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樺談明清奇案

出版時間:2009-1  出版社:廣東省出版集團,廣東人民出版社  作者:柏樺  頁數(shù):270  
Tag標簽:無  

前言

  有關“情理法”的問題,不但是我們古圣先賢論述的核心問題之一,也是當今法史學界探討的重要理論問題之一。我們權且不管古圣先賢的論述,也暫時不從理論上去闡述,僅從字義上看:  所謂的“情”,在《漢語大詞典》羅列有16種意思:  1.感情;2.本性;3.情欲,性欲;4.愛情;5.意愿,欲望;6.私情,人情;7.民心,輿論;8.情趣,興致;9.思想,精神;10.道理,情理;11.實情,情況;12.形態(tài),情態(tài),姿態(tài);13.誠,真實;14.拿,要;15.盡情,盡管;16.方言中的等待之意。  從古代立法的角度來講,所要關注的“情”則要照顧到上述2、7、9、10、11、12項所包涵的內容,其中最重要的是第2項,因為最早的字義解釋是“人之陰氣有欲者”,“董仲舒日:情者,人之欲也;人欲之謂情。情非制度不節(jié)。禮記日:何謂人情?喜怒哀懼愛惡欲。七者不學而能。左傳日:民有好惡喜怒哀樂,生于六氣。孝經援神契日:性生于陽以理執(zhí),情生于陰以系念”。(段玉裁:《說文解字注·心部》)按照這種說法,“情”是強調倫理與情感的,基于人的本性,但又不是個人的本性,應該包括民心、輿論、思想、精神、道理、實情、形態(tài)等多方面的意思,所以在立法方面要求是順乎“民”而應乎“天”的,符合大多數(shù)人們的意愿,要“君子以遏惡揚善,順天休命”(《易·大有第十四》)。有學者也認為:情,“是一般人認為的自然感覺、想法和習慣,或是應該盡量使良好的人際關系得以維持或恢復的概念?!?寺田浩明:《日本的清代司法制度研究與對“法”的理解》,載王亞新、梁治平編譯:《明清時期的民事審判與民間契約》,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這是基于立法不能違背民心、違反人情,不能失去法利于大多數(shù)人的根本原則而得出的基本看法?! ∷^的“理”,在《漢語大詞典》羅列有22種意思:  1.治玉,雕琢;2.治理,整理;3.治理的好,秩序安定:4.醫(yī)治;5.物質組織的紋路;6.本性;7.道理,事理;8.忠??;9.容止或行動;10.名分;11.法紀,法律;12.治理獄訟的官;13.掌刑獄的官署;14.使者,媒人;15.申訴,辯白;16.順;17.辨別,理解;18.理睬,多用于否定;19.溫習,重提;20.奏起(音樂);21.通“里面”;22.姓氏?!  袄怼笔墙橛诹⒎ㄅc司法之間的,其重要性則不僅要求在立法方面去“順乎天而應乎人”,還要求在天人之間尋找一種平衡,是所謂“天理人情,兩全無失”。清代文字學家段玉裁認為,“理也者,情之不爽失也,未有情不得理得者也。天理云者,言乎自然之分理也。自然之分理,以我之情絮人之情,而無不得其平是也?!?段玉裁:《說文解字注·玉部》)唐人顏師古則認為:“理,法也,言以法律處正其罪?!?《漢書》卷6《武帝紀》師古日)所以日本的中國法律史學者滋賀秀三認為是指“欠債還錢”或“父在子不得自?!钡扰f中國文明中不成文卻為人們所廣泛承認的種種原理原則,是一種強調相互公平的原則。這種原則與“情”相結合,就能夠理解為是社會生活中健全的價值判斷,有一種“平衡的感覺”(滋賀秀三:《清代中國偺朄偲裁判》,東京創(chuàng)文社1984年版),是理與情、與法都有關聯(lián)。既然“理”連接著立法與司法,其在“情”與“法”之間的作用就不能忽視。于立法而言,“理”既要照顧到自然的分理,又要關注大多數(shù)人之“情”,同時還必須關注司法,在司法過程中不要偏離天理人情。是所謂立法之意在“息訟端即以安民也”,以維護社會秩序,不逆天理,不違背民情,為“理”之大者;司法之時要“發(fā)奸摘伏”,要取得“革薄還淳,以端人心,以勵風俗”(《光緒大清會典事例》卷818《刑律·訴訟》)的效果,是順天理以正民情的移風易俗,為“理”所用之大者?! ∷^的“法”,在《漢語大詞典》羅列有18種意思:  1.刑法,亦泛指法律;2.依法懲處;3.規(guī)章,制度;4.標準,模式;5.常規(guī),常理;6.仿效,效法;7.方法,作法;8.古代對天子御用設備的專稱;9.法術;10.相術家指人的面相、手相、骨相等;11.我國戰(zhàn)國時期的學派名;12.指歷法;13.指法酒(進酒禮);14.通廢;15.古代數(shù)學術語;16.助詞,用于陳述句、疑問句和感嘆句;17.佛教語;18.姓氏。

內容概要

  翻閱明清的《經世文編》,檢索諸家奏議和筆記,查看各位皇帝的諭旨朱才比,披覽卷帙浩瀚的實錄、會典、則例,可以看到司法不公、非法濫刑的問題好像一道幽靈,斷續(xù)盤旋于公文私牘之間。道學之徒或憤然而斥之、經世之士或蹙然而憂之,學者文人或慨然而論之。但也有許多人,尤其是權力擁有者,不但不去積極解決問題,反而是熟視無睹。統(tǒng)治者的治標不治本,僅出于政治策略的需要,時而從嚴,時而從寬,缺乏明確的標準,不但破壞了傳統(tǒng)社會秩序,而且戕害了道德人心。

作者簡介

  柏樺,男,北京市人,1953年生。法學碩士、歷史學博士、文學博士(日本)?,F(xiàn)任南開大學法學院及周恩來政府管理學院雙聘教授、博士生導師。主要專業(yè):中國政治制度史、中國法律制度史。主要著作有《中國帝王宮——宮省制度與中國古代政治》、《三國志官名集釋》、《三十六計全書》(合著)、《天子·帝宮·政道——中國古代宮省智道透析》、《中國官制史》(合著)、《明代州縣政治體制研究》、《明清州縣官群體》、《中國政治制度史(第2版)》(合著)、《中國政治制度史教學參考資料》、《中國古代刑罰政治觀》等。

書籍目錄

前言:天理國法人情1.立斃杖下——洞房綁架為楔子2.杖下生命——豆腐打出財無限3.青大問案——漫說青天分皂白4.能吏斷獄——把酒夜審老瓜賊5.酷吏枉法——官官相為依親屬6.貪官壞法——人縱可欺天亦怒7.昏官濫法——大官告示通衢張8.循吏敗法——貌似清明實壞法9.疑難雜案——但向前途問遲速10.巧斷疑案——古代幾多奸弊事11.冤獄難平——冤成一字案終疑12.草菅人命——亦與貪人記敗類13.智斷偽情——破偽并非圣賢書14.巧宦循情——強中更有強中手15.菜市問斬——凡殺人者踣諸市16.京師混雜——有虎有虎當?shù)懒?7.諱盜為竊——縣官養(yǎng)捕如養(yǎng)虎18.盜賊開花——花錢消災洗賊名19.動之以情——不是思君是恨君20.巧辨僧奸——諒難三宥全開網21.壬寅宮變——十六宮女英名在22.情不及親——人間有情法無情23.法外開恩——知易行難法何循24.夫尊妻卑——一丘黃土百年心25.懲貪縱貪——好官不過多得錢26.盜案無盜——事權在手令便行27.鄉(xiāng)愚惑眾——一人倡首百人從28.姑息養(yǎng)奸——七大恨與天朝法29.混一天下——多爾袞功罪轉換后記:不與古人論短長

章節(jié)摘錄

  有關“情理法”的看法,以及“情理法”的運用,在明清司法審判中可以找出許多鮮活的例證。當時有人認為:“古人立法,止在于生人而不在于殺人?!彼砸笏痉ü佟皢枖M重案,當思此案何處有可輕之情,所犯何人有可生之路,有可寬之罪,于律例有何條可引,恰與之相合,求全案之可輕而不可得,則于所犯之人而求之,于所犯之人求其可生可寬,而又不得則于律例中求其可相援引者,而委屈以合之。總之,念念以生人寬人為要,不厭煩瑣周詳”。這是因為“古人制律之心原存愷惻,蓋因所犯之罪雖一,而所犯之情不一,故又原其情”。所以“今人用律之心,與古人制律之心,本無殊異,是貴原其情而分別之矣”。不過,原情是有一定原則的,“事有關于綱常名教,或強盜叛逆,為法之所不容貸者”,是不能原情的,“彼雖遭顯殛,于我無可憾也”。如果是“貧難小民,為饑寒所迫;無知鄉(xiāng)愚,為匪類所引;計所得之贓,衣不過數(shù)件,銀不過數(shù)兩,而遽令耕頸就戮,不亦慘乎?”所以要求司法官必須認理,“我認理既真,比擬確當”,就應該沒有什么冤獄了,人心也就順服了。(黃六鴻:《?;萑珪ば堂俊枖M余論》)當然,這僅僅是個人的見解,在現(xiàn)實中如何應用,則會是因人而異。這正是:  事方掣肘科條縛,人尚吹毛翻復尋。佛法依來都餓死,有  司讀律莫教深。(清·袁守定:《有司》)  什么是有司呢?這是古代設官分職,各有專司,本詩內的有司則泛指道府州縣等“親民之官”,他們既是行政官,又是司法官。作為司法官,他們要認理、原情,還不能違反國法。任何一級司法官都是處在上下左右包圍的復雜政治環(huán)境之中,不但要求司法官具有應付上下左右的能力,而且需要他們使出渾身解數(shù)以對付各種難以預料的問題,容不得有半點疏忽和松懈。因此,對上阿諛奉承、諂媚邀寵,對左右寒暄恭維、各懷各計,對下恩威并施、沽名釣譽等各種權術,就成為各級司法官得以安位的重要條件。而戒備防范、排擠傾軋、陰謀毒計、爾虞我詐等手段也成為各級司法官得以進取的必要措施。以此之故,人性的善良博愛,人心的光明磊落,人際關系的互敬互愛,有時能在各級司法官身上體現(xiàn)出來;然而,人性軟弱怕事,人心的謹小慎微,人際關系的冷漠無情,也常常能在各級司法官身上表現(xiàn)出來;至于人性的卑鄙齷齪,人心的陰險毒辣,人際關系的爾虞我詐,更會在各級司法官身上表現(xiàn)得淋漓盡致。不但在官場上的“官之齷齪卑鄙之要凡,昏聵糊涂之大旨”(李伯元:《官場現(xiàn)形記·自序》),于各級司法官中習為常見,而且大凡官場上的丑陋現(xiàn)象和宦海沉浮,都可以在各級司法官中找到例證。這不僅說明各級司法官的政治權術的多樣化,也表明各級司法官政治權術是與當時的政治體制和社會結構相適應的。  各級司法官是如何面對各種各樣的案件的?又是如何在各種法規(guī)科條掣肘下來認理、原情的?且看后文分解。

編輯推薦

  中國傳統(tǒng)法制與西方法制迥然不同。中國傳統(tǒng)法制完全是獨立發(fā)展的,與西方法制無任何關聯(lián)。它是中華民族優(yōu)秀文化,集中地反映了我們祖先的智慧,是當時的政治、經濟、社會生活的具體體現(xiàn),具有濃厚的民族色彩。 《柏樺談明清奇案》以講故事的形式將真實的案例說出,再根據(jù)案例來講法理、析情由,進而將一些明清司法審判的歷史、常識、文化及演變過程揉進故事情節(jié)當中。

圖書封面

圖書標簽Tags

評論、評分、閱讀與下載


    柏樺談明清奇案 PDF格式下載


用戶評論 (總計1條)

 
 

  •   絕對好書一本,絕對推薦給朋友。
 

250萬本中文圖書簡介、評論、評分,PDF格式免費下載。 第一圖書網 手機版

京ICP備13047387號-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