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治理

出版時間:2005-10  出版社: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作者:博克斯,  頁數(shù):170  字數(shù):18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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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概要

本書圍繞社區(qū)公民治理這一議題,對公民治理的發(fā)展歷程作了回顧,并概括了其價值基礎、實踐原則和不同類型政策導向等環(huán)境性因素,在此基礎上,淋漓盡致地闡釋了公民治理中的公民、代議者和公共服務職業(yè)者這三個關鍵角色的功能、地位及其相互關系,最后給出了地方公民治理的制度創(chuàng)設實施步驟。本書以理論和實務的融合見長,對加強我國基層民主建設、發(fā)展和完善社會主義民主有積極的借鑒和參考價值。

作者簡介

理查德·C·博克斯,現(xiàn)為美國科羅拉多州大學公共事務學院研究生院教授。曾有13年的實務工作經(jīng)歷,擔任過地方規(guī)劃、建筑安全、財政、住房政策等方面的主管,并曾受聘為城市經(jīng)理。研究領域涉及公共服務、地方治理與政治、府際間關系治理等,致力于民主社會政治代議制度與公共服

書籍目錄

第1章  概述:復歸原初的價值? 1.1  回歸往昔的三個價值? 1.2  波浪形改革過程中的下旋運動? 1.3  社區(qū)治理的原則? 1.4  “是”與“應該”? 1.5  本書的設計?第2章  社區(qū)治理的性質(zhì)? 2.1  闡釋地方治理制度? 2.2  地方政府的獨特發(fā)展道路? 2.3  制度的遺產(chǎn)? 2.4  社區(qū)的權力? 2.5  有關社區(qū)領導的爭論? 2.6  “城市局限性”? 2.7  增長機器? 2.8  “四種城市”? 2.9  不斷回應社區(qū)政治:案例研究 2.10  社區(qū)的政策導向?第3章  公民? 3.1  美國公民資格的各種模式? 3.2  批判理論? 3.3  由公民來治理? 3.4  通向公民治理的障礙? 3.5  個人知識的局限性? 3.6  創(chuàng)造公民治理?第4章  代議者? 4.1  受托人和代理人? 4.2  社區(qū)代議制的性質(zhì)? 4.3  代議制的責任? 4.4  常規(guī)政策與社區(qū)利益政策? 4.5  協(xié)調(diào)委員會?第5章  公共服務職業(yè)者? 5.1  公共服務的背景? 5.2  公共服務職業(yè)者的演進? 5.3  公共服務的角色? 5.4  職業(yè)者的目標? 5.5  職業(yè)者的三種角色類型? 5.6  幫助者角色與“讓渡”的悖論?第6章  公民治理? 6.1  社區(qū)治理的原則? 6.2  社區(qū)的背景? 6.3  社區(qū)的政策導向? 6.4  公民、代議者與職業(yè)者? 6.5  讓公民治理運轉(zhuǎn)起來? 6.6  公民治理的要素? 6.7  結論?參考文獻?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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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評論 (總計7條)

 
 

  •   本書的內(nèi)容我很喜歡坐著有著獨特的眼光對公民治理這一我一直很感興趣的話題進行了深入淺出的探討值得一讀
  •   了解美國社區(qū),很多書只能看明白現(xiàn)狀,這本書看明白許多深層的東西,包括制度設計背后的文化淵源等,關鍵是文字還不深奧,淺顯易懂。
  •     公民治理的理想與實踐
      
      ——讀博克斯的《公民治理——引領21世紀的美國社區(qū)》
      
      現(xiàn)在國內(nèi)社會科學界對國際理論前沿的把握還是很及時的。例如俞可平幾年前引進的“治理與善治”理論,可以說已經(jīng)成為當前中國政治學與公共管理理論領域的一個很熱門的理論。而前幾年由陳家剛博士引進的“協(xié)商民主”也成為當前學術界民主理論爭論的焦點。但實際上來看,當前中國的實踐領域恐怕還是很難吸收和消化這么多的前沿理論的。但是博克斯的這本《公民治理》一書卻十分注重美國社區(qū)治理的實踐,而且并不旨在追求統(tǒng)一的治理模式。至于它能否引領21世紀美國的社區(qū)治理則可以另當別論。博克斯本人長期從事社區(qū)建設實際,后來從事理論研究,這一點上比我們空談理論強得多。雖然我們一直口頭上大喊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理論來自實踐。但是我們的實踐明顯缺乏我們這么些理論,我們的理論多是建立在美國或者其他一些國家的實踐的基礎上的。甚至理論創(chuàng)新無外乎于理論的引進。
      
      本書有幾個特點,我可以首先指出來。第一是本書寫作基于一定的歷史脈絡,即從美國歷史上地方或者社區(qū)的治理實踐來把握美國社區(qū)治理模式的演進進程,斷言美國現(xiàn)在剛好進入公民主導的階段,其中不免有歷史循壞論的論調(diào),但是作者畢竟盡量從美國的公民政治傳統(tǒng)中去尋求合法性基礎。第二是政治文化或者政治價值的視角歸納總結各種治理模式。歸結來講,也就是對于代議制和直接民主方式或者準直接民主方式之間的爭議。圍繞著這個問題,西方的理論流派復雜,但是自由主義和社群主義的爭論最為突出。另外,共和主義和社群主義更靠近,保守主義與自由主義更靠近,甚至在更死守代議制民主制。這樣的研究,很具有理論深度和解釋力。第三,對于理論與實踐困境的觀察與把握。說到底,無論是我們的政治理論還是我們的政治實踐領域,最擾人的還在于政治給人帶來的困惑與困境。甚至已經(jīng)成為永久的難題。作者對這樣的兩難境地勾勒得相當獨到。例如,如公共職業(yè)者的個人、群體心理的分析,對于治理主體關系模式的探討,都可以窺見作者的政治智慧。第四就是公民治理的現(xiàn)實性作者面向現(xiàn)實的志向。這在本文第一段多有論述。
      
      我大致從全書中勾勒出幾個我感興趣的話題,可能和作者的思路或者要表達的意愿一點點都不相干,但這些確實乃是激發(fā)我思考的地方。至于作者再高明的理論,若我視而不見,可能也即無話可言。這也算為“我”的讀書筆記的辯解。
      
      第一,本書第8頁,關于政府在現(xiàn)代社會中的作用及其范圍和限度的問題。這是一個我長期思考的問題。作者通過美國歷史上人們對于美國政府在美國社會中的作用的看法的總結使我堅定我的思考,政府不是全能的,也不應該是無所不包的。這就是我們以前一直討論的政府職能等問題,但是時間長了,人們對政府無孔不入的作為也習以為常了。這樣只能是越陷越深,所以必定要在理論上講明白,政府大致的作用范圍和限度。
      
      第二,本書第38頁,關于政治中的沖突問題。首先應當看到政治沖突是社會沖突的發(fā)展形態(tài),是其發(fā)展的高級型態(tài)。馬克思主義國家學說也明確指出這一點,并且說國家是社會矛盾,主要是階級矛盾不可調(diào)和的產(chǎn)物。恩格斯在《私有制、家庭和國家》中指出了,國家只有在履行了公共管理的前提下,方可以存在。另外,我們應該看到,社會中的政治斗爭是不可避免的,因為只要存在利益的分化,必然出現(xiàn)利益的矛盾。只是我們可以將政治沖突控制在一定的合理的限度內(nèi)。這樣反而可能是有利的。西方控制政治斗爭的方式主要就是圍繞著議會展開的政治選舉競爭。目前來看,還是比較成熟和成功的。
      
      第四,本書第59頁,關于公民治理的理論基礎的問題??梢钥闯觯緯且陨缛褐髁x和強勢民主理論為基礎上,最起碼作者是樂于接受它們。而這兩種理論的共同點是對傳統(tǒng)代議制的批判。這是顯而易見的,西方政治傳統(tǒng)上,代議制民主制與直接民主制的爭論從來就沒有停止過。而近現(xiàn)代以來,自由主義成為西方政治思想的主流,而代議制也成為其一個核心的理念。而近些年來社群主義吸收了古典共和主義的一些資源,對自由主義提出根本性的挑戰(zhàn)。強勢民主理論是以批判代議制民主制為開篇,并且為立論基礎的。但是,我們應當思考,這些理論多大程度上適合我們的國情與現(xiàn)實。正如對協(xié)商民主的討論中,人們紛紛提出西方的協(xié)商民主理論很大程度上是對傳統(tǒng)代議制的揚棄,但是我們國家的代議制明顯不足,或則說發(fā)展還不夠完善。這樣的論斷在公民治理問題上同樣適用,而且從根本上考驗我們的當前的所謂的治理理論與實踐。要想超越一定的歷史階段,或者說高起點的發(fā)展戰(zhàn)略,必定要有更高的要求甚至代繳,我們做得到嗎?
      
      第五,本書第65頁,關于知識的形式與傳播。政治的進步很大程度上依賴于普遍政治常識的傳播。而公民治理必定要建立在公民社會的成長,公民個體意識的覺醒。但是現(xiàn)在我們的知識顯得過于專業(yè)化和學術化,這在公民政治層面更是如此。如果在政治學其他領域,政治學學者可以空談義理性命,但是公民治理理論的運用必定要在公民的成長的基礎上才有實際意義。而公民的成長必定要在政治實踐中鍛造,使自我意識漸漸覺醒。
      
      第六,本書第87-88頁,關于代議者是否可以自我判斷的問題。也就是西方政治思想界根本對立的觀點,即盧梭的直接民主構想與柏克的議員自我判斷的觀點的根本對立。在我國的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議制制度中也表現(xiàn)得相當突出。我們的代議制是在揚棄西方的代議制民主制的基礎上,按照議行合一的理想建立起來的,雖說議行合一已經(jīng)名存實亡,但是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理論中還是多有體現(xiàn)的。也就是我們的代表來自群眾,甚至可以說是群眾的直接的傳話筒,而西方議員專業(yè)化程度相當高。而公民治理理論也不能繞開這個矛盾。代議制與選民或者公民的關系只能通過一定的制度設計漸漸走向良性互動。這個問題將一直是治理理論中一個比較重要的問題。
      
      第七,本書112-114頁,關于績效合法性問題。在底層社區(qū)這樣的自治單位,仍然存在合法性問題,或者說合法性并不局限于國家層面,或者我們可以拓展合法性理論的解釋范圍。也可以說,治理理論與合法性問題是牽連在一起的,治理理論的興起是對傳統(tǒng)國家合法性最大的挑戰(zhàn)。而在社區(qū)層面也是如此。不過一旦合法性問題降到基層層面,就會面臨一些問題,例如作為自治體與國家正當規(guī)則之間的矛盾,自治體可能會因為自己的封閉的利益追求而不顧及國家或者更高層面的價值。這也是持久性合法性面臨的問題,也就是合法性的根源到底應當立足于何處。
      
      回到中國的問題上來,對于中國基層民主建設,或者定位于城市社區(qū)治理,我想從以下幾個方面提一提。
      
      第一,中國基層民主包括在農(nóng)村實施的村民自治與在城市實施的社區(qū)自治。我們之所以如此關注這些問題,是因為它們的內(nèi)在的拓展型,或者說是中國民主政治建設的試驗田,也就是先在基層搞試驗,慢慢向高層推進?;鶎用裰鞒尸F(xiàn)出直接民主形態(tài),以及一定程度上的競爭性選舉使得其拓展空間很大。
      
      第二,當前中國社區(qū)治理中的群體性政治參與。這些參與本質(zhì)上,我定義為一般的民權運動,也就是爭取自身的民主和自由權利,這些權利基本上還是現(xiàn)有制度和法律規(guī)定的。主體上來看,一般都是有所喪失或者面臨喪失一定的(經(jīng)濟權益)。個人的和群體性的政治參與本質(zhì)上,或者說參與動力上相差無幾。而群體性政治參與一般具有一定的對抗性,并且一般都是指向現(xiàn)有的政治體制和政治利益格局的。所以,轟轟烈烈的城市社區(qū)的群體性政治參與并不能代表中國社區(qū)治理的成就。
      
      第三,封閉的社區(qū)治理可能導致國家公共利益的普遍喪失。城市社群自治運動有強烈的對抗政府的形式和實質(zhì),一定這樣的爭斗趨于穩(wěn)定化,很大程度上會偏離國家公共規(guī)則和公共利益,而局限于謀求小區(qū)或者即使是全部小區(qū)公民的局部利益。而當前中國的基層民主運動或者建設,如果不加以正確引導,可能會走向封閉的民主自治。而且這樣的自治形態(tài)可能是危險的,因為現(xiàn)代的城市小區(qū)從有形建構上就顯得十足的“封閉”。而小區(qū)是具有很強的準入制的,也就是它極有可能發(fā)展為富人的民主和自治,而不可避免地陷入與周邊環(huán)境的沖突。
      
      
  •   沖突是必然的,我以為歷史上沒有真正意義的民主,只有各種符合本國實際的民主實踐??膳碌氖牵覀兊闹R體系中,把舶來的“民主”當成了濟世良方,以為那就是民主。
  •   感謝啟真先生提醒,不過我向來是反對兩個極端的。
    造成沖突的就是兩個極端,不過沒有了極端,社會的活力又多有喪失了,哈哈。
  •   樓上的民主言論,讓我想起了福萊特曾說過的一些話。
    她說她對投票式的民主不感興趣,認為那只不過是反應人群心理學和單純用數(shù)量來表示的“權利”。
    她說的蠻對,但是卻又沒有給出切實可行的方法來對其進行替代。
    民主這東西其實很扯淡,因為不可能出現(xiàn)每個人都是善的這么一個世界。不曉得是誰創(chuàng)造出這個單詞的~~~omg~
  •   呵呵,lz師兄好!
    也算剛剛拜讀完這本書吧,其實我一直在找博克斯是怎么去論證公民參與社區(qū)治理的動力問題的。既然他的四個基本假設在那,那么也許這個問題他也就避而不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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