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1-3 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 作者:韓水法,黃燎宇 編 頁數:284 字數:22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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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概要
改革開放之后,中產階級的出現和壯大成為中國社會最明顯的特征之一,人們急于了解中國的這個新生階級與傳統意義上的資產階級或者當今所說的西方中產階級有何異同,國內學術界對中產階級的研究隨之呈現方興未艾之勢。為了解決這一問題,北京大學德國研究中心組織中德兩國哲學、法學、史學、社會學、政治學等領域的知名甚至頂尖級學者廣譬如德國當代史學泰斗尤爾根·科卡等就該問題進行深入的探討,所形成的成果具有學術補白和開拓性意義。
書籍目錄
康德法哲學中的公民概念
市民、公民、資產階級及其精神
——歐洲關于德國式特殊道路的討論
“漢諾威學派”的市民觀及其歷史意義
德意志中間等級與納粹主義
普魯士改革中的鄉(xiāng)鎮(zhèn)自治與市民社會的培養(yǎng)
——一個德國的模式
德國歷史哲學視角下的公民社會
19世紀下半葉德國天主教會對公民社會討論的參與
從憲法角度看社會行動者對國家決定的影響
淺析西方市民社會的形成
論德國刑法中行為概念的發(fā)展與公民權的保護
義務、權利、美德
——德國早期啟蒙運動中市民的法哲學構成
從市民社會到公民社會
——對19、20世紀德國社會責任承擔者的思考
政治社區(qū)和具有公民社會特征的市民團體
——關于地方政區(qū)和團體的兩種面相
拉伯小說對德意志市民性的悖論性認識及多元化敘事視角
“代表性的公共領域”?
——論哈貝馬斯的《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中近代早期的市民與文學交流的問題
此“貴族”非彼“貴族”
——中德“貴族”觀念的跨文化考察
《布登勃洛克一家》:市民階級的心靈史
章節(jié)摘錄
版權頁:我的與你的這種極其抽象的關系有其現實的內容,這就是占有。每個人,或者絕大多數人具有平等的資格去占有的外物這一點,為什么會成為西方哲學家、經濟學家、法學家和歷史學家反復論述、分析的主題,曾長期為中國人所不理解。然而,就如分析韋伯的市民概念時所指明的那樣,這一點對西方現代社會的發(fā)展卻是至關重要的契機,而這個現代社會在康德的筆下就是公民社會,在韋伯的文字里就是合理的資本主義。因為在西方的封建社會時期,占人口大多數的農奴并沒有自由地占有外物的權利,自然也就沒有平等地占有外物的權利,在那個時代,占有的對象主要就是土地,就如康德在法哲學的文字里舉例時常常提及的那樣,因為訂立契約是自由人的特權。而中國的情況剛好相反,在其漫長的傳統社會中,除了極少部分人外,絕大部分人都有自由占有財產的資籍,從而在理論上也就有平等地去占有的資籍。這一點就使西方特定意義上的市民概念在中國社會一歷史境域中成為一個陌生的概念,因為市民在漢語里面并不像在康德與韋伯的著作里那樣,或如在亞當·斯密的筆下那樣,是擁有某種特權的階層,從而是一個法律概念和政治概念,而僅僅是一個與地域和職業(yè)有關的概念,甚至單單與居住地有關的概念。于是,我的和你的這種關系倘若按照康德的先天原理成立的話,就承帶了政治的和經濟的雙重平等的因素:每個人都有平等的資籍去占有外在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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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市民社會到公民社會:理解"市民—公民"概念的維度》是北京大學德國研究中心專題論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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