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6-10 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發(fā)行部(電子) 作者:蔡立東 頁數(shù):263
內容概要
本書以方法論個人主義為理論立場,以將公司制度全面還原為當事方合同關系為理論線索,證成了公司制度生成的基本路徑應為公司自治,詮釋了公司法對于公司制度生成的有限功能,提出了中國現(xiàn)代企業(yè)制度建設的理論方案。 本書作者聚焦于反思中國建立現(xiàn)代企業(yè)制度實踐中出現(xiàn)的正式制度與商事生活實踐樣式嚴重背離這一問題,直面我國公司實踐中存在的根本問題,以反思和批判中國建立現(xiàn)代企業(yè)制度的實踐為基調,總結了公司制度生成的歷史邏輯,得出了公司制度從來就是人們自發(fā)行動的結果,而非國家建構的產(chǎn)物的結論。在此基礎上,遵循歷史與邏輯相統(tǒng)一的研究進路,對理論上關于公司(法人)本質的承諾進行了批判性回顧,提出了公司的本質是合同網(wǎng)絡。以公司的合同理論作為全書的理論立場,經(jīng)由契約自由的正當性這一中介,論證了公司自治的正當性,證成了公司制度應由當事各方自發(fā)互動而形成的論斷。作者獨特的觀察視角和理論視野,不僅能為部門法學研究的理論轉型、理論法學與部門法學的對接,從而為法學研究的轉向提供范例,而且可以為中國法學界乃至整個人文社會科學界對現(xiàn)代企業(yè)制度的理論研究和實踐考察提供一個嶄新的切口,為中國現(xiàn)代企業(yè)制度理論研究的深化和拓殖提供更大的可能空間。
作者簡介
蔡立東,生于1969年3月,吉林長春人,法學博士。吉林大學法學院、吉林大學理論法學研究中心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為民法基本理論、合同法、公司法、法律經(jīng)濟學。
書籍目錄
引言 一、問題的緣起及意義 二、本書主導的學術思想 三、本書的研究方法 四、本書對基本概念的界定 五、本書的邏輯結構第一章 公司制度生長的歷史邏輯 一、公司自治與羅馬時代的公司制度 二、公司自治與中世紀公司制度的復興 三、公司自治與特許設立主義時代的公司制度 四、公司自治與準則設立主義時代的公司制度 五、幾點結論第二章 公司制度生成的理論邏輯 一、本質觀念的現(xiàn)代詮釋 二、既存公司本質學說的同情式解讀 三、本書的公司本質觀第三章 公司自治的主體 一、界定公司治理(自治)主體的基本邏輯 二、人力資本出資者取得公司治理(自治)主體地位的正當性論證 三、公司制度回應人力資本產(chǎn)權要求的實證分析 四、出資者共同治理的現(xiàn)代公司治理模式 五、中國公司法對人力資本產(chǎn)權要求的回應 六、公司社會責任與利益相關者理論之評價第四章 公司自治與公司制度的生成 一、制度及其生成路徑 二、公司自治與公司制度的生成路徑 三、建構論唯理主義制度生成路徑之批判 四、決定公司制度實際樣式的相關因素第五章 公司自治局限性之克服 一、克服公司自治局限性的進路 二、“多數(shù)派暴政”問題及其克服 三、公司人格否認與債權人利益保護第六章 公司自治與中國公司法的轉型 一、中國公司制度生成的建構論唯理主義路徑依賴 二、我國公司制度擺脫建構論唯理主義路徑的可行性分析 三、公司自治與中國公司法品格的轉型后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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