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9-2 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 作者:科納·弗利 頁數(shù):183 字數(shù):13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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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盡管在國際法與絕大多數(shù)國家的國內法中,酷刑是被嚴格禁止的,但酷刑的使用依然久禁不絕。盡管國際社會都在公開地譴責酷刑,但在世界上的許多國家,酷刑都秘密地在使用。事實上,酷刑的主要實施者是那些負責法律實施的國家工作人員。法官與檢察官在抗制酷刑的斗爭中發(fā)揮著關鍵性的作用:首先.,他們是維護法治秩序的中樞。沒有什么東西比執(zhí)法者違法甚至犯罪,對法治秩序的損害更為強烈.其次,當一個國家實施酷刑或者準許實施酷刑時,它就違背了該國所承擔的國際法義務。負有司法管理職能的人員(檢察官、法官)應當對國家違背國際法義務保持警惕。再次,盡管一國的立法機關或行政機關可能屈于社會大眾的安全感要求,特別是“9?11”之后恐怖主義的威脅,而忽視法治原則,但司法部門處于更加超脫的位置,應當阻止整個社會為了短暫的眼前利益而忽視更為長遠的制度穩(wěn)定,以及整個社會的更為基本的價值追求的做法??怪瓶嵝桃髾z察官、法官同時揮舞起保護與打擊的雙重利劍。提供保護主要是指通過各種國內與國際保護機制,使得處于國家控制之下的個人免受酷刑以及其他虐待待遇;進行打擊是指檢察官、法官應當將酷刑實施者繩之于法。
內容概要
本手冊以《聯(lián)合國反酷刑公約》為軸。簡要總結、列舉了法官、檢察官在查處酷刑方面的責任與義務。同時在總結各國優(yōu)秀經(jīng)驗的基礎上就如何從程序法角度抗制酷刑提出了有效的建議。本書通過簡明、準確的文字列舉了國際法中禁止酷刑的各項規(guī)定以及目前國際社會已有的酷刑監(jiān)控機制、各種酷刑防范機制,同時還詳細介紹了法官、檢察官在反酷刑中的應有作用以及各項機制,包括如何對酷刑進行調查、收集相應證據(jù),如何起訴酷刑實施人,如何對酷刑承受者進行救濟與賠償。
作者簡介
科納·弗利,英國艾塞斯大學人權法中心研究員。
書籍目錄
第一章 國際法中的禁止酷刑 禁止酷刑的一般性規(guī)定 《聯(lián)合國反酷刑公約》 其他相關準則 法律上的界定 人權委員會 聯(lián)合國反酷刑委員會 區(qū)域性機制 其他監(jiān)控機制 聯(lián)合國反酷刑與其他殘忍、不人道、有辱人格的待遇與處罰 機制 國際刑事法院與法庭 國際紅十字會第二章 被拘禁者免受酷刑的保護措施 告知權利 使用官方確認的拘禁場所并保持有效的拘禁記錄 避免與外界隔絕的拘禁 人道的拘禁條件 對訊問的限制 會見律師并尊重律師的作用 獲得醫(yī)生的幫助 質疑拘禁的合法性的權利 特定類型的被拘禁者的保障 被拘禁的婦女 少年被拘禁者 有精神問題的人第三章 法官和檢察官在保護被拘禁者和犯罪嫌疑人免受酷刑 中的作用 法官的作用 檢察官的作用 拘禁期間的保障措施 審訊 獨立視察 拘禁的條件 出庭受審 法律援助 證據(jù)的可采性 詢問調查證人 保護被驅逐者的責任第四章 對酷刑行為的調查及詢問 對酷刑行為指控的回應 調查原則……第五章 起訴涉嫌實施酷刑者以及對酷刑被害人提供救濟附錄一:國際文件選摘附錄二:CPT標準——有關文獻選讀附錄三:各國批準國際人權文件狀況一覽表參考文獻譯后記
章節(jié)摘錄
第一章 國際法中的禁止酷刑其他監(jiān)控機制其他許多監(jiān)控機制,在聯(lián)合國人權委員會的倡導下也被建立起來,這些監(jiān)控機制對全世界各地發(fā)生的特殊類型的侵犯人權行為進行監(jiān)控。這些針對具體國家的,治療性的監(jiān)控機制包括特別報告員、特別代表、獨立的專家或工作組。根據(jù)對需要引起充分注意并深入研究的局面作出的決議,創(chuàng)設了這些特殊機制。這些特殊監(jiān)控機制每年都要公開向聯(lián)合國人權委員會或聯(lián)合國大會提交報告。與本手冊內容特別相關的機制包括: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婦女暴力問題特別報告員、法官與律師獨立性問題特別報告員、強迫或非自愿失蹤問題特別工作組以及任意羈押問題工作組。此外,還有其他一些相關的機制存在。這些機制的各種職能之間多有交叉,可以對同一控訴進行合作調查或者單獨介入。聯(lián)合國反酷刑與其他殘忍、不人道、有辱人格的待遇與處罰機制這一機制由聯(lián)合國人權委員會于1985年建立。它并不是一個以公約為依據(jù)建立的機構,而是以聯(lián)合國憲章為基礎建立的機構,其主要目的是對國際社會的所有國家中存在的與酷刑問題相關的實踐進行審查。根據(jù)收到的各種信息,酷刑問題報告員可以與相關政府溝通,要求其就某些案件提出意見。他/她可以啟動“緊急行動”程序,要求某一國家確保對某一或某些人給予人道待遇。在某一國家提出邀請或準許的情況下,特別報告員可以對該國進行訪問。訪問的報告通常作為特別報告員提交給聯(lián)合國人權委員會的總體報告的附件。
后記
本書為中國人民大學訴訟制度與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承擔的“中歐遏制酷刑項目”(一期)研究成果之一。2006年初,當中歐遏制酷刑項目啟動時,作為中方項目主持人的陳衛(wèi)東教授敏銳地意識到,盡管反對刑訊逼供問題在當時的中國作為一個老問題經(jīng)過了多年的研究,然而研究的狀況卻存在兩大明顯不足;一是對國際社會反酷刑的研究成果缺乏深入、全面的了解,這對于已經(jīng)加入聯(lián)合國反酷刑公約長達二十年的中國而言無疑是一個重大缺憾;二是對于反酷刑的各種具體機制并沒有多少深入的研究與探索?;谶@種判斷及彌補現(xiàn)有研究狀況缺陷的初衷,陳衛(wèi)東教授建議我們的外方合作伙伴——英國艾塞克斯大學人權法研究中心提供一本翻譯樣本,經(jīng)過仔細的甄別與協(xié)商,中外雙方的專家選定了這本《抗制酷刑——法官及檢察官手冊》,并由中國人民大學訴訟制度與司法改革研究中心的四位研究人員譯為中文,供項目研究及整個理論界、實務界在推進我國反酷刑事業(yè)中參考。我們在翻譯這本手冊的過程中,體會到的本書的鮮明特點有二:其一,簡明、扼要但又不失全面,非常適合法官、檢察官等實務人員參考使用。
編輯推薦
《抗制酷刑:法官及檢察官手冊》為那些抗制酷刑的關鍵人士——法官和檢察官——提供了有效的信息資源:他們應履行的責任義務,他們可憑借的法律依據(jù),他們可參考的實踐經(jīng)驗,以朗這些法律職業(yè)者在反對酷刑的過程中發(fā)揮關鍵性的作用。盡管在國際法與絕大多數(shù)國家的國內法中,酷刑是被嚴格禁止的,似酷刑的使用依然久禁不絕;盡管國際社會都在公開地譴責酷刑,但在世界上的許多國家,酷刑都在秘密地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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