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8-07-01 出版社:河北人民出版社 作者:劉立霞 編 頁數(shù):291
內容概要
證據法學屬于應用法學的范疇,是一門實務性很強的學科,因為其著眼點在于實際運用,而且其運用必須以實踐經驗為基礎。雖然證據法學的內容體系中包含有一些深奧的理論知識,如司法證明的原理和規(guī)律等,但是對于法官、檢察官、律師等法律實務人員來說,更重要的還是有關證據的具體規(guī)則以及運用證據的方法和技能。在劉立霞博士主編的這部《新世紀高等學校法學系列教材:證據法學》,編著者們以我國現(xiàn)行有關證據的法律、法規(guī)為基礎,切實分析司法實踐中面臨的證據問題,具有很強的實用性。我相信,它一定會受到廣大學生的歡迎。
書籍目錄
緒論第一章 證據法導論第一節(jié) 證據的概念和意義第二節(jié) 司法證明的概念與分類第三節(jié) 證據法的理論基礎第四節(jié) 證據法的基本原則第二章 證據制度的歷史沿革第一節(jié) 證據制度歷史類型的劃分依據第二節(jié) 人類社會早期的神示證據制度第三節(jié) 中世紀糾問式訴訟下的法定證據制度第四節(jié) 近現(xiàn)代辯論式訴訟下的自由心證證據制度第五節(jié) 中國證據制度的歷史沿革第三章 證據的分類第一節(jié) 證據分類的概念和意義第二節(jié) 言詞證據和實物證據第三節(jié) 本證和反證第四節(jié) 原生證據和派生證據第五節(jié) 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第四章 言詞證據第一節(jié) 證人證言第二節(jié) 當事人陳述第三節(jié) 鑒定結論第五章 實物證據第一節(jié) 物證第二節(jié) 書證第三節(jié) 視聽資料第四節(jié) 勘驗、檢查和現(xiàn)場筆錄第六章 司法證明對象第一節(jié) 司法證明對象的概念與特征第二節(jié) 司法證明對象的分類第三節(jié) 刑事、民事、行政訴訟中的證明對象第七章 司法證明責任第一節(jié) 證明責任制度的產生和發(fā)展第二節(jié) 證明責任分配的代表性學說第三節(jié) 我國關于證明責任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第八章 司法證明標準第一節(jié) 司法證明標準的概念第二節(jié) 外國的司法證明標準第三節(jié) 中國的司法證明標準第九章 證據證明的程序第一節(jié) 取證第二節(jié) 舉證第三節(jié) 質證第四節(jié) 認證第十章 免證方法第一節(jié) 推定第二節(jié) 司法認知主要參考文獻后記
章節(jié)摘錄
在區(qū)分原生證據與派生證據時,必須注意以下幾點: 1.把派生證據與傳聞證據區(qū)分開來。傳聞證據是英美法系國家證據法所使用的一個概念,其涉及到英美法系證據法中一個重要而又繁瑣的傳聞證據規(guī)則。其主要內容是指,證人所述非親身經歷的事實,以及證人未出庭作證而所作的證言,不得作為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英美法系國家認為,傳聞證據具有誤傳的極大危險,不可靠,原陳述人不到庭宣誓,又不接受反詢問,因而缺乏“信用性”。但是,傳聞證據在立法中有一系列例外。在英國,這些例外大約有幾十條。傳聞證據同我國證據分類中的派生證據有著較大的區(qū)別:一是傳聞證據在范圍上僅僅限于人的陳述,不包括實物證據,而我國的派生證據包括實物證據。二是傳聞證據把沒有到法庭上當庭宣誓和接受質證作為判定標準之一,而我國的派生證據是指不是直接來源于案件事實的證據,如果證人證言直接來源于案件事實,即使未到庭仍然是原生證據。所以,不能把我國證據分類中的派生證據同英美法系中的傳聞證據等同看待?! ?.不能以是否由司法人員親自收集為標準劃分原生證據與派生證據。在司法實踐中,有些司法工作者將原生證據和派生證據稱為“第一手證據”和“第二手證據”,這種說法盡管非常形象,對把握原生證據與派生證據有一定的意義,然而容易產生誤解,把司法人員親自收集的證據,稱為“第一手證據”,便是原生證據,而非司法人員收集的證據是“第二手證據”,便是派生證據。實際上司法人員親自收集的證據并不都是原生證據,非司法人員收集和提供的證據,也不都是派生證據。例如:司法人員親自收集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其不是原生證據,而是派生證據。而律師依法定程序收集到的參與合同簽署過程的證人證言,并不是派生證據,而是原生證據。因此,派生證據與原生證據的劃分同證據是否經過傳抄、復制、復印、轉述等信息傳播中間環(huán)節(jié)有關,而同是否由司法人員親自收集無關?! ?/pre>圖書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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