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9-1 出版社: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作者:余民才 編 頁數(shù):203 字數(shù):3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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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概要
大學生也做練習?可能有人尤其是一位文科的學生會帶著嘲諷的口吻反問。理工科的大學生在學習的過程中做練習、做實驗,都是很平常的事情,但是在文科的學校、院系,做練習人似乎成了稀奇的事情,有的大學生也因此感到了大學與中學的“根本不同”。但是,我們專門為法學專業(yè)的學生組織編寫了這套“練習題集”,就是主張法學學生在平時學習的時候也應當同步進行練習自測。這個設想就是基于以上的疑惑和憂慮而來的。我們希望,通過同步練習,幫助和促使同學們切實地掌握本學科的知識,熟悉我國現(xiàn)行法的規(guī)定,并對一學術前沿問題有所了解。說得大一點,我們要為法學教育的“專業(yè)教育”作出一點努力?! ∵@套書希望達到以下目的: 1.幫助學生系統(tǒng)掌握本學科知識;2.幫助學生通過國家司法考試;3.幫助學生準備考研?! ∥覀兊乃悸房蓺w納為:通過似乎回到“應試教育”模式、進行同步練習這樣一種“俗”的方式,來達到我們強化“專業(yè)教育”的大而不俗的目的。
書籍目錄
第一章 導論第二章 國際法的基本原則 第三章 國際法上的國家 第四章 國際法上的個人 第五章 國際人權法 第六章 國家領土 第七章 海洋法 第八章 空間法第九章 外交和領事關系法 第十章 條約法 第十一章 國際組織法 第十二章 國家責任法 第十三章 和平解決國際爭端 第十四章 武裝沖突法 綜合測試題(一)綜合測試題(二)綜合測試題(三)附錄
章節(jié)摘錄
?。?)報告制度是國際人權條約廣泛采用的監(jiān)督締約國履行義務的程序,它無須締約國的特別批準而自動適用。根據(jù)這一程序,締約國有義務向條約監(jiān)督機構提交報告,陳述它們在履行條約義務、保障條約所確認的權利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進展以及遇到的問題。締約國提交的報告可分為初次報告、定期報告和其他報告。報告的實質是條約機構與締約國之問就履約情況進行對話,目的在于“幫助締約國完成其執(zhí)行公約的義務”。 (3)國家間指控制度是一些人權條約規(guī)定的一種監(jiān)督程序,適用于接受條約監(jiān)督機構有權受理并審議國家間指控來文的締約國。這種程序通常建立在任擇性基礎上,即締約國得隨時聲明條約監(jiān)督機構對國家間指控來文有管轄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是這方面的典型。 ?。?)個人申訴制度是處于一國管轄下的受害個人或其代表對該國侵害有關人權公約所載權利而向相關條約監(jiān)督機構控訴的制度,它適用于承認條約監(jiān)督機構有權接受并審查個人控訴來文的締約國。多數(shù)核心人權條約建立了個人申訴制度。這種制度以有關公約的任擇議定書或任擇性條款為基礎,而且以用盡國內救濟辦法為受理個人來文的前提條件?! 。?)調查程序是幾個人權條約建立的一種監(jiān)督程序。除非締約國聲明不承認有關人權條約機構的這一職權,該機構可按照相關條約的規(guī)定白行決定對締約國違反公約的情況進行調查,包括對其領土的訪問?!督箍嵝毯推渌麣埲?、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是第一個設立這種程序的人權條約?! 。?)緊急行動程序是《保護所有人免遭強迫失蹤國際公約》新建立的一種處理緊急事項的程序。按照這種程序,失蹤者的親屬及其他相關人員,均可以失蹤為緊急事項,向強迫失蹤問題委員會提出查找失蹤者的請求,締約國應將其采取措施的情況向委員會報告。如果委員會有確鑿的證據(jù)證明強迫失蹤現(xiàn)象正大規(guī)模地或有系統(tǒng)地發(fā)生在一締約國管轄的領土上,它可以通過聯(lián)合國秘書長,緊急提請聯(lián)合國大會注意這一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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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法練習題集(第2版)》希望達到以下目的: 1.幫助學生系統(tǒng)掌握本學科知識;2.幫助學生通過國家司法考試;3.幫助學生準備考研?! ∥覀兊乃悸房蓺w納為:通過似乎回到“應試教育”模式、進行同步練習這樣一種“俗”的方式,來達到我們強化“專業(yè)教育”的大而不俗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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