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9-5 出版社:江蘇人民出版社 作者:[英] 王斯福 頁數(shù):395 譯者:趙旭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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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國曾經(jīng)遺忘過世界,但世界卻并未因此而遺忘中國。令人嗟呀的是,60年代以后,就在中國越來越閉鎖的同時,世界各國的中國研究卻得到了越來越富于成果的發(fā)展。而到了中國門戶重開的今天,這種發(fā)展就把國內(nèi)學界逼到了如此的窘境:我們不僅必須放眼海外去認識世界,還必須放眼海外來重新認識中國;不僅必須向國內(nèi)讀者移譯海外的西學,還必須向他們系統(tǒng)地介紹海外的中學。 這套書不可避免地會加深我們150年以來一直懷有的危機感和失落感,因為單是它的學術(shù)水準也足以提醒我們,中國文明在現(xiàn)時代所面對的決不再是某個粗蠻不文的、很快就將被自己同化的、馬背上的戰(zhàn)勝者,而是一個高度發(fā)展了的、必將對自己的根本價值取向大大觸動的文明。可正因為這樣,借別人的眼光去獲得自知之明,又正是擺在我們面前的緊迫歷史使命,因為只要不跳出自家的文化圈子去透過強烈的反差反觀自身,中華文明就找不到進入其現(xiàn)代形態(tài)的入口。 當然,既是本著這樣的目的,我們就不能只從各家學說中篩選那些我們可以或者樂于接受的東西,否則我們的“篩子”本身就可能使讀者失去選擇、挑剔和批判的廣闊天地。我們的譯介畢竟還只是初步的嘗試,而我們所努力去做的,畢竟也只是和讀者一起去反復思索這些奉獻給大家的東西。
內(nèi)容概要
對中國人而言,在社會生活與歷史方面有著一個基本的事實,那就是地域崇拜及其節(jié)慶的制度。這可以說是社會生活的巔峰狀態(tài).突出反映了一種生與死的感受,并且于其中呈現(xiàn)出來一種中國人政治關(guān)系的整體圖畫。 本書是一部享有盛譽的宗教人類學著作,作者以中國東南地區(qū)的民間宗教和信仰為案例,用“他者”的目光,客觀考察了如上現(xiàn)象,為人們理解中國人日常生活及其信仰提供了一種獨特的視角。
作者簡介
王斯福(Stephan Feuchtwang)英國倫敦經(jīng)濟學院人類學系兼職教授。曾經(jīng)擔任過英國中國研究學會會長(1999—2002),1996年至今為《人類學批判》(Critique of Anthropology)雜志主編之一。研究領(lǐng)域包括人類學理論與中國民宗教、各文明之比較研究與歷史人類學。最近出版有其主編的論文集《制造地點:國家計劃、全球化與中國的地方反應》(Making Place:State Projects,Globali—sation and Local Responses in China,UCLPress,2004)、與王銘銘合著的《基層卡理斯瑪: 中國的四種地方領(lǐng)袖》(Grassroots Charisma: Four Local Leaders in China,Routledge,2001)。
書籍目錄
譯者的話 有關(guān)漢語術(shù)語和姓名翻譯的說明 中文版序 致謝 第一章 歷史、認同與信仰第二章 年度的啟示第三章 官方崇拜與地方崇拜 第四章 地方節(jié)慶及其崇拜 第五章 香爐:交流與尊敬第六章 道教及其崇拜者 第七章 翁公,玩偶的真理第八章 宗教的政治與政治的儀式參考文獻附錄一 什么是村落?附錄二 克里斯瑪理論與某些華人生活史的事例 附錄三 三個政權(quán)之下的臺北城市寺廟譯后記
章節(jié)摘錄
韓格理的結(jié)論認為,與印度的純粹的等級觀念或者西方的那種科層制的等級觀念都不一樣,中華帝國的行政是一種完全由儀式性的秩序原則所掌管的地位等級制。他援引了對這一現(xiàn)象的另外一項研究:“中國人在說到法律的時候,是用‘律’這個詞,這個詞確切地是指樂音和諧的規(guī)則。而社會秩序的長久保持,正像是一定音高的搭配一樣,其會永久保持和諧的秩序”( Vandermeersch 1985:13)?! ∫勒枕n格理的觀點來看,這種政治制度類型是根基于一種明晰的、界定很好的角色預設(shè)之上,從理論上說,只有當任職者不能夠履行他們的職責時,才會訴諸權(quán)威。以他的觀點來看,對這種等級制而言,至關(guān)重要的就是一種用“孝”這個詞所描述的關(guān)系,通常是將其翻譯為“孝道”。韓格理恰當?shù)貙⑦@一孝道概念加以擴展,從而包含了一種既是臣民又是統(tǒng)治者這樣的雙向角色在內(nèi)的一種地位等級結(jié)構(gòu)對孝道的責任。這是一種對責任的確認,而不是對一種統(tǒng)治的服從,也不是一種對臣民的支配。這些雙向的關(guān)系,被安排到由少數(shù)地位群體所組成的一個等級中去,每一個群體都有其自身的統(tǒng)治,但并沒有普遍的統(tǒng)治制度,只是要求對責任的相互約制的狀態(tài)給予認可。而國家行政的官員便屬于此類地位群體之一.其他的群體則是皇帝位于其上,家庭和家戶位于其下。還有一類群體是不在上述所有群體之內(nèi)的,即韓格理所謂的“外人”。這些外人缺乏一種確定的角色,擔當?shù)氖堑匚蝗后w之間的中介。作為外國顧問、辦事員和衙役、奴仆、太監(jiān)、妓女、土匪和乞丐等等,他們讓等級清楚顯現(xiàn)。他們也受到排斥,要么被歸類為非中國人,要么就被說成是“賤民”。 而“亂”就是指孝的道德秩序的崩潰。這就是已經(jīng)忘記了、忽略了或者放棄了對關(guān)系的服從以及對責任和角色的認可。在地位等級中的由上而下或者是由下而上的任何一個方向上,依照帝國的意識形態(tài),不管平民和帝國的官員,若是忽略了對這種責任的認可,都同樣會受到威脅。這種威脅便是要失去作為中國人的地位和尊嚴,從而變成局外人或者成為“賤民”?! “ㄎ以趦?nèi)的許多作者,都曾饒有興趣地對惡魔和鬼有過解釋,它們代表著由平息動亂以及受到排斥而成為土匪、奴仆以及妓女的那類威脅(比如,Wolf 1974; Feuchtwang 1975和Weller 1987)。最近,沙哈和魏勒(Shahar&Weller 1996)在他們所編文集中,非常詳細地指出了對諸神明也有取笑和妖魔化的時候,如迷狂、醉酒、賭博、淫蕩以及當土匪等等,這種做法有悠久的傳統(tǒng),正統(tǒng)稱之為“淫祀”(亦可參閱:Stein 1979).淫亂的諸神除非受到尊敬,否則就被妖魔化,其所依據(jù)的就是4世紀編的《搜神記》中的故事,對此簡樂為(Levi 1989:205-6)亦有引述。赫瑞(Harrell 1974)已經(jīng)指出了在臺灣從魔鬼到神的轉(zhuǎn)變,而田海(ter Haar 1990)隨之也指明,在福建省的民間廟宇崇拜中,這種轉(zhuǎn)變譜系實際上帶有典型性。民間儀式尋求的是魔力。儒家對此則是壓制與詆毀,盡管在帝國的宇宙觀中已經(jīng)暗含有這種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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