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0-11 出版社: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作者:曾憲義,韓大元 主編 頁數(shù):444
前言
本書按照最新的考試大綱和考試指南,對2011年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入學聯(lián)考內容進行系統(tǒng)串講。本書將刑法學、民法學、法理學、中國憲法學和中國法制史的應試內容加以歸納整理,找出相關的聯(lián)系,由點到線,由線到面,提綱挈領,融會貫通,使考生在紛亂的知識面前思路清晰,復習有序,以最短的時間獲取最大的知識量。 本書集中反映了作者長期參與命題、閱卷和考試輔導的經驗,涵蓋了考試大綱和考試指南的知識點和命題重點,串講內容符合2011年法律碩士聯(lián)考的命題標準。本書可以作為考生在復習最后沖刺階段的用書,能夠幫助考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考試大綱和考試指南中的內容?! ∠鄬τ?010年版而言,2011年版變化情況如下: 1.刪除了近年考試知識點分布表?! ?.刪除了一些陳舊的、出題概率非常小的知識點,補充了新增的容易考查的知識點,特別突出了新增知識點中的重點內容。 3.對某些繁雜、冗長的內容進行了簡化處理,使知識點更加明晰?! ∶衔ā孜臉?、郭志京、陳鵬展參與了本書的編寫和修訂工作,在此表示感謝。 預祝廣大考生取得好成績,并實現(xiàn)心中理想。
內容概要
本書按照最新的考試大綱和考試指南,對2011年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入學聯(lián)考內容進行系統(tǒng)串講。本書將刑法學、民法學、法理學、中國憲法學和中國法制史的應試內容加以歸納整理,找出相關的聯(lián)系,由點到線,由線到面,提綱挈領,融會貫通,使考生在紛亂的知識面前思路清晰,復習有序, 以最短的時間獲取最大的知識量。
書籍目錄
第一部分 刑法學 第一講 刑法概述 第二講 犯罪的成立條件(上) 第三講 犯罪的成立條件(下) 第四講 犯罪的形態(tài)之一(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態(tài)) 第五講 犯罪的形態(tài)之二(共同犯罪) 第六講 犯罪的形態(tài)之三(一罪與數(shù)罪) 第七講 刑罰的概念、目的與體系 第八講 量刑 第九講 刑罰執(zhí)行與消滅 第十講 刑法各論概述及危害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罪 第十一講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第十二講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第十三講 侵犯財產罪 第十四講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第十五講 貪污賄賂、瀆職罪第二部分 民法學 第一講 民法總論 第二講 物 權 第三講 債權 第四講 人身權 第五講 知識產權 第六講 婚姻家庭和繼承 第七講 侵權民事責任 第八講 經典案例薈萃第三部分 法理學 第一講 法學與法理學 第二講 法律的歷史、本質、作用 第三講 法的本體 ……第四部分 中國憲法學第五部分 中國法制史
章節(jié)摘錄
例1多選題:下列反映了罪刑法定原則要求的是 A.犯罪的形式概念 B.犯罪的實質概念 C.犯罪的本質特征即嚴重的社會危害性 D.犯罪的形式特征即刑事違法性 答案:AD 刑法有廣義刑法與狹義刑法之分?!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法》(以下簡稱《刑法》)為狹義刑法,即中國的刑法典。廣義刑法是指規(guī)定犯罪與刑罰的一切形式的法律規(guī)范,其中包括刑法典,同時還包括單行刑法和附屬刑法的形式另外,需要說明的有:第一,刑法修正案是對刑法典內容的修改,刑法修正案生效之后,自然替代了刑法典中相關條款,因此刑法修正案就內化為刑法典的內容,所以刑法修正案是屬于狹義刑法。第二,刑法的立法解釋(這里的立法解釋是狹義的立法解釋,即立法機關在刑法典之外專門作出的解釋,例如,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刑法》第93條所作出的立法解釋)是對刑法規(guī)范的內容的闡釋和說明,本身沒有創(chuàng)設新的內容,是被解釋條文的組成部分,所以立法解釋屬于狹義刑法還是廣義刑法的關鍵在于被解釋的對象屬于狹義刑法還是非狹義刑法。但是就目前情況而言,所有的立法解釋都屬于狹義刑法。 定犯罪提供了一般的規(guī)格和標準。 ?。?)刑法分則條文對每一種具體的犯罪的構成要件作了明確規(guī)定,為認定各種具體的罪提供了具體的法律依據(jù)?! 。?)在《刑法》第32條至第35條中明確規(guī)定了刑罰的種類,即5種主刑、3種附加刑以及對犯罪的外國人單獨適用的附加刑,為依照法律處刑提供了根據(jù)?! 。?)明確規(guī)定了量刑的原則,包括《刑法》第61條規(guī)定的一般量刑原則以及具備各種法定情節(jié)的量刑原則,如自首、累犯等?! 。?)刑法分則條文明確規(guī)定了各種具體犯罪的法定刑,為對具體犯罪的正確量刑提供了具體的法律標準?! ∽镄谭ǘㄔ瓌t要求犯罪必須具有刑事違法性,行為雖然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但是不具有刑事違法性也不能認定為犯罪。例如,甲(男)與乙(女)白天在公園里公然進行性交,雖然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但是我國刑法沒有將這種行為規(guī)定為犯罪,所以不能認定為犯罪。但是不能對罪刑法定原則作過分庸俗的理解。例如,有觀點認為由于刑法沒有將單位規(guī)定為盜竊罪的犯罪主體,那么根據(jù)罪刑法定原則單位組織實施的盜竊行為就不能認定為犯罪。這是一種誤解,單位的確不能構成盜竊罪,但是單位中的自然人卻是可以按照盜竊罪定罪處罰。再如,根據(jù)《刑法》第17條第2款的規(guī)定,年滿14周歲而不滿16周歲的人實施綁架行為的,不構成綁架罪。有觀點據(jù)此認為,年滿14周歲而不滿16周歲的人實施綁架行為后殺害被綁架人的,也不構成犯罪。這同樣是對罪刑法定原則的誤解。年滿14周歲而不滿16周歲的人實施綁架行為又殺害被綁架人,不構成綁架罪,但是完全符合故意殺人罪的構成要件,應當按照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 】荚嚨臅r候,有兩種出題思路:(1)以簡答題的形式考查罪刑法定原則在刑事立法中的表現(xiàn)形式;(2)以辨析題的形式考查罪刑法定原則,例如2008年辨析題“因為刑法分則沒有規(guī)定見危不救罪,所以見危不救不構成犯罪”事實上就考查了對罪刑法定原則的理解。關于罪刑法定原則,還要注意以辨析題的形式考查其與刑法溯及力以及擴張解釋的關系?! ±?多選題:下列反映了罪刑法定原則的有 A.禁止以道德為依據(jù)判處刑罰 B.禁止以習慣為依據(jù)判處刑罰 C.禁止適用類推 D.禁止法外用刑和不定期刑 E.刑法溯及力采用從舊原則 F.犯罪的基本特征包括刑事違法性 答案:ABCDEF (二)適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則 無論個人的地位高低,財產多少,只要觸犯刑法,都應平等適用刑法;任何公民的合法權益都應平等地受到保護,任何侵害公民合法權益的行為都應受到制裁。具體來說有三個方面的特點:第一是定罪平等,對任何人犯罪都使用相同的定罪標準,不能因人而異。第二是量刑平等,在犯罪性質相同的情況下,如果具備相同的犯罪情節(jié),應該使用相同的量刑標準。第三是行刑平等,在執(zhí)行刑法時,按照監(jiān)獄法和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不容許有特殊的受刑人,在執(zhí)行減刑、假釋等刑罰制度上,不容許有特權人物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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