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第五冊)

出版時間:2009-12  出版社:北京大學  作者:王澤鑒  頁數(shù):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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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拙著民法研究系列叢書包括《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八冊)、《民法思維:請求權基礎理論體系》、《民法概要》、《民法總則》、《債法原理》、《不當?shù)美?、《侵權行為》及《民法物權》,?004年起曾在大陸發(fā)行簡體字版,茲再配合法律發(fā)展增補資料,刊行新版,謹對讀者的鼓勵和支持,表示誠摯的謝意。《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的寫作期間長達二十年,旨在論述1945年以來臺灣民法實務及理論的演變,并在一定程度上參與、促進臺灣民法的發(fā)展。《民法思維:請求權基礎理論體系》乃在建構請求權基礎體系,作為學習、研究民法,處理案例的思考及論證方法。其他各書系運用法釋義學、案例研究及比較法闡述民法各編(尤其是總則、債權及物權)的基本原理、體系構造及解釋適用的問題。現(xiàn)行臺灣“民法”系于1929年制定于大陸,自1945年起適用于臺灣,長達六十四年,乃傳統(tǒng)民法的延續(xù)與發(fā)展,超過半個世紀的運作及多次的立法修正,累積了相當豐富的實務案例、學說見解及規(guī)范模式,對大陸民法的制定、解釋適用,應有一定的參考價值,希望拙著的出版能有助于增進兩岸法學交流,共為民法學的繁榮與進步而努力。作者多年來致力于民法的教學研究,得到兩岸許多法學界同仁的指教和勉勵,元照出版公司與北京大學出版社協(xié)助、出版發(fā)行新版,認真負責,謹再致衷心的敬意。最要感謝的是,蒙神的恩典,得在喜樂平安中從事卑微的工作,愿民法所體現(xiàn)的自由、平等、人格尊嚴的價值理念得獲更大的實踐與發(fā)展。

內(nèi)容概要

本書為我國臺灣著名民法學者王澤鑒先生的經(jīng)典力作之一。筆者通過專題研究的形式,輔以豐富的判例與學說,分門別類對民法學的基本概念、理論體系及實務上疑義迭生的焦點問題進行全景式闡釋,對大陸法系尤其是德國法的民法原則予以引介式考量;筆者的研究視角既立足傳統(tǒng)--博采眾家之長,又不囿于框架--遞進式推陳出新,其凝結(jié)于本書的成果將對我國民法理論體系的構建及民事法律的解釋適用產(chǎn)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并在此過程中重塑民法學維護個人自由尊嚴、實現(xiàn)社會公平正義的理論光芒。

作者簡介

王澤鑒,1938年出生于臺北,畢業(yè)于臺灣人學法律系,獲得過慕尼黑大學法學士。曾擔任德國柏林自由大學訪問教授,并在英國劍橋大學、倫敦大學政經(jīng)學院、澳洲墨爾本大學從事研究工作?,F(xiàn)任臺灣大學法律系教授。專攻民法,主要著作有《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1-8冊)、《民法思維:請求權基礎理論體系》、《民法概要》、《民法總則》、《債法原理》、《不當?shù)美贰ⅰ肚謾嘈袨椤?、《民法物權》等?/pre>

書籍目錄

總則編關于法律行為之規(guī)定對物權行為適用之基本問題三論“出賣他人之物與無權處分”出租他人之物、負擔行為與無權處分租售他人之物、所有人之承認與債之主體的變更買賣、設定抵押權之約定與第七五八條之“法律行為”物權行為錯誤與不當?shù)美闯赡耆伺c代理、無因管理及不當?shù)美划數(shù)美贫扰c衡平原則不當?shù)美B帶債務侵害他人債權之侵權責任信賴利益之損害賠償出賣之土地于移轉(zhuǎn)登記前被征收時,買受人向出賣人主張交付受領補償費之請求權基礎德國法上損害賠償之歸責原則代位權之代位基于契約關系之越界建筑與土地受讓人之拆屋還地請求權離婚契約之拘束力與特別生效要件之履行兩愿離婚“登記”法律性質(zhì)之爭議在法學方法論上之檢討

章節(jié)摘錄

插圖:債之相對性租賃及買賣均屬債之關系。債者,特定人(債權人)得向特定人(債務人)請求特定給付之法律關系,故債之關系外之第三人,除契約另有訂定外(如第三人利益契約),不享有債之關系上之權利,亦不負擔債之關系上之義務,學說上稱之為債之關系的相對性(Relativitat der Schuldverhaltnisse)。準此原則,在乙擅以自己名義出租甲屋給丙之例,丙不得向甲請求交付其屋,甲亦不得向丙請求支付租金;在私賣共有之物之例,其他共有人亦不負有交付其物及移轉(zhuǎn)其所有權之義務,亦不享有價金債權。法律行為之承認法律行為之承認者,指有承認權人對效力未定之法律行為予以確定生效之意思表示。承認,在性質(zhì)上屬于形成權,依單方之意思表示而行使之,被承認之法律行為,溯及既往發(fā)生效力。例如,18歲之甲出賣所有電腦給乙,并依讓與合意交付之。甲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其買賣契約及物權行為均屬效力未定,其經(jīng)法定代理人承認者,溯及既往發(fā)生效力。又例如,乙擅以甲之名義出租甲所有之房屋,因乙無代理權,故其代為之租賃契約對甲而言,效力未定,須經(jīng)甲之承認,始生效力。由此兩例可知,承認系以效力未定之法律行為為對象,法律行為倘已“有效成立”,自無承認之必要。據(jù)上所述,“最高法院”認為出租他人之物,其租約得因所有人之“承認”而對所有人繼續(xù)有效,私賣共有物,得因其他共有人之“承認”,而對其溯及既往發(fā)生效力,此項見解殊難贊同,其理由有二:其一,此項“租售他人之物”之契約,本屬有效,不發(fā)生“承認”之問題;其二,第三人不能依其單方之意思表示,使他人以自己名義訂立之契約,對其(第三人)發(fā)生,而取得契約上之權利義務?!白罡叻ㄔ骸敝娊馀c民法之基本概念及基本原則未符,似有商榷余地。

編輯推薦

《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最新版)(第5冊)》:民法研究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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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評論 (總計47條)

 
 

  •   民法研究系列——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第五冊)
  •   很好民法經(jīng)典。王澤鑒的民法是一等一的精品。意簡言駭。
  •   書不錯啊,不愧為大師所做,民法的精髓。
  •   學習民法的必看、、、
  •   民法案例的學習,不錯
  •   王澤鑒先生的書,很經(jīng)典,法學界的“天龍八部”,值得收藏啊。
  •   絕對稱得上民法學界的名著,給讀者很多的借鑒。
  •   鉆研民法學的童鞋們值得一看
  •   王澤鑒的書,沒得說,好
  •   一直喜歡王澤鑒的書
  •   好書不須多說 就是相比政法大學那個版本的要貴很多
  •   老先生的經(jīng)典之作!非常喜歡,相見恨晚!對基礎理論的學習和鉆研很有啟示!
  •   王教授的書,值得我們閱讀。
  •   太棒了~支持法學大家。
  •   系列書,在活動時買的,劃算,超值!
  •   全五分,沒有什么令人不滿意的地方,書很好,也是老師重點推薦的書,對于民、商法的學習都很有幫助。書的質(zhì)量沒有任何的問題,裝訂、印刷都沒有問題。
  •   這本書很好,老師推薦滴
  •   民法研究系列——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第五冊)民法研究系列——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第五冊)
  •   好書必須要看
  •   王老師的書就不多說什么了。
  •   書非常有意義,值得推薦一看
  •   大師之作.
  •   待評!
  •   很不錯!強烈推薦!
  •   這本品相還不錯
  •   這套書在原先舊版時就想買,終于有了新版,印刷更清晰,很喜歡。內(nèi)容也相當好。
  •   可以,速度挺快,書的質(zhì)量也可以。
  •   值得一看,降價的時候買的
  •   王老的書,一直想買著收藏,不錯
  •   幫助一定會很大,很幫~
  •   民法必看
  •   王老師書經(jīng)典!
  •   不是專業(yè)的人士,看起來會有點悶,了解一下不錯。
  •   這本書讓我受益匪淺,買了很久了,是的質(zhì)量很好,光光從材質(zhì)上來看,應該是正品
  •   經(jīng)典書目,內(nèi)容也很好
  •   大師作品,值得細細研讀
  •   書本不錯,發(fā)貨也很快,盡管配送時有點小麻煩,整體還是很不錯
  •   包裝的很好,沒有弄污沒有損壞,經(jīng)典值得細細研究
  •   慢慢看,很有深度,應該會獲益匪淺的,建議看之間先看《民法思維》
  •   嗯嗯~~~很滿意~~
  •   永恒的經(jīng)典之作,支持
  •   條理清晰,果然集大成之作~
  •   老師推薦的 據(jù)說很不錯
  •   紙張質(zhì)量還可以,但是有特別特別特別少許的錯別字
  •   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最新版)(第5冊)
  •   作者多年來致力于民法的教學研究經(jīng)典之作~
  •   買了好多這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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