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第五冊)

出版時間:2009-12  出版社:北京大學  作者:王澤鑒  頁數(shù):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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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拙著民法研究系列叢書包括《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八冊)、《民法思維:請求權(quán)基礎理論體系》、《民法概要》、《民法總則》、《債法原理》、《不當?shù)美贰ⅰ肚謾?quán)行為》及《民法物權(quán)》,自2004年起曾在大陸發(fā)行簡體字版,茲再配合法律發(fā)展增補資料,刊行新版,謹對讀者的鼓勵和支持,表示誠摯的謝意?!睹穹▽W說與判例研究》的寫作期間長達二十年,旨在論述1945年以來臺灣民法實務及理論的演變,并在一定程度上參與、促進臺灣民法的發(fā)展?!睹穹ㄋ季S:請求權(quán)基礎理論體系》乃在建構(gòu)請求權(quán)基礎體系,作為學習、研究民法,處理案例的思考及論證方法。其他各書系運用法釋義學、案例研究及比較法闡述民法各編(尤其是總則、債權(quán)及物權(quán))的基本原理、體系構(gòu)造及解釋適用的問題?,F(xiàn)行臺灣“民法”系于1929年制定于大陸,自1945年起適用于臺灣,長達六十四年,乃傳統(tǒng)民法的延續(xù)與發(fā)展,超過半個世紀的運作及多次的立法修正,累積了相當豐富的實務案例、學說見解及規(guī)范模式,對大陸民法的制定、解釋適用,應有一定的參考價值,希望拙著的出版能有助于增進兩岸法學交流,共為民法學的繁榮與進步而努力。作者多年來致力于民法的教學研究,得到兩岸許多法學界同仁的指教和勉勵,元照出版公司與北京大學出版社協(xié)助、出版發(fā)行新版,認真負責,謹再致衷心的敬意。最要感謝的是,蒙神的恩典,得在喜樂平安中從事卑微的工作,愿民法所體現(xiàn)的自由、平等、人格尊嚴的價值理念得獲更大的實踐與發(fā)展。

內(nèi)容概要

本書為我國臺灣著名民法學者王澤鑒先生的經(jīng)典力作之一。筆者通過專題研究的形式,輔以豐富的判例與學說,分門別類對民法學的基本概念、理論體系及實務上疑義迭生的焦點問題進行全景式闡釋,對大陸法系尤其是德國法的民法原則予以引介式考量;筆者的研究視角既立足傳統(tǒng)--博采眾家之長,又不囿于框架--遞進式推陳出新,其凝結(jié)于本書的成果將對我國民法理論體系的構(gòu)建及民事法律的解釋適用產(chǎn)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并在此過程中重塑民法學維護個人自由尊嚴、實現(xiàn)社會公平正義的理論光芒。

作者簡介

王澤鑒,1938年出生于臺北,畢業(yè)于臺灣人學法律系,獲得過慕尼黑大學法學士。曾擔任德國柏林自由大學訪問教授,并在英國劍橋大學、倫敦大學政經(jīng)學院、澳洲墨爾本大學從事研究工作?,F(xiàn)任臺灣大學法律系教授。專攻民法,主要著作有《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1-8冊)、《民法思維:請求權(quán)基礎理論體系》、《民法概要》、《民法總則》、《債法原理》、《不當?shù)美?、《侵?quán)行為》、《民法物權(quán)》等。

書籍目錄

總則編關于法律行為之規(guī)定對物權(quán)行為適用之基本問題三論“出賣他人之物與無權(quán)處分”出租他人之物、負擔行為與無權(quán)處分租售他人之物、所有人之承認與債之主體的變更買賣、設定抵押權(quán)之約定與第七五八條之“法律行為”物權(quán)行為錯誤與不當?shù)美闯赡耆伺c代理、無因管理及不當?shù)美划數(shù)美贫扰c衡平原則不當?shù)美B帶債務侵害他人債權(quán)之侵權(quán)責任信賴利益之損害賠償出賣之土地于移轉(zhuǎn)登記前被征收時,買受人向出賣人主張交付受領補償費之請求權(quán)基礎德國法上損害賠償之歸責原則代位權(quán)之代位基于契約關系之越界建筑與土地受讓人之拆屋還地請求權(quán)離婚契約之拘束力與特別生效要件之履行兩愿離婚“登記”法律性質(zhì)之爭議在法學方法論上之檢討

章節(jié)摘錄

插圖:債之相對性租賃及買賣均屬債之關系。債者,特定人(債權(quán)人)得向特定人(債務人)請求特定給付之法律關系,故債之關系外之第三人,除契約另有訂定外(如第三人利益契約),不享有債之關系上之權(quán)利,亦不負擔債之關系上之義務,學說上稱之為債之關系的相對性(Relativitat der Schuldverhaltnisse)。準此原則,在乙擅以自己名義出租甲屋給丙之例,丙不得向甲請求交付其屋,甲亦不得向丙請求支付租金;在私賣共有之物之例,其他共有人亦不負有交付其物及移轉(zhuǎn)其所有權(quán)之義務,亦不享有價金債權(quán)。法律行為之承認法律行為之承認者,指有承認權(quán)人對效力未定之法律行為予以確定生效之意思表示。承認,在性質(zhì)上屬于形成權(quán),依單方之意思表示而行使之,被承認之法律行為,溯及既往發(fā)生效力。例如,18歲之甲出賣所有電腦給乙,并依讓與合意交付之。甲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其買賣契約及物權(quán)行為均屬效力未定,其經(jīng)法定代理人承認者,溯及既往發(fā)生效力。又例如,乙擅以甲之名義出租甲所有之房屋,因乙無代理權(quán),故其代為之租賃契約對甲而言,效力未定,須經(jīng)甲之承認,始生效力。由此兩例可知,承認系以效力未定之法律行為為對象,法律行為倘已“有效成立”,自無承認之必要。據(jù)上所述,“最高法院”認為出租他人之物,其租約得因所有人之“承認”而對所有人繼續(xù)有效,私賣共有物,得因其他共有人之“承認”,而對其溯及既往發(fā)生效力,此項見解殊難贊同,其理由有二:其一,此項“租售他人之物”之契約,本屬有效,不發(fā)生“承認”之問題;其二,第三人不能依其單方之意思表示,使他人以自己名義訂立之契約,對其(第三人)發(fā)生,而取得契約上之權(quán)利義務?!白罡叻ㄔ骸敝娊馀c民法之基本概念及基本原則未符,似有商榷余地。

編輯推薦

《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最新版)(第5冊)》:民法研究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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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評論 (總計47條)

 
 

  •   民法研究系列——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第五冊)
  •   很好民法經(jīng)典。王澤鑒的民法是一等一的精品。意簡言駭。
  •   書不錯啊,不愧為大師所做,民法的精髓。
  •   學習民法的必看、、、
  •   民法案例的學習,不錯
  •   王澤鑒先生的書,很經(jīng)典,法學界的“天龍八部”,值得收藏啊。
  •   絕對稱得上民法學界的名著,給讀者很多的借鑒。
  •   鉆研民法學的童鞋們值得一看
  •   王澤鑒的書,沒得說,好
  •   一直喜歡王澤鑒的書
  •   好書不須多說 就是相比政法大學那個版本的要貴很多
  •   老先生的經(jīng)典之作!非常喜歡,相見恨晚!對基礎理論的學習和鉆研很有啟示!
  •   王教授的書,值得我們閱讀。
  •   太棒了~支持法學大家。
  •   系列書,在活動時買的,劃算,超值!
  •   全五分,沒有什么令人不滿意的地方,書很好,也是老師重點推薦的書,對于民、商法的學習都很有幫助。書的質(zhì)量沒有任何的問題,裝訂、印刷都沒有問題。
  •   這本書很好,老師推薦滴
  •   民法研究系列——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第五冊)民法研究系列——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第五冊)
  •   好書必須要看
  •   王老師的書就不多說什么了。
  •   書非常有意義,值得推薦一看
  •   大師之作.
  •   待評!
  •   很不錯!強烈推薦!
  •   這本品相還不錯
  •   這套書在原先舊版時就想買,終于有了新版,印刷更清晰,很喜歡。內(nèi)容也相當好。
  •   可以,速度挺快,書的質(zhì)量也可以。
  •   值得一看,降價的時候買的
  •   王老的書,一直想買著收藏,不錯
  •   幫助一定會很大,很幫~
  •   民法必看
  •   王老師書經(jīng)典!
  •   不是專業(yè)的人士,看起來會有點悶,了解一下不錯。
  •   這本書讓我受益匪淺,買了很久了,是的質(zhì)量很好,光光從材質(zhì)上來看,應該是正品
  •   經(jīng)典書目,內(nèi)容也很好
  •   大師作品,值得細細研讀
  •   書本不錯,發(fā)貨也很快,盡管配送時有點小麻煩,整體還是很不錯
  •   包裝的很好,沒有弄污沒有損壞,經(jīng)典值得細細研究
  •   慢慢看,很有深度,應該會獲益匪淺的,建議看之間先看《民法思維》
  •   嗯嗯~~~很滿意~~
  •   永恒的經(jīng)典之作,支持
  •   條理清晰,果然集大成之作~
  •   老師推薦的 據(jù)說很不錯
  •   紙張質(zhì)量還可以,但是有特別特別特別少許的錯別字
  •   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最新版)(第5冊)
  •   作者多年來致力于民法的教學研究經(jīng)典之作~
  •   買了好多這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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