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8-6 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 作者:伯陽 頁數(shù):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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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以后,德國公法有了盛況空前的發(fā)展。其在規(guī)范國家權力、建設法治國家方面所作出的努力及成功經驗,無疑值得我們關注。公法調整的對象主要為個體與國家公權力主體之間的關系,此外還有公權力主體之間的關系問題。其中,憲法和行政法無疑構成了公法領域的兩大支柱。從學科分類而言,公法學所涵蓋的領域則可以有憲法、行政法、國際法、教會法、刑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稅法、社會法和社會保險法等法律部門。①本叢書以憲法和行政法為核心內容,但是并不限于此,舉凡與公法有關且具有相當學術水平的作品,皆可以入選。對于目前國內資料還比較缺乏的關于地方法、公民的基本權利、社會法、警察法、環(huán)境法、建設法與規(guī)劃法、學校法、考試法等方面的論著,叢書首先予以重點關注。叢書致力于以公法學人的分析方法,從整體上并有所側重地對德國的公法制度進行系統(tǒng)分析闡述,同時亦致力于進行比較研究。叢書由譯著、著作和論文集構成,盡管譯著構成了叢書的主體內容,但是叢書同時也收錄專門研究德國公法的中文著作和論文集,以及主要基于德國公法學術背景所撰寫的中文論著。推出本叢書的想法由來已久,由身處于德國及我國海峽兩岸的中德學人共同籌劃本叢書,也是一種新的嘗試。感謝學界前輩對本叢書的關懷,感謝北京大學出版社的鼎力支持。
內容概要
扛書專為中國法學院系學生而 寫。本書素材來源于作者2002年至2006年在南京大學中德法學研究所開設的一系列課程:公法及國家組織法導論、基本權利法和行政法與行政訴訟去。本書內容可以幫助學生較好地理解德國法學術語言?! ”緯参逭?,分為公法概述、國家組織法、基本權利、一般行政法和行政訴訟法,簡練而又系統(tǒng)地介紹了德國公法的基本體系,是了解大陸法系國家公法體系的必讀書籍。本書言簡意賅、流暢準確,是一本值得閱讀的好書?! ”緯恰爸械鹿▽W論著”叢書的第一本,此后將陸續(xù)出版德國地方法、德國社會法、中國法律文化導論等書籍。相信本套叢書可以給中國讀者帶來新鮮知識
作者簡介
伯陽(BjornAhl),德國法學家,專長于公法,著有大量中國法領域的文章。1972年出生,曾在海德堡大學(Heidelberg)和南京大學學習法學和漢語。1999年通過德國第一次國家司法考試,2001年通過第二:次國家司法考試。1999年至2002年任職于馬克思•普朗克公法比較和國際法研究所。2002年至2006年任南京大學中德法學研究所德方副所長,并擔任《中國法雜志》執(zhí)行主編。從2006年起,作為助理教授任職于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
書籍目錄
第一章 公法概述 第一節(jié) 概述:公法的一些基本概念 第二節(jié) 法與法經濟學 一、法 ?。ㄒ唬嵶C主義法的概念 ?。ǘ┈F(xiàn)實主義法的概念 (三)強制主義法的概念 ?。ㄋ模┓梢?guī)范的不同形式 ?。ㄎ澹┓砂l(fā)現(xiàn)中法的界限 ?。┝挤ㄅc惡法 ?。ㄆ撸┓ǖ墓δ堋 《?、法經濟學 (一)標準的個人主義公理 ?。ǘ┓ń洕鷮W的范式 ?。ㄈ┩ㄟ^法律實現(xiàn)個人合作的優(yōu)勢 ?。ㄋ模┩ㄟ^法律實現(xiàn)集體合作的優(yōu)勢 第三節(jié) 公法在法律制度中的地位 一、法律規(guī)范性質的界定理論 (一)隸屬理論 ?。ǘ┬拚闹黧w理論或特別法理論 二、區(qū)分國家機關行為屬于公法還是私法 ?。ㄒ唬┮孕袨榉绞阶鳛榕袛鄻藴省 。ǘ┮試覚C關的意愿作為判斷標準 ?。ㄈ┮孕袨榈姆梢罁?jù)作為判斷標準 第四節(jié) 法律適用的方法論 一、法律適用的原則 ?。ㄒ唬┖瓟z ?。ǘ┌l(fā)現(xiàn)相關的法律規(guī)范 (三)法律規(guī)范的可適用性 二、法律規(guī)范的解釋 ?。ㄒ唬┓梢?guī)范的文義 ?。ǘ┫到y(tǒng)解釋 ?。ㄈ┓梢?guī)范的產生歷史 ?。ㄋ模┓梢?guī)范的意義與目的(目的解釋) 三、法律漏洞補充 (一)類推 ?。ǘ┠康男韵蘅s第二章 國家組織法 第五節(jié) 德意志聯(lián)邦共和國是聯(lián)邦制國家 一、國家的要素 (一)國土 ?。ǘ﹪瘛 。ㄈ﹪覚嗔Α 《?、聯(lián)邦國家 第六節(jié) 法治國家原則 一、法治國家的起源與歷史發(fā)展 二、法治國家原則的具體表現(xiàn) (一)權力分立 (二)依法行政 ……第三章 基本權利第四章 一般行政法第五章 行政訴訟法
章節(jié)摘錄
一、法律規(guī)范性質的界定理論某項法律規(guī)范屬于私法還是公法的問題(性質問題),在法學上存在不同的界定理論。在法學教義中,一定的思想建構被稱為“理論”。關于解釋的理論,尤其是關于概念界定的理論,可以解決大量的案件。但是此類理論與自然科學中的定律不同,并不是通過經驗即可得以證明或予以反駁的某種對事實的假定。法學理論的目的是保障現(xiàn)行法具有可操作性,并化解其矛盾。(一)隸屬理論根據(jù)該理論,公法的特征在于主權主體(國家)與公民之間的縱向關系,而民法的特征在于橫向關系。在于涉行政領域(如《警察法》)中,許多公法關系明顯屬于此類縱向關系。但是,如果無法確定國家與公民是否平等,這種理論對于區(qū)別公法與私法就沒有意義了。(二)修正的主體理論或特別法理論對此,修正的主體理論可以更好地予以區(qū)別。幾乎每項法律規(guī)范都有權利人與義務人。如果某項法律規(guī)范的權利人或義務人必須是公權力主體的話,則該項法律規(guī)范就是具有公法性質的。因此可以這樣說,所謂公法,即某個責任主體(zuordnungs subjekt)只能是公權力主體的法律規(guī)則的總合。
媒體關注與評論
本書承襲德國公法上之傳統(tǒng),其內容包含憲法與行政法。德國近代憲法的發(fā)展雖非歐美中最早,也不是行政法的母國,但其憲法與行政法的發(fā)展,卻是青出于藍,于現(xiàn)今世界有著不可忽視的影響力。本書為文,如行云流水,行于所當行,止于所不可不止,讀者若熟讀本書,不只可以一窺優(yōu)質的德國公法堂奧,也可視為進一步對于博大精深德國公法學登堂入室的快捷方式。陳春生/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臺北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兼法學系系主任德國學者用中文撰寫德國公法專著,這在我國公法學界是最為引人注目的。首先,思想內容和材料的原汁原味,使我們拜讀伯陽先生的大作,第一感覺就是地道。其次,著作的內容全面豐富,有關國家法、行政法和行政訴訟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則和基本制度,本書作了簡要而又翔實的介紹,其框架結構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再次,著作的體系結構清晰,從一般法學理論到公法的一股理論,再到國家、基本權利、政黨、選舉、行政組織、行政行為、行政訴訟,層層推進,邏輯結構非常清晰,這是中德兩國學界思維方式的共同特點,因此,著作的體系結構能夠被中國廣大的讀者所接受。最后,著作論述簡明扼要,不求面面俱到,頗有簡明教程的風格。.如何建立統(tǒng)一的公法學是中國行政法學界近年來尤為關心的課題,相信本書的出版,一定能夠對我國的公法研究起到積極的借鑒作用。高家偉/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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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公法導論》由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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