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0-7 出版社:中國人民大學 作者:張新寶 頁數(shù):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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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在人類文明與文化的發(fā)展中,中華民族曾作出過偉大的貢獻,不僅最早開啟了世界東方文明的大門,而且對人類法治、法學及法學教育的生成與發(fā)展進行了積極的探索與光輝的實踐。在我們祖先生存繁衍的土地上,自從擺脫動物生活、開始用雙手去進行創(chuàng)造性的勞動、用人類特有的靈性去思考以后,我們人類在不斷改造客觀世界、創(chuàng)造輝煌的物質文明的同時,也在不斷地探索人類的主觀世界,逐漸形成了哲學思想、倫理道德、宗教信仰、風俗習慣等一系列維系道德人心、維持一定社會秩序的精神規(guī)范,更創(chuàng)造了博大精深、義理精微的法律制度。應該說,在人類所創(chuàng)造的諸種精神文化成果中,法律制度是一種極為奇特的社會現(xiàn)象。因為作為一項人類的精神成果,法律制度往往集中而突出地反映了人類在認識自身、調節(jié)社會、謀求發(fā)展的各個重要進程中的思想和行動。法律是現(xiàn)實社會的調節(jié)器,是人民權利的保障書,是通過國家的強制力來確認人的不同社會地位的有力杠桿,它來源于現(xiàn)實生活,而且真實地反映現(xiàn)實的要求。因而透過一個國家、一個民族、一個時代的法律制度,我們可以清楚地觀察到當時人們關于人、社會、人與人的關系:社會組織以及哲學、宗教等諸多方面的思想與觀點。同時,法律是一種具有國家強制力、約束力的社會規(guī)范,它以一種最明確的方式,對當時社會成員的言論或行動作出規(guī)范與要求,因而也清楚地反映了人類在各個歷史發(fā)展階段中對于不同的人所作出的種種具體要求和限制。因此,從法律制度的發(fā)展變遷中,同樣可以看到人類自身不斷發(fā)展、不斷完善的歷史軌跡。
內容概要
在人類所創(chuàng)造的諸種精神文化成果中,法律制度是一種極為奇特的社會現(xiàn)象。因為作為一項人類的精神成果,法律制度往往集中而突出地反映了人類在認識自身、調節(jié)社會、謀求發(fā)展的各個重要進程中的思想和行動。法律是現(xiàn)實社會的調節(jié)器,是人民權利的保障書,是通過國家的強制力來確認人的不同社會地位的有力杠桿,它來源于現(xiàn)實生活,而且真實地反映現(xiàn)實的要求。
書籍目錄
第一編 總論 第一章 侵權責任法概述 第一節(jié) 侵權:受到侵權責任法保護的權利與利益 第二節(jié) 侵權行為:自己加害行為與準侵權行為 第三節(jié) 侵權責任:概念、特征與意義 第四節(jié) 侵權責任法:概念、特征、體系、淵源和立法目的 第二章 侵權責任的歸責原則 第一節(jié) 侵權責任的歸責原則概述 第二節(jié) 過錯責任原則 第三節(jié) 無過錯責任原則 第四節(jié) 關于嚴格責任原則和“公平責任原則” 第三章 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 第一節(jié) 一般侵權責任構成要件 第二節(jié) 加害行為 第三節(jié) 損害 第四節(jié) 因果關系 第五節(jié) 過錯 第四章 數(shù)人共同的侵權責任 第一節(jié) 數(shù)人共同的侵權責任概述 第二節(jié) 共同侵權行為 第三節(jié) 共同危險行為 第五章 責任競合與責任聚合 第一節(jié) 民事責任競合 第二節(jié) 侵權責任與行政法律責任、刑事法律責任聚合 第六章 責任抗辯 第一節(jié) 責任抗辯概述 第二節(jié) 正當理由的抗辯事由 第三節(jié) 外來原因的抗辯事由 第四節(jié) 被侵權人過錯與第三人原因 第七章 侵權損害后果的分擔機制 第一節(jié) 社會保障制度、商業(yè)保險制度與侵權損害后果分擔 第二節(jié) 作為損害分擔機制的補償?shù)诙?侵權責任方式 第八章 侵權責任方式與損害賠償概述 第一節(jié) 侵權責任方式概述 第二節(jié) 賠償損失的基本問題 第三節(jié) 影響賠償數(shù)額的若干規(guī)則 第九章 財產損失賠償 第一節(jié) 財產損失賠償?shù)囊话阋?guī)則 第二節(jié) 附帶財產損失的賠償 第十章 人身損害賠償 第一節(jié) 人身損害賠償一般問題 第二節(jié) 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的相關財產損失賠償 第十一章 精神損害賠償 第一節(jié) 精神損害賠償概述 第二節(jié) 精神損害賠償數(shù)額 第十二章 其他侵權責任方式 第一節(jié) 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第二節(jié) 返還財產、恢復原狀 第三節(jié) 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第三編 特殊責任主體的侵權責任 第十三章 監(jiān)護人責任 第一節(jié) 監(jiān)護人責任概述 第二節(jié) 監(jiān)護人責任的構成要件 第三節(jié) 監(jiān)護人責任的承擔 第十四章 用人者責任 第一節(jié) 用人者責任概述 第二節(jié) 用人者責任的構成要件 第三節(jié) 用人者責任的承擔 第十五章 互聯(lián)網上的侵權責任 第一節(jié) 互聯(lián)網上的侵權責任概述 第二節(jié) 互聯(lián)網上的侵權責任:自己責任 第三節(jié) 網絡服務提供者對網絡用戶侵害他人權益的責任:通知規(guī)則 第四節(jié) 網絡服務提供者對網絡用戶侵害他人權益的責任:知道規(guī)則 第十六章 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責任 第一節(jié) 違反安全保障義務責任概述 第二節(jié) 安全保障義務人對自己過失的責任 第三節(jié) 安全保障義務人對第三人致害的責任 第十七章 教育機構的侵權責任 第一節(jié) 教育機構侵權責任概述 第二節(jié) 教育機構對自己不作為過錯的責任 第三節(jié) 教育機構對第三人致害的責任第四編 一般過錯侵權責任舉要 第十八章 侵害法律保護的人身利益和財產利益的責任 第一節(jié) 侵害法律保護的人身利益 第二節(jié) 侵害法律保護的財產利益 第十九章 商業(yè)侵權責任 第二十章 專家責任 第二十一章 醫(yī)療損害責任第五編 無過錯責任與過錯推定責任 第二十二章 產品責任 第二十三章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 第二十四章 環(huán)境無人致人損害責任 第二十五章 高度危險致人損害責任 第二十六章 飼養(yǎng)動物致人損害責任 第二十七章 物件致人損害責任及相關行為責任與補償
章節(jié)摘錄
第一節(jié)用人者責任概述一、用人者責任的概念和特征(一)用人者責任的概念用人者責任,又稱使用人責任、雇用人責任,即傳統(tǒng)上所說的雇主責任①,是指用人者(用人單位、個人勞務使用人)對被使用人(工作人員、個人勞務提供人)在從事職務活動時致人損害的行為承擔賠償責任。我國《侵權責任法》在第四章“關于責任主體的特殊規(guī)定”中用兩個條文建構了我國的用人者責任制度。該法第34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zhí)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zhí)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_T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該法第35條規(guī)定:“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自己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睆闹锌梢钥闯?,我國法律區(qū)分用人者是用人單位還是個人勞務使用人分別規(guī)定用人者責任,同時對勞務派遣中的用人者責任作出了特殊的規(guī)定。在用人者責任中,用人者與被使用人是一對核心的概念。用人者,是指任用被使用人,通過對其活動進行委派、指示以實現(xiàn)自己特定目的的人。根據《侵權責任法》,用人者可分為用人單位與個人勞務使用人兩類,其中的用人單位涵蓋企業(yè)、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等組織以及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②個人勞務使用人則僅限于個人勞務關系中使用人一方。被使用人與用人者相對應,是指接受用人者的指示,根據用人者的意思提供勞動或勞務的人。根據我國《侵權責任法》的規(guī)定,被使用人包括工作人員和個人勞務提供人兩類。
編輯推薦
《侵權責任法(第2版)》是21世紀法學系列教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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