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0-3 出版社:安徽人民出版社 作者:安徽省法學會 編 頁數:309
內容概要
羅馬法在西方被視為萬法之源,自《十二表法》到《國法大全》,歷經了一千多年的發(fā)展,是古代法中最系統(tǒng)、最完備的法律,同時又是世界各國私法的基礎。對此,恩格斯作出了經典的歸納,給予了極高的贊譽:羅馬法是“商品生產者社會的第一個世界性法律……對簡單商品經濟所有者的一切本質的法律關系(如賣主和買主、債權人和債務人、契約、債務等等)所作的無比明確的規(guī)定”?!傲_馬法是純粹私有制占統(tǒng)治的社會的生產條件和沖突的十分經典性的法律表現,以致一切后來的法律都不能對它做任何實質性的修改”。
作者簡介
周枏(1908~2004),字叔廈,江蘇溧陽市人。著名法學家、羅馬法專家。1928年8月,在比利時魯汶大學學習。1931年獲政治外交碩士學位。之后接受比利時羅馬法權威第柏里埃教授呶I教導,于1934年獲魯汶大學法學博士學位。歷任上海持志學院、+湖南大學、江蘇學院教授。
書籍目錄
周枏先生與羅馬法研究(代序)第一篇 淡泊一生 我與羅馬法 胡校長為我出證明 半個世紀的追求第二篇 學術見解 編著羅馬法之緣起并告諸同學 《羅馬法》書評 比利時司法制度 西班牙的司法制度 羅馬法上幾個問題的研究 羅馬《十二表法》 談談我國的保險合同 關于遺贈扶養(yǎng)協議若干問題的探討 關于羅馬法基本特征的商榷 《十二表法》中“私犯”規(guī)定的研究 《羅馬法原論》總結報告 在“羅馬法·中國法與民法法典化國際研討會”開幕式上的發(fā)言 “羅馬法·中國法與民法法典化國際研討會”雜記 對《民法通則》(草案)的一些意見 《民法占有制度研究》之“又序” 《徐開墅民商法論文集》之“序” 《海商法研究》“序言” 《羅馬法原論》第五次印刷之“后記”第三篇 對周樗學術思想的研究 周著《羅馬法原論》評介 《羅馬法原論》給我們的啟迪 讀周柑先生《羅馬法原論》札記 評《羅馬法原論》的學術特色第四篇 永久的懷念 懷念我們的父親附錄后記編后語
章節(jié)摘錄
插圖:使我繼續(xù)深造,學習法律成為可能,以實現我立志回國后從事法學教育的愿望。是年秋,我以碩士生的資格順利插入法學院三年級,從此我便開始系統(tǒng)地學習羅馬法。當時中國留學生在魯汶大學求學者頗多,攻讀法學博士的五年級學生有路式導、在四年級學習的有陳朝璧和徐直民、在三年級學習的還有徐鑄和宋玉生。三年級開設的課程主要有:“憲法”和“羅馬法通論”等五門?!傲_馬法通論”由比國羅馬法權威第柏里埃(Dupriey)教授講授。第柏里埃教授精通拉丁文,他對羅馬法的基本原理進行了全面、系統(tǒng)、深入地闡述,尤其對他所專長的“債篇”做了精辟地分析和講解,令人難忘。該課每周分兩個上午講授。他講得很快,學生難以記全筆記。由于歷年的講課內容大同小異,因此,高年級的比國同學便組織起來,整理講稿,打印,裝訂成上下兩冊出售。我買了這兩冊,上課前預習,聽課時注意記下章節(jié)重點和講義上沒有的新內容,課后又到圖書館查閱資料,對不太清楚的問題加以深究、充實。羅馬法的浩瀚和精深深深地吸引了我,使我對它產生了濃厚的興趣,至老而不衰。那時,比國大學的教育和中學截然不同,中學對學生管制極嚴,而大學則寬松自由。男學生都租房住在校外,到校聽課一任自愿,文科、法科平時一般無測驗,以致有學生不認識授課教師的怪事發(fā)生。考試則在升級和畢業(yè)時算總賬,采用口試的方法進行,極其嚴格??荚嚦煽兎譃椋鹤顑?yōu)等、優(yōu)等、及格、不及格四個等級。一般能回答出基本理論者為及格;對學說、觀點能通曉無誤,對答如流者為優(yōu)等;對老師提出的一般不為人注意的小問題,或課堂上老師沒有講而在指定參考書上才有或新近出版的雜志上的新觀點,能回答正確并發(fā)揮得當者為最優(yōu)等;如基本的內容都答不好,使老師不快,老師就中止考試,叫該學生明年重新再來。這說明這位學生對這門課程不重視,根本沒有好好學習,這也是對老師的大不敬??谠嚂r,考生必須在一天內把一年所學的全部課程逐一考完。各授課教師記下每個學生的口試情況并打出分數。然后各門課的任課教師集中討論,一人一票,采用一票否決制,給每位學生評出學年總成績和所取得的學位。所以,要獲得最優(yōu)等的總成績難度是很大的??偝煽円话阍诋斕煜挛缢臅r左右當眾宣布。屆時,考生的家長也多來旁聽,當聽到某學生留級或不予畢業(yè)或未能獲得學位時,該同學和他的家長往往淚流滿面,有的甚至失聲痛哭。我三年級的總成績有幸被評為優(yōu)等。四年級開設的主要課程有:“學說匯編”(羅馬法學說與判例)、“民法”、“刑法”等六門?!傲_馬法學說”與“判例匯編”仍由第柏里埃教授講授,采用講課和討論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此課為選修課。因經常組織學生課堂思辨討論,要求學生不僅必須能講流利的法語,還要懂得拉丁文。此外,準備討論前,需要查閱大量的書籍和資料,費時費力,要學好這門課并非易事,尤其對我這樣一位靠獎學金的留學生來說是具有一定風險的:學不好,就有失去獎學金的可能。
后記
承蒙安徽省法學會的鼎力相助,《周枏與羅馬法研究》終于付梓了。先生的家人、法學界的學人、關心羅馬法研究進展的相關各界人士及學生們深感欣慰!先生研究羅馬法的精深功力、為人的高風亮節(jié)、不追求個人名利的高尚情操,雖非一本小書所能盡表,但我們也從那有限的字里行間,在本書第一篇讀出了先生淡泊一生、嘔心瀝血對于羅馬法追求的真諦,非為自己,而是要為后人耕耘出羅馬法寶庫中享用不盡的精神財富,先生的一生雖然坎坷,然而也是極為平實的,他在給后人留下豐厚遺產的同時,也豐富和提升了自己的境界。先生的學術見解當然并不囿于本書第二篇所羅列的十數篇論文,被學界公認為大家之作、傾注了先生畢生學養(yǎng)與心血的《羅馬法原論》已經成為羅馬法研究中的一座豐碑,商務印書館對《羅馬法原論》的一印再印,印證了它的生命力,21世紀的民商法學子們在比較各類羅馬法教材后仍是更衷情于《羅馬法原論》。感謝本書第三篇所列論文的每一位作者,正是他們對于先生不朽專著的精到研究和對先生偉大情懷的深刻理解,才搭成了該篇的框架,文章雖不多,但有其分量,期望能夠藉他們的研究成果引發(fā)同仁們對于《羅馬法原論》更為廣泛的關注和研究。本書第四篇“懷念我們的父親”是由先生的子女們集他們對學者父親的敬愛、欽佩與無盡的思念,以及他們點點滴滴充滿深情的回憶,積累而成(由先生的長女周莉華女士收集資料、先生之子周一煊先生執(zhí)筆、暨南大學法學院張從容博士花費了大量時間進行校正),其中的一些記載,對于我們了解先生及其那個時代眾多法學家、法律人為新中國法制社會的建立和完善所做出的無私奉獻,進而了解其曲折的進程,是極具研究價值的珍貴史料;由周莉華女士與周一煊先生共同整理的“周楫先生大事年表”,則忠實地反映了先生的生活、求學、教學與研究的足跡,該大事年表所署日期為2007年5月9日,幾個月后的11月25日,周莉華女士即因病不幸逝世。周莉華女士生前為出版紀念父親的書稿多方與父親的老同事、朋友、學生們廣泛聯系,約來的稿件,除現已輯入第三篇的文稿外,其他悼念、紀念先生的文稿原來均輯入第四篇,后因篇幅所限而全部刪除。為彌補這一無法圓滿的缺憾,我們在這里將來稿題目照錄如下,敬請諸君諒解,也向各位表示衷心的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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