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0-8 出版社:第1版 (2010年8月1日) 作者:切薩雷·貝卡里亞 頁數:105 譯者:黃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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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刑事意見書6篇”是貝卡里亞后期關于刑事法律問題的作品,它們首次與中國讀者見面。這6篇以短文形式出現的作品包括:1790年的《關于警察機構》、1791年的《關于政治犯罪問題的簡略思考》、1791年的《關于無期徒刑監(jiān)獄的計劃》、1789年至1791年的《改善被判刑人的待遇》、1791年的《關于矯正所》和1792年的《關于死刑的意見》。與《論犯罪與刑罰》不同,這6篇文章基本上屬于貝卡里亞在走入仕途后撰寫的咨詢意見,帶有一定的公文色彩,但是,它們仍然鮮明地體現著作者關于現代刑事法律原則的創(chuàng)新思想和深沉的人道主義情愫。這6篇文章均根據意大利原文譯出。1785年,米蘭公共經濟最高委員會被改組為政府委員會,職權擴大。委員會劃分為7個部,貝卡里亞被任命為第三部的負責人,主管農業(yè)、工業(yè)和商業(yè)。
內容概要
“刑事意見書6篇”是貝卡里亞后期關于刑事法律問題的作品,它們首次與中國讀者見面。與《論犯罪與刑罰》不同,這6篇文章基本上屬于貝卡里亞在走入仕途后撰寫的咨詢意見,但是,它們仍然鮮明地體現著作者關于現代刑事法律原則的創(chuàng)新思想和深沉的人道主義情愫。
作者簡介
作者:(意大利)切薩雷·貝卡里亞 譯者:黃風切薩雷·貝卡里亞(1738-1794)意大利刑事占典學派的創(chuàng)始人。1738年3月15日生于米蘭一個貴族家庭,1758年畢業(yè)于帕維亞大學,攻讀法律專業(yè)。1762年發(fā)表處女作《論米蘭公國1762年貨幣混亂及其救治》。1764年完成《論犯罪與刑罰》,并于當年小版,由此一舉成名,并為他贏得了長久的聲譽。l768年成為米蘭宮廷學校經濟貿易學教授,講授經濟學課程。1771年成為米蘭公共經濟最高委員會成員,先后負責過經濟部門和司法部門。1791年被奧地利皇帝利奧波德任命為倫巴第刑事立法改革委員會的成員,其間力主廢除死刑。1794年11月28日因中風在米蘭家中去世。黃風譯者簡介1956年生,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導師。1988年至1992年曾先后五次赴意大利進修、講學或者參加學術會議。1996年獲“國際羅馬法獎”;1998年獲意大利外交部“文化作品翻譯獎”;1999年獲意大利總統(tǒng)授予的共和同騎上勛章;2005年5月荻意人利總統(tǒng)授予的“仁惠之星”共和國爵士勛章。出版?zhèn)€人著作和譯作二十余部。
書籍目錄
關于死刑的意見(1792年)關于政治犯罪問題的簡略思考(1791年)關于警察機構(1790年)關于無期徒刑監(jiān)獄的計劃(1791年)改善被判刑人的待遇(1789-1791年)關于矯正所(1791年)
章節(jié)摘錄
插圖:官在寫給閣下的備忘錄中曾經認為可以保留他。我在此補充一下,比較嚴重的問題是:監(jiān)察官對第二助理奇泰利不寄予任何希望,至少是在目前他所處的位置上,這既不是起因于這位助手的性格,也不是起因于他的能力。一下子撤三個人的職,而沒有人及時替補他們,這看起來是不合適的,即使他們當中的一位文書是多納代奧作文書的兄弟,并且考慮到行政機關的疑心,正是由于這種疑心,根據現行條例,有關的任職是通過簡單的委任發(fā)布的,而不是通過監(jiān)察官的命令發(fā)布的。談那個地區(qū)的經濟問題我覺得太冒昧了。這將取決于上級的決定:是否需要就監(jiān)察官所排斥的那幾個人,尤其是奇泰利的情況以及我的相關評論,慎重地聽取克雷莫納的監(jiān)察官辦公室的意見,或者人們認為的確需要做出一個果斷決定,以警告那些不乏存在的其他人,促使其更好地履行自己的義務。我現在只注意奇泰利一個人。當涉及解除他職務的問題時,是否應當聽取他的意見,這是應由上級公正裁斷的事情。然而,似乎并不需要直接地將他開除,委員會或許認為將他平調開來或者在不可能平調的情況讓其休職是比較符合實際的辦法。
編輯推薦
《貝卡里亞刑事意見書6篇》:《論犯罪與刑罰》這本小書具有寶貴的精神價值,好似服用少許就足以緩解病痛的良藥一樣。當我閱讀它時真感到解渴,我由此相信:這樣一部著作必定能清除在眾多國家的法學理論咔,依然殘存的野蠻內容?!鼱柼?/pre>圖書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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