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9-8 出版社: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作者:李正華 頁數:314
內容概要
本書第一版出版至今已有7年。作為高職高專法律專業(yè)教材,本書得到了廣大師生的關愛。根據教學用書的需要并結合社會的發(fā)展,本書進行了第二次修訂,此次修訂主要基于以下幾個方面的考慮: 第一,在編排順序上,依照學科理論加以調整。經濟法學是研究國家依法干預經濟的法學學科,學科體系上既包括了經濟法的理論,也包括了國家對經濟的宏觀調控和微觀管理。因此,此次修訂將“第三編”與“第四編”的“社會經濟秩序維護法”與“宏觀經濟調控法”對調,以強調國家干預經濟的宏觀調控的重要性。 第二,在具體內容上,依照社會發(fā)展做了部分更新。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國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已從“十五”計劃轉向“十一五”計劃的貫徹落實階段,不少經濟政策和經濟法律制度也相應地做了調整,本書據此對相關方面做了更新和調整。 第三,在理論的取舍方面,堅持以理論夠用為限。對于理論問題,不過于細化,以高職高專學生學習夠用為限,結合新頒布的法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進行了必要的闡述。
書籍目錄
第一編 導論 第一章 經濟法基礎理論概述 第一節(jié) 經濟法的產生與發(fā)展 第二節(jié) 經濟法的性質與地位 第三節(jié) 經濟法的基本原則 第四節(jié) 經濟法律關系 第五節(jié) 社會主義經濟法制 第六節(jié) 經濟法學第二編 經濟法主體 第二章 經濟法主體的一般原理 第一節(jié) 經濟法主體及其體系 第二節(jié) 經濟法主體責任 第三章 國家經濟管理主體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國家經濟管理主體概述 第二節(jié) 國家經濟管理主體的職權與職責 第四章 經濟活動主體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經濟活動主體的市場準人 第二節(jié) 經濟活動主體的法律規(guī)制 第三節(jié) 經濟活動主體存在的問題及其對策第三編 宏觀經濟調控法 第五章 宏觀經濟調控法的一般理論 第一節(jié) 宏觀經濟調控法概述 第二節(jié) 宏觀經濟調控法的制定及基本原則 第三節(jié) 宏觀經濟調控的基本方法 第六章 計劃與產業(yè)引導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計劃法 第二節(jié) 統(tǒng)計法 第三節(jié) 產業(yè)政策法 第七章 財政金融調控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財政法 第二節(jié) 稅收法 第三節(jié) 金融法 第四節(jié) 價格管理法 第八章 對外經濟促進與管制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國家經濟運行與對外經濟交往 第二節(jié) 對外貿易促進與管制法 第三節(jié) 涉外技術轉讓與知識產權保護 第四節(jié) 涉外投資引導與管制法第四編 社會終濟秧序維護法 第九章 社會經濟秩序維護法的一般原理 第一節(jié) 市場經濟與社會經濟秩序 第二節(jié) 市場規(guī)制法 第三節(jié) 市場行為 第十章 經濟競爭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二節(jié) 反壟斷法 第三節(jié) 廣告活動規(guī)制法 第十一章 產品質量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產品質量法概述 第二節(jié) 產品質量責任 第十二章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制度第五編 勞動與社會保障法 第十三章 勞動和社會保障規(guī)劃概述 第十四章 勞動管理法律制度 第十五章 社會保障制度第六編 經濟紛爭處理法 第十六章 經濟紛爭處理法律制度主要參考書目
章節(jié)摘錄
市場經濟是一種競爭經濟。市場經濟要靠競爭,通過正當的競爭來實現社會資源的配置,并以“優(yōu)勝劣汰”來促進社會的進化。市場經濟也是一種道德經濟、法制經濟。競爭講究有序,而秩序則依靠兩個方面的規(guī)則:一是道德規(guī)則。在市場經濟中道德主要表現為商業(yè)道德、職業(yè)道德。沒有道德規(guī)則或者道德規(guī)則得不到遵守,市場經濟就難以構筑在一個堅實的平臺上發(fā)展。二是法律規(guī)則。法律規(guī)則是最后的保障,當道德規(guī)則失守時,要依據法律規(guī)則予以補救。因此,市場經濟中的規(guī)則首要的應當是道德規(guī)則而不是法律規(guī)則。市場經濟中國家對社會經濟生活加以引導、調整、直接參與、最后糾正,均須依法進行。沒有法律的根據,就沒有合法的職權,就難以有效地實施管理。因此“依法管理”是市場經濟對政府的必然要求。經濟活動主體之間開展經濟競爭活動,也要講究規(guī)則。道德誠然是最好的標準,道德標準在某些方面與法律標準可以是一致的,但二者更多的卻表現在兩個不同的層次上。判定經濟活動主體的行為是否得當以及是否應對某些權利加以保護或限制,主要還是依據法律。沒有健全的市場經濟法律制度,也就沒有真正意義上的市場經濟。這也是市場經濟呼喚經濟法的原因。(二)經濟法對市場經濟的作用經濟法對市場經濟的促進、保障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授予國家經濟管理職能部門管理職權國家經濟管理職能部門對經濟的管理,講究“依法”,無論是管理范圍還是管理程序,均須由法律作出明確規(guī)定。有了經濟法的明確規(guī)定,才有“依法管理”的前提。2.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經濟可持續(xù)發(fā)展經濟管理秩序及經濟競爭秩序,是構成社會經濟秩序的兩個主要方面,而這兩個方面則以道德和法律為標準加以衡量。社會經濟的可持續(xù)、健康發(fā)展,不但要求有政策上的引導,還要求在法律制度上作出安排。3.制止違法行為,對合法權益進行有效保護法律是最后一道防線,有法律的明確允許和禁止才能對違法行為予以追究,對合法權益加以有效的保護。4.保障國家經濟安全,促進對外經濟交流與合作盡管一國的經濟法是屬于國內法,但是,在經濟全球化的形勢下,跨國界經濟活動逐漸增多。特別是在我國已經參加了相關國際公約的情況下,必須與其最低要求保持一致,以保障外來經濟活動主體應有的權益。在國際經濟主體掀起兼并浪潮、世界性金融危機時有發(fā)生、壟斷與反壟斷出現紛爭、知識產權保護與貿易聯系、人權等政治問題與經濟制裁掛鉤等問題上,經濟法擔負著保障國家經濟安全、促進對外經濟交流與合作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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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法(第3版)》是由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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