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管理

出版時間:2008-6  出版社:化學工業(yè)出版社  作者:胡文發(fā)  頁數(shù):290  

內容概要

  《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規(guī)劃教材:工程合同管理》通過深入分析我國工程合同法律制度特點,結合國內外大量工程合同管理實踐和經驗,以工程合同全過程管理為主線,圍繞工程合同知識體系,系統(tǒng)介紹了傳統(tǒng)模式下我國最新工程合同管理的內容和方法、世界銀行的貨物采購合同范本和咨詢服務合同范本、FIDIC最新工程合同條件體系、AIA合同家族體系等。具體內容包括工程合同管理概述、工程合同管理的法律基礎、工程合同的全過程管理、傳統(tǒng)模式的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傳統(tǒng)模式的勘察設計監(jiān)理合同管理、工程咨詢服務合同管理、工程材料設備采購合同鋒理、工程保險合同和擔保合同的管理、傳統(tǒng)模式的FIDIC合同管理等?!  镀胀ǜ叩冉逃笆晃濉币?guī)劃教材:工程合同管理》系統(tǒng)性強、知識范圍廣、邏輯嚴密、緊密聯(lián)系工程實踐,可作為高等院校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工程管理及相關專業(yè)的教材,也可供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咨詢單位等從業(yè)人員參考。

書籍目錄

第1章 工程合同管理概述1.1 工程合同1.1.1 工程合同的定義1.1.2 工程合同的分類1.1.3 工程合同的特征1.1.4 工程合同的基本則1.2 工程合同管理1.2.1 工程合同管理的定義1.2.2 工程合同管理的特點1.2.3 工程合同管理與采購管理、招標投標的關系1.2.4 工程合同管理與項目管理知識體系1.3 工程合同當事人的權利與責任1.3.1 工程合同當事人的分類1.3.2 工程合同發(fā)包人的權利與義務1.3.3 工程合同承包人的權利與義務1.3.4 工程合同其他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1.4 工程合同的主要內容1.4.1 合同的主要內容1.4.2 工程合同的主要內容1.4.3 工程合同的范本復習思考題第2章 工程合同管理的法律基礎2.1 工程合同管理的民事法律2.1.1 民法通則2.1.2 合同法總則2.1.3 擔保法2.1.4 仲裁法2.1.5 民事訴訟法_2.2 工程合同管理的行業(yè)法律2.2.1 建筑法2.2.2 招標投標法2.2.3 政府采購法2.2.4 行政管理條例2.3 工程合同管理的當事人資格2.3.1 發(fā)包人資質2.3.2 勘察人資質2.3.3 設計人資質2.3.4 施工承包人資質2.3.5 監(jiān)理人資質2.3.6 造價咨詢人資質2.3.7 工程總承包人資質2.3.8 工程項目管理單位或代建制單位資質2.3.9 承包聯(lián)合體資質2.3.10 常見工程合同當事人資格現(xiàn)象復習思考題第3章 工程合同的全過程管理3.1 工程合同管理的前期準備3.1.1 工程合同全過程管理的概念3.1.2 工程合同管理策劃3.1.3 工程合同結構策劃3.1.4 工程合同內容策劃3.1.5 工程合同計價類型選擇3.2 工程合同的訂立3.2.1 合同訂立的概念3.2.2 工程合同的訂立過程3.2.3 工程合同的前期風險分析3.2.4 工程合同的審查3.2.5 工程合同的談判與簽約3.2.6 工程合同的行政監(jiān)督3.3 工程合同的履行3.3.1 合同履行的一般原則與規(guī)則3.3.2 工程合同的履約保證體系3.3.3 工程合同的履約跟蹤與監(jiān)督3.3.4 工程合同的履約績效評價與控制……第4章 傳統(tǒng)模式的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第5章 傳統(tǒng)模式的勘察設計監(jiān)理合同管理第6章 工程咨詢服務合同管理第7章 工程材料設備采購合同管理第8章 工程保險合同和擔保合同的管理第9章 傳統(tǒng)模式的FIDIC合同管理附錄 AIA合同文件家庭參考文獻

章節(jié)摘錄

  第1章 工程合同管理概述  工程合同管理指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所有參與者相互之間通過合同對工程項目的管理。正程項目的概念可能包括所有工程領域的項目。在本書中,工程項目指建設項目(construe-tion project)。建設項目是在一定條件約束下,以形成固定資產為目標的一次性事業(yè)(《辭?!?,1999年版)。建設項目強調工程項目的建設過程和管理,主要指建筑、隧道、橋梁、道路、環(huán)境、水利、機場、鐵路等土木工程領域的項目?! ∥覈こ添椖康幕窘ㄔO程序可以分為七個階段:項目建議書階段、可行性研究階段、設計階段、開工準備階段、建設實施階段、竣工驗收階段和后評價階段。工程項目專業(yè)知識涉及規(guī)劃、建筑、結構、給排水、巖土、道路交通、電力、電訊、燃氣、施工、綠化、裝飾、管理、經濟等。不同工程領域的項目,其技術差別非常大。工程項目所需資源包括勞動力資源、土建材料資源、施工機械、機電設備等?! ∮捎谏鐣蛯I(yè)化的分工,工程項目參與者眾多,參與者之間通過合同形成有機聯(lián)系,提供專業(yè)化的知識,完成工程項目的各階段工作,最終完成工程項目總目標。  1.1 工程合同  1.1.1 工程合同的定義  工程合同,即工程項目合同,指工程項目參與者(業(yè)主、設計單位、施工承包單位、施正分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材料設備供應單位、監(jiān)理單位、咨詢服務單位、保險公司等)也間簽訂的合同。在不同工程項目管理模式下,有不同工程合同種類和不同工程合同內容,合同雙方職責不同。  由于業(yè)主在工程項目管理中所處的優(yōu)勢地位,業(yè)主一般具有工程項目管理模式的選擇權以及工程合同的發(fā)包選擇權。因此,工程主要合同是指業(yè)主與相關單位之間簽訂的系列合同,如與設計單位之間的勘察合同和設計合同,與施工承包單位之間的施工合同、機電設備安裝合同,與監(jiān)理單位之間的監(jiān)理合同,與材料設備供應單位之間的材料采購(或供應)合同、設備采購(或供應)合同等?! 」こ添椖抗芾韽碗s,參與者眾多,合同關系復雜。為了規(guī)范工程參與者之間的關系,提高工程管理效率,各國行政主管部門和行業(yè)協(xié)會制定大量的工程合同范本,供工程項目參與者選擇和使用。  工程合同屬于經濟合同,合同雙方為了一定經濟利益而簽訂合同和履行合同,違約者需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工程合同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我國工程合同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的規(guī)定?!  逗贤ā穼こ毯贤亩x為: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fā)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建設工程的主體是發(fā)包人和承包人。發(fā)包人,一般為建設工程的建設單位,即投資建設該項工程的單位,通常也稱作“業(yè)主”,包括業(yè)主委托的管理機構。承包人,是實施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等業(yè)務的單位。這里的建設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以及裝修工程。  狹義的建設工程合同指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即業(yè)主與施工承包單位之間簽訂的施工發(fā)包和承包合同?! ?.1.2 工程合同的分類  工程合同的種類很多,可以根據工程項目階段、項目管理模式及參與者關系、合同承包范圍、計價方式等分類。  1.1.2.1 根據工程項目階段分類  工程項目階段包括項目建議書階段、可行性研究階段、設計階段、開工準備階段、建設實施階段、竣工驗收階段和后評價階段7個階段。其中,項目建議書階段和可行性研究階段屬于正程項目的前期階段,主要工作內容為咨詢服務;項目立項后的設計階段、開工準備階段、建設實施階段和竣工驗收階段屬于工程項目的實施階段,是工程項目實體逐步形成的階段,主要工作內容包括設計、施工、咨詢服務等,是工程合同管理的重點;項目建成后的后評價階段屬于工程項目的運營階段,主要工作內容為咨詢服務?! 「鶕こ添椖扛麟A段的工作內容,工程合同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工程項目前期階段合同 工程項目前期階段的主要工作圍繞項目目標決策而展開,合同成果為咨詢服務。前期咨詢服務合同主要為業(yè)主(合同委托人)與工程咨詢單位或科研單位等(合同承擔人)之間簽訂的咨詢服務合同,如項目建議書編制合同、項目預可行性研究合同、項目可行性研究合同、項目策劃合同、融資方案合同等?! 。?)工程項目實施階段合同 工程項目立項后進入項目實施階段。該階段的主要工作圍繞實現(xiàn)項目目標而展開,合同成果包括工程實體和咨詢服務。工程實施階段的參與者眾多,相互關系復雜,主要合同為業(yè)主(合同發(fā)包人或委托人)與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單位或材料設備供應單位等(合同承包人或承擔人)之間簽訂的各類實施合同,如招標代理合同、工程勘察合同、工程設計合同、土建施工合同、裝飾施工合同、管線施工合同、設備安裝合同、材料設備供應合同、監(jiān)理合同、監(jiān)測合同、試驗合同、技術服務合同、項目管理合同、施工管理合同、造價咨詢合同、保險合同、融資合同、文檔資料服務合同等。此外,’工程實施階段的合同還包括工程合同承包人(分包合同發(fā)包人)與專業(yè)單位(分包合同承包人)之間簽訂的各類分包合同,如專業(yè)工程分包合同、勞務分包合同、專業(yè)設計分包合同、專業(yè)咨詢分包合同、材料設備供應合同等?! 。?)工程項目運營階段合同 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后進入項目運營階段。該階段的主要工作圍繞項目產品運營而展開,與工程項目管理相關的工作是工程保修、后評估等?! 」こ瘫P薰ぷ鲗儆诠こ淌┕ず贤囊徊糠郑话悴恍枰獑为毢炗啽P藓贤?。項目后評估合同為工程項目運營一段時間后,由業(yè)主與相關咨詢服務單位簽訂。工程的運營工作一般不屬于項目管理范疇,因此運營合同不屬于工程合同?! ?.1.2.2 根據《合同法》分類  《3合同法》將建設工程合同劃分為工程勘察合同、工程設計合同、工程施工合同和監(jiān)理合同?! 。?)工程勘察合同 指工程建設項目的業(yè)主(發(fā)包人或建設單位或項目法-人)與持有勘察證書的勘察單位(勘察人)之間簽訂的合同。由勘察人進行工程勘察,發(fā)包人支付價款?! 】辈烊艘罁こ探ㄔO目標,通過對地形、地質及水文等要素進行測繪、勘察、測試及綜合分析評定,查明建設場地和有關范圍內的地質地理環(huán)境特征,提供建設所需要的勘察成果資料。工程勘察合同的標的是建設工程的勘察工作,為建設單位提供所需要的勘察成果?! ≡谠O計一建造/EPC/交鑰匙等項目管理模式中,工程項目總承包商可以作為合同委托人,與勘察單位簽訂工程勘察合同,委托勘察單位完成勘察工作。  勘察人經發(fā)包人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  工作成果與勘察人向發(fā)包人承擔連帶責任。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 ?。?)工程設計合同 指工程建設項目的業(yè)主(發(fā)包人或建設單位或項目法人)與持有設計證書的設計單位(設計人)之間簽訂的合同。由設計人進行工程設計,發(fā)包人支付價款?! ≡O計人依據工程建設目標,運用工程技術和經濟方法,對建設工程的工藝、土木、建筑、公用、環(huán)境等系統(tǒng)按現(xiàn)行技術標準進行綜合策劃、論證,編制建設所需要的設計文件,提供建設工程依據的設計文件和圖紙。設計人必須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筑設計活動。設計人必須經過有關主管部門的許可和資格審查。沒有經過國家資格審查、不擁有設計證書的單位,不能作為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的當事人?! 」こ淘O計合同的標的為建設工程的設計活動,最終為建設單位提供設計圖紙和方案等設計成果?! ≡谠O計一建造/EPC/交鑰匙等項目管理模式中,工程項目總承包商可以作為合同委托人,與設計單位簽訂工程設計合同,委托設計單位完成設計工作?! ≡O計人經發(fā)包人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設計人向發(fā)包人承擔連帶責任。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 。?)工程施工合同 指工程建設項目的業(yè)主(發(fā)包人或建設單位或項目法人)與持有施工證書的施工單位(施工承包人或施工承包商)之間簽訂的合同。施工承包人是有一定生產能力、機械裝備、流動資金,具有完成工程施工任務的營業(yè)資格,能夠按照發(fā)包人的要求提供建筑產品的企業(yè)。按照提供建筑產品的不同,可分為建筑施工企業(yè)、土建施工企業(yè)以及水電、冶金、市政工程等專業(yè)施工公司。施工承包人應該具有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筑活動。  在設計-建造/EPC/交鑰匙等項目管理模式中,工程項目總承包商可以作為合同委托人,與施工單位簽訂工程施工合同或施工分包合同,委托專業(yè)施工單位完成施工工作。  項目總承包人或施工承包人經發(fā)包人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人或施工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承擔連帶責任。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 。?)監(jiān)理合同 指工程建設項目的業(yè)主(發(fā)包人或建設單位或項目法人)與持有監(jiān)理證書的監(jiān)理單位(監(jiān)理人或監(jiān)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之間簽訂的合同。由監(jiān)理人進行工程監(jiān)理,發(fā)包人支付價款。  建設工程實行監(jiān)理的,發(fā)包人應當與監(jiān)理人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委托監(jiān)理合同。  1.1.2.3 根據項目管理模式與參與者關系分類  在工程項目的傳統(tǒng)模式、設計一建造/EPC/交鑰匙模式、施工管理模式、BOT模式等不同模式條件下,工程項目眾多參與者之間的合同關系非常復雜。根據工程項目管理模式與參與者的關系,工程合同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工程項目傳統(tǒng)模式的合同 在工程項目傳統(tǒng)模式下,業(yè)主與不同承包人之間的主要合同包括咨詢服務合同、勘察合同、設計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包括施工總承包合同和專項施工承包合同)、設備安裝合同、材料設備供應合同、監(jiān)理合同、造價咨詢合同、保險合同、管]理服務合同等。此外,還包括各承包人與分包人之間簽訂的大量的分包合同,如勘察分包合同、設計分包合同、施工分包合同、設備安裝分包合同、勞務分包合同、材料設備供應合同、運輸合同等?! 。?)工程項目設計一建造/EPC/交鑰匙模式的合同 在工程項目設計一建造/EPC/交鑰匙模式下,業(yè)主與不同承包人之間的主要合同包括咨詢服務合同、設計一建造合同、EPC(設計-采購-施工)合同、交鑰匙合同、監(jiān)理合同、保險合同等。此外,還包括工程項目承包人與其他分包人之間簽訂的大量的分包合同,如勘察分包合同、設計分包合同、施工分包合同,設備安裝分包合同、勞務分包合同、材料設備供應合同、運輸合同、咨詢服務合同等。 ?。?)工程項目施工管理模式的合同 在工程項目施工管理模式下,施工管理人作為獨立的第四方(除業(yè)主、設計人、施工承包人外)參與工程管理。業(yè)主與不同承包人之間的主要合同包括咨詢服務合同、勘察合同、設計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包括施工總承包合同和專項施工承包合同)、設備安裝合同、材料設備供應合同、施工管理合同、保險合同等。此外,還包括各承包人與分包人之間簽訂的大量的分包合同,如勘察分包合同、設計分包合同、施工分包合同、設備安裝分包合同、勞務分包合同、材料設備供應合同、運輸合同等?! 。?)工程項目其他模式的合同 在工程項目還存在許多其他模式,如PFI/PPP模式、BOT模式、簡單模式等。業(yè)主與不同參與者之間簽訂不同的合同?! ?.1.2.4 根據合同承包范圍分類  如果工程合同主要指業(yè)主與承包人之間簽訂的合同,根據合同承包的范圍,工程合同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工程總承包合同 又稱工程項目總承包合同,指業(yè)主與承包人簽訂的、由承包人承建整個工程的合同。合同內容包括工程勘察、設計和施工的全部內容。  根據合同范圍的大小,工程總承包合同可以進一步分為設計一建造合同、EPC合同、交鑰匙合同。  在工程總承包合同條件下,業(yè)主將工程項目的所有設計和施工內容全部委托一個工程總承包人。工程總承包人對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負全部責任。工程總承包人將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工程專業(yè)施工等內容通過分包合同委托有資質和有能力的單位,形成大量的專業(yè)分包合同?!  督ㄖā诽岢珜ㄖこ虒嵭锌偝邪?,禁止將建筑工程肢解發(fā)包。建筑工程的發(fā)包單位可以將建筑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設備采購一并發(fā)包給一個工程總承包單位,也可以將建筑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采購的一項或者多項發(fā)包給一個工程總承包單位。但是,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單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發(fā)包給幾個承包單位。 ?。?)單項總承包合同 指業(yè)主與承包人(勘察人、設計人、施工承包人)簽訂的、由承包人承建工程的一個單項(如勘察、設計、施工任務)全部內容的合同。合同內容包括工程項目的勘察、設計或者施工中的單項全部內容?! 「鶕贤秶鷥热荩瑔雾椏偝邪贤梢赃M一步分為勘察總承包合同、設計總承包合同、施工總承包合同?! 「鶕?001年建設部《工程勘察資質分級標準》,工程勘察綜合資質不分行業(yè),只有一個。  根據2007年建設部《工程設計資質分級標準》,工程設計綜合資質是指涵蓋21個行業(yè)的設計資質,分別為煤炭行業(yè)建設項目設計、化工石化醫(yī)藥建設項目設計、石油天然氣建設項目設計、電力建設項目設計、冶金建設項目設計、軍工建設項目設計、機械建設項目設計、商物糧行業(yè)建設項目設計、核工業(yè)建設項目設計、電子通信廣電建設項目設計、輕紡建設項目設計、建材建設項目設計、鐵道建設項目設計、公路建設項目設計、水運建設項目設計、民航建設項目設計、市政建設項目設計、海洋建設項目設計、水利建設項目設計、農林建設項目設計、建筑建設項目設計。相應地,我國工程設計總承包合同可以分為上述21類,分別委托相應的綜合性設計總承包企業(yè)完成?! ≡诠こ虒嵺`中,常將勘察總承包合同、設計總承包合同合并為勘察設計總承包合同,即勘察設計合同,委托一家具有相應綜合性資質的勘察設計單位完成。經發(fā)包人同意,勘察設計總承包單位可以勘察設計分包合同形式委托其他勘察設計單位承擔相應的勘察或設計的分包工作?! 「鶕┕た偝邪膶I(yè)復雜性,施工總承包合同可以細分為土建施工總承包合同、安裝施工總承包合同等。根據2001年建設部《施工總承包企業(yè)資質等級標準》,施工總承包企業(yè)分為12類: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yè)、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yè)、鐵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yè)、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yè)、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yè)、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yè)、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yè)、冶煉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yè)、化工石油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y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yè)、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yè)、機電安裝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yè)。相應地,我國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可以分為上述12類,由相應的施工總承包企業(yè)完成?! 〗洶l(fā)包人同意,施工總承包單位可以施工分包合同形式委托大量專業(yè)施工單位和勞務分包單位承擔相應的施工分包工作?! 。?)專項承包合同 指業(yè)主與專業(yè)承包人(勘察人、設計人、施工承包人、咨詢工程師、監(jiān)理工程師等)分別簽訂的、由承包人承擔工程項目某一專項任務的合同。合同內容為工程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經濟、管理等某一專業(yè)的內容?! 「鶕贤秶鷥热?,專項承包合同可以分為勘察承包合同、設計承包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咨詢服務合同、監(jiān)理服務合同等?! 莫M義角度看,承包合同主要指施工承包合同,包括土建施工承包合同、安裝施工承包合同、管線施工承包合同、裝飾裝修施工承包合同等。從廣義角度看,承包是與發(fā)包相對的概念,所有工程合同的承接行為都可以稱為承包。因此,廣義的工程承包合同包括施工承包合同、材料設備采購合同,以及咨詢服務合同、監(jiān)理服務合同等各類服務類型合同?! 】辈斐邪贤膶m椇贤梢约毞譃閹r土工程合同、水文地質勘察合同、工程測量合同等。其中,巖土工程合同可以進一步分為巖土工程勘察合同、巖土工程設計合同、巖土工程測試監(jiān)測檢測合同、巖土工程咨詢監(jiān)理合同等?! ≡O計承包合同的專項合同按設計階段可以細分為規(guī)劃設計合同、方案設計合同、初步設計合同、擴初設計合同、施工圖設計合同。建筑建設項目的設計按專業(yè)可以細分為規(guī)劃設計合同、建筑設計合同、景觀和綠化設計合同、裝飾裝修設計合同、結構設計合同、機電設計合同、環(huán)境工程設計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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