 (行 龍 胡英澤)資料選編 山西臨汾龍祠水利碑刻輯錄 (周 亞 整理點校)
章節(jié)摘錄
插圖:中國的宗族是世系單位,而日本的家庭、家族則是財產單位;中、日兩國民間在關于家內、族內財產繼承權的基本制度上存在著一系列重要的區(qū)別。一般來說,中國的家內、族內財產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實際上都是兄弟均分,而日本則是長子優(yōu)先繼承。日本族內財產的長子優(yōu)先制,導致日本在祖先祭祀權上奉行長子獨承制;而中國族內財產的兄弟均分制,則導致在祭祀權上出現(xiàn)了相應的兄弟均承制。在財產繼承的長子優(yōu)先制,以及祭祀責任主要由長子負擔等方面,其實日、韓兩國更為接近?!陧n國,長子繼承父母的大部分財產,同時也承擔主要的祖先祭祀和贍養(yǎng)父母的責任。次子、三子以下雖然也得到部分財產,但與長子所得部分相比,比例相當?shù)汀X敭a分割以后,長子的家庭稱之為“大家”;次子、三子以下的家庭稱之為“小家”。諸如此類的問題當然還可以做進一步討論,這里只是要說明,在進行中、日、韓三國祭祀權的比較研究時,應對上述基本問題加以細致的區(qū)分。與日本、韓國的情況相比,中國的祭祀權問題還有更為特殊的一面。在中國,祭祀權與財產繼承權的關系可以很緊密,也可以很松散,有時甚至可以完全分離。特別是以“大、小宗”制度為標志的先秦宗法制度解體以后,以世系為唯一前提的“宗子承重”制,逐漸被遵行世系地位、政治地位、社會地位等綜合選擇標準的族內長老制取代,祭祀權與財產權分離的現(xiàn)象就更加突出和明顯。這一觀察角度可以深刻地揭示中國祭祀權問題的多元性和復雜性,并且證實第一節(jié) 以及本節(jié)開始時所提到的中國儒家祭祀權理論中特重社會身份這一基本特征。能夠反應祭祀權與財產權分離的實例很多,本文主要討論聯(lián)宗的問題。聯(lián)宗是中國宗族發(fā)展史上的一個相當復雜的現(xiàn)象。若干分散居住在一個(或相鄰)區(qū)域中的同姓宗族組織,出于某種明確的功能性目的,把一位或一組祖先(該姓的始祖或首遷該地的始遷祖)認定為各族共同的祖先,從而在所有參與聯(lián)宗的宗族間建立起固定的聯(lián)系。這個過程就是“聯(lián)宗”的過程。聯(lián)宗的一個重要特征是,在絕大部分情況下,參與聯(lián)宗的各宗族除了應對某一個或某一組祖先加以必不可少的認同以外,互相之間并不一定需要有真實的世系聯(lián)系,特別是不需要有確定的旁系世系聯(lián)系。而在宗族這類世系群組織中,所有的權利與義務都必然根據(jù)世系原則進行分配。由于聯(lián)宗可以與世系原則脫節(jié),因此,作為聯(lián)宗主要成果的對于共同祖先的祭祀權,當然就可以與世系群內部的財產繼承權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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