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9-1 出版社:電子工業(yè) 作者:陳川生//沈力 頁數(shù):162
前言
山西省招標投標協(xié)會有一批熱愛招投標事業(yè)為其辛勤奉獻、刻苦鉆研的專家,陳川生、沈力同志就是其中之一?! 〗陙恚瑸槠占啊吨腥A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以下簡稱《招標投標法》)兩位專家作了大量工作。特別是對山西省政府評標專家的培訓,親自編寫教材,認真授課,對加強省內(nèi)評標專家對《招標投標法》的理解和提高評標技能起到積極作用。在國家有關部門推行《標準施工招標資格預審文件》和《標準施工招標文件》的工作中,他們積極宣講,認真貫徹,本書就是在上述講稿的基礎上整理完成的。 本書作者用系統(tǒng)論的方法對《招標投標法》和《標準施工招標資格預審文件》及《標準施工招標文件》解讀評析,重點是分析總系統(tǒng)同各個子系統(tǒng)、子系統(tǒng)之間的法律關系。其中也涉及一些條文的解讀并提出一些新的見解,但由于對法律條文的詮釋有專門的文獻,因此條文釋義不是本書的重點。 本書首次提出《招標投標法》具有“公法”和“私法”兩重法律關系;并通過對條文的解讀使讀者對此充分理解。在具體解讀中,作者通過總結,如把投標人的行為條件歸納為三個“應當”,把評標專家的責任義務歸納為“三權兩責”,把各種評標方法歸納為“評價”“評分”兩種并用坐標圖演示等,使讀者在較短的時間內(nèi)對《招標投標法》有一個基本認識。
內(nèi)容概要
本書是長期從事招標采購實踐工作者撰寫的經(jīng)濟與法律的著述,全書共十一章。前四章,作者用系統(tǒng)論的方法,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體系進行剖析、研究和歸納,對該法有關法律特征、法律關系、程序要點進行了提綱挈領的介紹,并針對招投標工作中的模糊認識進行澄清和反思。第五章對評標專家和評標方法的務實程序作了介紹。后六章作者通過對《2007年版標準施工招標文件》和《2007年版標準資格預審文件》的解讀,重點考察兩個文件同招標投標法律法規(guī)相關條款的一致性、相關性和使用要點。本書內(nèi)容詳實、文字簡潔,是從事招標投標工作者的參考工具書,是評標專家的學習指南。
書籍目錄
第一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是我國民商法領域中的一部特別法 一、《招標投標法》的法律淵源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體系 (一)我國《招標投標法》的法律淵源 (二)我國法律法規(guī)的效力等級 (三)我國招標投標法律法規(guī)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二、《招標投標法》是我國民商法領域中的一部特別法 (一)《招標投標法》的法律特征 (二)《招標投標法》規(guī)定了開展招標投標活動應遵循的基本原則 (三)《招標投標法》的條文設計特點 三、《招標投標法》的核心內(nèi)容和法律責任 (一)《招標投標法》規(guī)定招標范圍、規(guī)模的內(nèi)容 (二)《招標投標法》規(guī)定招標范圍、規(guī)模的緣由 (三)制定地方建設項目招標范圍規(guī)模的權限 (四)《招標投標法》的法律責任 四、《招標投標法》和相關法律的關系. (一)《招標投標法》和《合同法》 (二)《招標投標法》和《政府采購法》 (三)《招標投標法》和《行政許可法》 本章思考題第二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程序規(guī)則的主要內(nèi)容 一、關于招標投標主要工作程序的規(guī)定 (一)招標 (二)投標 (三)開標 (四)評標 (五)中標(定標) 二、關于投標結果公示、簽訂合同、書面報告的有關規(guī)定 (一)公示 (二)簽訂合同 (三)書面報告 三、關于投訴范圍、內(nèi)容、程序的有關規(guī)定 (一)質疑的范圍 (二)投訴的內(nèi)容 (三)質疑投訴的程序第三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賦予招標代理機構的法定地位和作用 一、招標代理機構的法律地位和代理意義 (一)招標代理機構的法律地位 (二)招標代理機構的代理意義 二、在招投標活動中應當尊重招標人在項目建設中的中心地位 (一)《招標投標法》賦予招標人的三項自主權 (二)《招標投標法》賦予招標人行使工作程序的權利 (三)全面、準確理解《招標投標法》的內(nèi)涵,通過法定程序避免或減少招標人采購決策的失誤 三、招標代理機構資質管理的法淵和現(xiàn)狀 本章思考題第四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賦予評標委員會的法定地位和作用 一、評標委員會的法定地位和作用 (一)評標委員會的法定地位 (二)評標委員會工作的性質和作用 (三)評標委員會工作的工作程序 二、充分發(fā)揮評標專家的作用 (一)合理確定評標委員會專家抽取的方式 (二)評標辦法和標準確定了評標專家的自由裁量權 (三)最大限度發(fā)揮評標專家咨詢作用 三、關于評標過程中的重大偏差和廢標 本章思考題第五章 評標專家和評標方法 一、評標專家 (一)評標專家的條件 (二)評標專家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二、評標方法 (一)評標方法的法淵基礎 ……第六章 編制和推行《標準施工招標資格預審文件》和《標準施工招標文件》的目的和意義第七章 《標準施工招標資格預審文件》條文解析第八章 《標準施工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解析第九章 《標準施工招標文件》“評標辦法”解析第十章 《標準施工招標文件》“通用合同條款”解析第十一章 使用《招標文件》其他應當注意的問題附錄附表后記
章節(jié)摘錄
民法通則第六十三條規(guī)定,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的權限之內(nèi),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代理可以分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三種形式。招標代理是一種委托代理,委托代理有兩大特點,一是代理人必須以被代理人的名義進行代理活動,二是這種代理活動必須在合同授權范圍內(nèi)。代理不是中介,中介僅僅構筑對話和聯(lián)系平臺,但不進行法律意思表示。如各地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就是中介。而代理要在合同授權范圍內(nèi)進行意思表示,完成服務行為。在招標代理實踐中,代理機構依據(jù)委托合同代理招標人、依據(jù)《招標投標法》規(guī)定的程序為代理人提供專業(yè)技術咨詢服務,而且這種服務是具有法律意義上的意思表示?! 摇墩袠送稑朔ā返谑龡l對招標代理機構認定為“依法設立、從事招標代理業(yè)務并提供相關服務的社會中介組織”。這里,“中介組織”只能從組織機構的劃分去理解,在法律意義上,“代理”和“中介”有實質的不同,如果從民法概念考慮,招標代理機構應稱為社會服務組織?! 按怼敝贫仁请S著市場經(jīng)濟的發(fā)展運用而生的,它適用于各種有關商品交換活動的法律行為中。其主要功能一是彌補委托人民事主體行為能力的不足;二是借助代理開拓民事活動的空間。由于招標代理機構有廣泛的信息資源和法律經(jīng)濟技術專家,招標人借助代理機構可以獲取代理行為的利益,降低經(jīng)營成本。 招標代理機構的代理工作說到底就是按照規(guī)定程序為委托人進行商務和技術咨詢。顯然代理機構的經(jīng)驗對于業(yè)主至關重要。江蘇省南京市招標投標行業(yè)協(xié)會的會長吳強先生說過,“招標代理機構最大的優(yōu)勢就是經(jīng)驗的多次總結重復使用”??芍^一語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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