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0-4 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 作者:穆曉軍 頁數: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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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如果有一只表不走了,也許有人會說“這只表壞了”,但法律人(指專業(yè)從事法律事務的人)只說“這只表不走了”,因為并沒有確鑿的證據表明這只表確實是壞了,不能排除“沒上弦、沒電了”等其他原因,也不能排除這本來就是一只手表的模型,它的時針根本不會走動。所以,法律思維不預設立場,不主觀臆斷,不省略和跨越證據做下一步的推理和結論,法律思維追求確定性,謹慎地就能夠確認的實證表現進行判斷,建立縝密嚴格的推理結構。如果看到一條規(guī)定:“購買商品房不滿五年轉讓的,要征收營業(yè)稅”,法律人的第一反應肯定是問“五年的定義是什么”。“五年”是從簽訂合同之日還是從交房之日算起?或者,是從辦理產權登記還是繳納契稅之日算起?不同定義之間的區(qū)別很大,現實生活中,簽訂合同和繳納契稅之間相隔超過五年時間的情況就相當常見。所以,必須首先厘清“五年”的定義,這條管理規(guī)定的執(zhí)行操作才能明確穩(wěn)定,社會效率和社會秩序才能達到管理的預期。
內容概要
一家公司從創(chuàng)業(yè)者申請注冊、登記企業(yè)名稱那一刻起,就已經跟法律事務緊緊關聯,其后的購買材料、雇用員工、銷售產品、引進投資、海外并購,都兼具商業(yè)事務和法律事務的兩種特征。在眼下急速上升的商務糾紛中,絕大多數是因為操作的經理人,甚至是公司的高層管理人員缺乏應有的法律訓練造成的。 現在很多企業(yè)都設立了法務部門或聘請了專門的法律顧問,但是,認為公司法律問題只歸法務部處理的思想早已落伍,經理人作為業(yè)務的第一線,最容易因為對法律的陌生,不知不覺埋下糾紛的隱患。經理人法律思維的培養(yǎng),是一個企業(yè)規(guī)避風險、規(guī)范經營、規(guī)矩行事的必修功課。公民的法律意識,不是源于外在的威懾,而是源于內心的認同,企業(yè)人具備法律思維,不僅對于公司的經營和發(fā)展是重要的組織準備,對于企業(yè)員工的自律和個人成長也大有助益。 擁有法律思維,并不意味著要背誦枯燥的法律條文,也不用親自解決法律糾紛,只要明確法律精神,了解法律規(guī)定的行為菜單,就能在紛繁的經營活動中認清誘惑和機會,遠離商業(yè)陷阱,爭取合理合法的利益,為企業(yè)提升價值和持續(xù)發(fā)展做好充分的知識準備。 本書作者為資深職業(yè)律師,他基于對公司法律需求的了解,盡量少采用法律專業(yè)術語,從思維訓練的角度,培養(yǎng)經理人的法律思維,以實現舉一反三之效。法律素養(yǎng)已經成為經理人的商務素養(yǎng)中必備的一項,對于一家公司或者一個人而言,與其吃一塹長一智,不如未雨綢繆。 本書內容切中工作實際,表述精彩,可讀性極強,適合公司做全員法律培訓的讀本,亦適合經理人作為提升個人的職業(yè)競爭力的重要讀物。
作者簡介
穆曉軍,高級管理培訓師和企業(yè)管理咨詢專家、企業(yè)資深法律顧問。曾任機關干部、香港上市集團董事助理、知名報社記者?,F為國家銀河培訓工程高級管理培訓師,中國中小企業(yè)競爭力工程首席顧問,世界資源研究所(WRI)“NV中國項目”企業(yè)輔導顧問,國際勞工組織(ILO)北京局和歐盟—中國世貿項目(EUCTP)企業(yè)培訓專家顧問,北京市中孚律師事務所執(zhí)行合伙人,并在北大、清華等高校MBA課程班和高級經理人進修班授課。研究領域和講授課程包括國學思想與西方管理的融通和實踐、人本管理和企業(yè)社會責任、管理方法論、營銷策劃和改進、中小企業(yè)的有效融資、經理人法律思維和實務、財務報表的法律解讀、職場規(guī)劃等。
書籍目錄
前言 第一章 在規(guī)則中獲取最大自由——法律思維促進管理目標實現 一、法律思維缺失造成的管理難題 什么叫”融資萬” ——商業(yè)用語不是法律用語 銷售明星遭遇“手套公司” ——”債有主”需明確主體 業(yè)務員和貨款一起“人間蒸發(fā)” ——增加違法成本以激勵守約 匪夷所思的其他應收款 ——及時對接法律人 離職的員工不交違約金 ——法律籌劃先行一步 二、經理人的四種“法律角色” 行事縝密嚴謹的管理者 敏銳識別風險的”對接人” 法律籌劃的戰(zhàn)略家 企業(yè)內部的立法者 三、與法律人有所不同第二章 法律是全社會的“行為菜單’’——法律思維的基本模式 一、欠債還錢一你欠債一你還錢 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種情形 “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 法律應該有“價格” 二、澄清定義是一切的前提 代理商不是法律意義的代理 勞動合同還是勞務合同 銷售總監(jiān)“制造”合同簽訂地 你的工資是多 不要亂造概念 三、有效或無效的后果迥異 違反強制性規(guī)范的行為無效 無底薪勞動合同違法 為什么不能“延期轉正” 法定義務不能轉讓 約定排除法定 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可能無效第三章 四維法眼 ——法律思維工具的商業(yè)價值 一、先厘清交易對象是誰 新來的員工都是實習生. “豪華”的融資騙局 二、主體和權利相匹配 公司不能出售自身的股權。 月球沒有土地權證 ”廢紙一張的績效股” 分紅留存型的MBO 三、行為決定責任 保姆學校還是家政公司 商業(yè)秘密必須是保密的 有績效工資,沒績效考核 四、責任是一種“法律價格” 行為與責任相匹配 被吊銷執(zhí)照不等于逃債成功 五、制造違約成本,激勵守約行為 什么樣的《還款承諾》才可信 防止腐敗條款 第四章 法律籌劃——現代經理人必備的商業(yè)智慧 一、按照規(guī)則去做,而不是鉆空子 二、軟件為什么是著作權? 三、微軟成功的法律思維 四、商標防守和專利布局 五、低成本挽留員工的薪酬結構 基本工資 崗位職務工資 崗位職務報銷額度 合同工齡獎金預付 全勤獎金 減少加班費 業(yè)績或績效獎金籌劃 滿約獎金 培訓代替獎金第五章 證據意識——經理人最重要的法律意識 一、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擅自離職還是口頭辭退 證明程度:事實及事實之全部 違約責任絕不是賠償損失 二、訴訟時效:法律只幫助警醒的人 ”借條”和”欠條”的不同 中斷就是重新計算 加班費可以“秋后算賬” 三、送達沒送達,這是個問題 事實不重要,證據才重要 拒絕簽收:取得送達回證 約定送達方式,約定舉證方式 四、如何“制造證據” 五、原告比被告更難勝訴跋附錄
章節(jié)摘錄
匪夷所思的其他應收款——及時對接法律人甲公司是某集團下屬的一家子公司,因為經營的需要,甲公司經常從集團總部借款,每次500萬元到1000萬元不等。這個集團在全國開展工程業(yè)務,在不同省份有很多家子公司,集團根據總體的財務籌劃,分期給不同的子公司予以資金支持,或者指令子公司之間的資金調度。通常,集團會按照甲公司的資金需求匯來款項,在甲公司的賬上就多出來一筆數百萬的其他應付款,這是未來需要償還給集團的;資金使用完畢后,甲公司再根據集團總體的資金調度計劃,把款項匯付給集團下屬的其他兄弟企業(yè),這在甲公司的賬上被記載成一筆其他應收款。經過幾個經營年度之后,在甲公司的財務報表上,這家注冊資本不到2000萬元的企業(yè),居然有超過9000萬元的其他應付款和超過,7500萬元的其他應收款同時并存,“其他往來”的總金額遠遠超過了這家企業(yè)主營業(yè)務年度營業(yè)額的數倍。這種情形的存在,不但引起了稅務稽查人員的警惕,并且在甲公司對外合作融資的時候,受到了投資人的嚴重質疑。總之,甲公司給人一種“不務正業(yè)”的負面印象。財務經理把這個問題提交給公司的律師,尋求解決方案。律師發(fā)現, 巨額其他應收應付款現象的出現,是因為甲公司從集團總部的借款在償還之時匯往其他“兄弟企業(yè)”造成的。從財務角度,資金流向與主體一一對應是正確的,賬實相符,合法合規(guī);但從法律思維角度,集團總部指令將款項匯付給其他企業(yè),這實際上是一種債權轉移,債權轉移通知到債務人即可生效,甲公司向其他企業(yè)的匯款,等于就是償付了集團總部的債權,這種情況下,款項的一進一出不應該分別列為應收和應付。鑒于財務規(guī)范要求財務憑證必須嚴格齊全,于是,律師建議甲公司與集團總部以及收受款項的企業(yè),三家合簽了一份《債權轉讓確認函》,根據這份憑證調整賬目之后,甲公司賬面上僅保留了對集團總部的1500萬元左右的其他應付款,報表回復了其“真實面貌”。這個案件中,財務經理的守法意識是嚴格的,賬實相符、一一對應,憑證和報表保持一致,主體與權利義務相一致,這些都是很規(guī)范的做法.問題在于,財務經理沒有意識到本案中實際發(fā)生的是法律上的債權轉移,從法律思維的角度,權利主體已經變化了。好在財務經理具備很好的“識別意識”,在發(fā)現這可能是一個法律問題的時候,及時與法律人對接,并最終妥善處理了問題。多數企業(yè)中都存在類似的情況,即便是企業(yè)擁有法務人員,或者已經聘請了律師作為法律顧問,但在企業(yè)管理的第一線,在第一時間識別可能存在的法律問題,還是要依靠經理人的法律思維,之后才有機會與法律人及時對接,由專業(yè)人士更完整和細致地處理整個問題。需要指出的是,假設當初財務經理就直接將巨額的其他應收款和其他應付款對沖,那么,這也是欠缺法律思維的一種表現,因為在沒有形成《債權轉讓確認函》之前,僅憑集團上級的口頭指令,這種對沖操作是違反財務制度的。法律思維有一種分析方法叫“舉重明輕’,把事情進行“極端化的量變”,可以幫助人們了解事情的性質,也就是說,假如本案中對沖巨大金額的應收應付款可以憑著口頭指令執(zhí)行、不必獲得書面憑證的話,那么,所有的財務操作是否都可以憑借口頭依據完成?所以,財務經理在識別問題之后尋求法律幫助,把口頭指令變?yōu)闀鎽{證,這是縝密負責的工作態(tài)度和思維方式,是財務人和法律人嚴謹性思維的相通性使然??傊?,識別和發(fā)現法律問題,知道“該在什么時候問”以及“應該問什么”,這是一線經理人必須培養(yǎng)的法律思維。在企業(yè)經營管理的現實中,經常有本來應當及時識別的法律問題,因為經理人法律思維的欠缺,沒有及時獲得法律思維的分析和審核,終于給企業(yè)帶來嚴重的損失。離職的員工不交違約金——法律籌劃先行一步北京的一家軟件企業(yè)招聘了一名應屆碩士畢業(yè)生,并為這位新員工辦理了北京戶口。為了保持與員工的長期合作,企業(yè)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員工必須服務滿5年,否則要向企業(yè)支付違約金10萬元”。但后來勞資雙方的合作并不融洽,兩年之后,這名員工跳槽到其他企業(yè)謀求新的發(fā)展,并且拒絕向企業(yè)支付勞動合同中約定的10萬元違約金。這家軟件企業(yè)對此毫無辦法,因為根據法律規(guī)定,企業(yè)只有在兩種情況下有權向員工索取違約金,其一是員工接受了企業(yè)付費的培訓之后、末滿服務期就離職;其二是員工違反了競業(yè)禁止規(guī)定,領取企業(yè)支付的競業(yè)禁止補償金,又違約在與企業(yè)類似的競爭行業(yè)或競爭企業(y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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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必備的法律思維》告訴各位經理人,你可以記不住法律條文,但不能沒有法律思維。每個公司、每個經理人最迫切需要的一堂法律課一字之差就損失幾百萬一個生造詞弄垮一個企業(yè)一句羅嗦的話讓對方的“背信棄義”正大光明最后一個簽合同如何保障公司利益公司風險的第一道防線,讓經理人長一雙法眼!——一份代理授權書不過二十多字,但其措辭直接關系到企業(yè)數百萬上千萬元的商業(yè)得失;——與員工簽的是勞動合同還是勞務合同,決定了商業(yè)訴訟的勝敗;——晚幾天簽合同,銷售總監(jiān)“制造”了合同簽約地,大大降低了企業(yè)的維權成本;——在合同上規(guī)定了“責任自負”,并不意味著你可以推卸違約責任;——簡單幾個步驟,洞悉“豪華”融資騙局:——合理的制度設計,可以保有核心骨干員工,降低用工成本……融資、并購、銷售、采購、財務、人事……所需關注之法律問題,盡在《經理人必備的法律思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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