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0-8 出版社:重慶出版集團,重慶出版社 作者:楊家學 著 頁數:148
內容概要
《農家叢書·農民案中學法小叢書·新時代新農村建設書系·民主與法治系列:農民經商理財法律案例精講》主要立足于農民如何依法從事經營活動,通過對典型案例的分析及鏈接最新法律,介紹相關法律知識,讓農民群眾從一個個鮮活、真實的法律案例中學懂法、會用法?! ∪珪卜譃槲鍌€部分,第一部分是公司設立、經營糾紛案例,介紹農民開辦公司可能遇到的相關法律問題;第二部分是合伙企業(yè)、個體工商戶設立、經營糾紛案例,針對個體工商戶及合伙企業(yè)設立及經營會遇到與公司不同的法律問題:第三部分是經商稅費糾紛案例,通過對典型案例的分析,介紹農民如何避免經商理財過程中的稅費糾紛;第四部分是合同糾紛案例,該部分通過對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分析,讓農民學會如何簽訂、履行合同;第五部分是防范投資風險案例,目的是教農民學會防范投資風險。
書籍目錄
一、公司的設立與經營程序內容均違法 股東會決議無效公司登記條件具備 工商局應依法辦理股權轉讓協(xié)議有效 法院判決幾經波折私自轉讓共同股份 法院判決協(xié)議無效一人公司變形式 工商登記不可缺二、臺伙企業(yè)、個體工商戶的設立與經營個人合伙無協(xié)議 債權債務各分擔合伙人未繳納出資 法院判決除名無效合伙人要求退伙 未簽協(xié)議也準許借款還是集資 依據收條確定個人獨資企業(yè)負債務 投資人承擔無限責任三、經商納稅稅務糾紛遭敗訴 只因資格不具備——農民納稅糾紛異議主體資格案例“納稅爭議”須明白 起訴之前應復議——農民納稅行政處理糾紛案例承包工程未納稅 受到處罰理應當——農民稅務行政處罰糾紛案例四、合同的簽訂與履行借款利率“超四倍” 違法所得抵本金兩份合同引發(fā)糾紛 后者效力優(yōu)于前者買賣無所有權的房屋 違反法律致合同無效不可抗力致?lián)p失 合同各方應自擔子借父名簽合同 違法貸款成無效以他人名義借款 應由使用人歸還欠條未約還款期 時效還看寬展期——沒有還款期限的欠條應該從何時起算訴訟時效兒子欠債還不起 母親承諾須擔責——農民借款合同糾紛案例五、投資與保險財產保險有爭議 法院判決顯水平股票被盜竊 法院催公告紅字委托致虧損 證券公司也有責農民股票離奇被盜 證券公司難辭其咎情人被訴盜竊 法院判決無罪人身保險有約定 賠償責任不能免參考文獻
章節(jié)摘錄
原告王建國原為被告某地產公司職工,雙方簽訂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且原告為該公司原始自然人股東,占股比例0.165%。2006年10月,被告將原告王建國從公司除名。同年10月24日,原告得知被告將于次日召開公司股東大會(該公司章程對通知時間無特別規(guī)定),遂委托律師出席大會。律師到達會議后對會議通知程序提出異議,公司未予采納,律師離開會場。股東會最終以多數表決方式通過了股東會決議,主要內容是:公司股東因調動、離職、退休、除名及去世等原因而離開公司,其所持有的股權,必須轉讓給公司其他股東,其他股東按出資額由大到小的順序對該轉讓的股權實行優(yōu)先購買,股權轉讓價格,以上年度末凈資產額為基準等內容。事后,被告根據股東會決議開除了王建國股東資格,并自行將退股金劃入王建國的銀行卡。王建國于同年11月20日向法院起訴。 原告請求法院依法確認:2006年10月25日通過的股東會決議無效;并判令被告恢復原告股東地位并賠禮道歉?! 緦徖斫Y果】 人民法院通過認真調查審理,依照國家相關法律判決如下: 1.被告于2006年10月25日通過的股東會決議無效; 2.恢復原告王建國的股東資格; 3.原告返還被告退股金?! ‰p方當事人沒有提起上訴,該判決已經生效?! 痉ɡ碓u說】 本案實質上屬于新公司法第22條規(guī)定的新類型案件。按照法律規(guī)定,合法的股東會決議應當包括決議程序合法、內容合法?! ?.違反公司法關于股東會決議的效力問題 公司法對股東大會以及董事會的職權以及召集的程序作出了詳細的規(guī)定,應當包括決議程序合法、內容合法,并且對于超越職權、違背法定程序的法律后果作出明確的規(guī)定?! ?/pre>圖書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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