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9-6 出版社:中國建筑工業(yè)出版社 作者:陳鵬 頁數: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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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概要
基于我國人多地少的基本國情,黨中央、國務了守歷來重視節(jié)約土地和城市集約發(fā)展。近些年來,隨著城市化加速以及資源環(huán)境與社會經濟發(fā)展矛盾的加劇,這一宏觀政策目標變得越發(fā)清晰而緊迫。 本書針對我國城市發(fā)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綜合運用城市地理學和城市經濟學以及新制度經濟學的理論與方法,力圖透過一般的空間表現特征,揭示土地制度影響城市空間結構演變的內在機制,為我國土地制度的進一步改革完善,促進我國城市的集約發(fā)展,促進土地資源的高效利用和城市空間結構的調整優(yōu)化,提供理論依據和一種新的分析研究思路。
作者簡介
陳鵬,四川遂寧市人。畢業(yè)于南京大學城市與資源學系,獲城市與區(qū)域規(guī)劃專業(yè)方向博士學位。現任職于中國城市規(guī)劃設計研究院,高級規(guī)劃師,國家注冊規(guī)劃師。主要研究方向為城市與區(qū)域規(guī)劃、城市經濟、土地利用與城市空間結構等。近年曾先后參與和主持汕頭、西安、石家莊、太原經濟圈、寧夏沿黃城市帶等城市或區(qū)域的各類法定規(guī)劃與戰(zhàn)略研究,多次榮獲部省級優(yōu)秀規(guī)劃設計獎。在專業(yè)學術期刊發(fā)表論文二十余篇。
書籍目錄
1 研究背景 1.1 城市集約發(fā)展是我國現實矛盾下的必然選擇 1.2 城市集約發(fā)展要求優(yōu)化城市空間結構 1.3 土地制度對我國城市空間結構優(yōu)化具有特殊重要性2 概念界定及相關研究綜述 2.1 概念界定 2.1.1 土地制度 2.1.2 城市空間結構 2.2 相關研究綜述 2.2.1 國外相關研究 2.2.1.1 三大經典理論 2.2.1.2 研究的新發(fā)展 2.2.2 國內相關研究 2.2.2.1 城市空間結構研究 2.2.2.2 城市空間結構中的土地利用研究3 土地制度影響城市空間演變的理論研究框架 3.1 關于土地制度的深度解析 3.1.1 土地制度的多維考察 3.1.1.1 縱向比較——基于產權經濟學的歷史考察 3.1.1.2 橫向比較——基于所有制形式的國別考察 3.1.2 土地市場的特殊性 3.1.2.1 土地的特性 3.1.2.2 土地市場的一般特殊性 3.1.2.3 我國土地市場的特殊性 3.1.3 我國現行土地制度的特點 3.1.4 本書關于土地制度的劃分 3.2 本書研究導向 3.2.1 論證前提 3.2.1.1 抽象前提:和諧社會下的效率與平等 3.2.1.2 具體前提:理想的城市空間結構 3.2.2 論證方式 3.2.2.1 土地產權制度:基于缺陷的逆向式論證 3.2.2.2 土地市場制度:基于變遷的過程式論證 3.2.2.3 土地管理制度:基于借鑒的對比式論證 3.2.3 理論基礎 3.2.3.1 城市地理學與城市經濟學 3.2.3.2 新制度經濟學 3.2.4 實證基礎 3.3 土地制度影響城市空間演變的分析框架 3.3.1 理論假設及框圖 3.3.2 自由競爭的完全市場模型 3.3.3 不完全市場模型 3.3.4 政治干擾模型 3.3.4.1 對制度變遷的影響:基于新制度經濟學理論 3.3.4.2 對空間結構的影響:基于城市政體理論4 土地產權制度缺陷與城市空間演變 4.1 土地產權制度缺陷 4.1.1 有效的土地產權制度 4.1.1.1 何謂有效的土地產權制度 4.1.1.2 建國后土地產權制度的變遷 4.1.1.3 我國土地產權公有對城市發(fā)展的影響 4.1.2 當前土地產權制度的主要缺陷 4.1.2.1 農村土地產權制度的主要缺陷 4.1.2.2 城市土地產權制度的主要缺陷 4.2 農村土地產權制度缺陷的空間結構效應 4.2.1 “圈地”型城市蔓延:結構松散 4.2.1.1 空間特征 4.2.1.2 形成機制 4.2.1.3 治理政策 4.2.1.4 小結:中外城市蔓延及其治理比較 4.2.2 內置型城中村:城市異質空間 4.2.2.1 空間特征 4.2.2.2 主要問題及形成機制 4.3 城市土地產權制度缺陷的空間結構效應 4.3.1 土地產權不清與用地比例失調 4.3.1.1 主要表現特征 4.3.1.2 形成機制 4.3.1.3 值得警惕的新趨勢 4.3.2 土地產權割裂與功能布局混亂 4.3.2.1 主要表現特征 4.3.2.2 形成機制 4.4 本章總結 4.4.1 土地產權制度影響城市空間演變的動力機制 4.4.2 完善土地產權制度的對策及建議 4.4.2.1 土地產權制度改革的思路 4.4.2.2 有效的土地產權不能回避所有制改革 4.4.2.3 當務之急是改革土地征用制度 專欄一 關于私有產權制度的爭論及其辨析 專欄二 圍繞我國土地產權制度改革爭論的辨析 專欄三 關于農村土地制度的問卷調查5 土地市場制度變遷與城市空間演變 5.1 土地市場制度變遷 5.1.1 建國后土地制度的變遷軌跡 5.1.1.1 農村土地制度變遷及其解釋 5.1.1.2 城市土地制度變遷及其解釋 5.1.2 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要點 5.1.2.1 傳統城市土地使用制度 5.1.2.2 現行城市土地使用制度 5.2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對城市空間演變的影響 5.2.1 空間結構演變的普遍特征軌跡 5.2.1.1 改革開放以前 5.2.1.2 改革開放前十年 5.2.1.3 逐步以市場經濟為主時期 5.2.2 影響城市空間演變的實證研究 5.2.2.1 汕頭市城市空間歷史演變 5.2.2.2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以來城市空間特征及演化規(guī)律 5.2.2.3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影響城市空間演變的動力機制 5.3 當前土地市場制度變遷的城市影響分析 5.3.1 城市經營與土地儲備制度 5.3.1.1 積極意義與主要問題 5.3.1.2 國外經驗及其借鑒 5.3.2 土地供給的招拍掛制度 5.3.2.1 積極意義與主要問題 5.3.2.2 招拍掛與當前房地產泡沫之爭 5.3.3 城市空間演變影響前瞻 5.3.3.1 積極影響:促進優(yōu)化 5.3.3.2 負面影響:兩極分化 5.4 本章總結 5.4.1 土地市場制度影響城市空間演變的動力機制 5.4.2 完善土地市場制度的對策及建議 5.4.2.1 核心目標:強化土地配置的市場化 5.4.2.2 對部分政策措施的再認識6 土地管理制度差異與城市空間演變 6.1 土地管理制度的內涵及問題 6.1.1 規(guī)劃管理制度 6.1.1.1 內涵及意義 6.1.1.2 主要問題 6.1.2稅收管理制度 6.1.2.1 內涵及意義 6.1.2.2 主要問題 6.2 我國土地管理制度對城市空間演變的影響 6.2.1 規(guī)劃管理制度 6.2.1.1 規(guī)劃管理制度概述 6.2.1.2 重點剖析:城市規(guī)劃 6.2.2 稅收管理制度 6.2.2.1 稅收管理制度概述 6.2.2.2 重點剖析:土地收益模式 6.3 西方經驗及其適應性分析 6.3.1 制度環(huán)境 6.3.1.1 土地私有制下的政府運作 6.3.1.2 法治社會下的權益保障 6.3.2 具體措施 6.3.2.1 先進成熟的規(guī)劃管理 6.3.2.2 公平規(guī)范的土地征用 6.3.2.3 政府控制城市增長政策的市場及空間效應. 6.4 本章總結 6.4.1 土地管理制度影響城市空間演變的動力機制 6.4.2 完善土地管理制度的對策及建議 6.4.2.1 市場化導向的規(guī)劃管理制度改革 6.4.2.2 改革創(chuàng)新土地收益分配制度7 結論與討論 7.1 主要研究結論 7.1.1 觀點總結 7.1.1.1 土地產權制度缺陷是導致城市空間結構諸多弊端的根源 7.1.1.2 土地制度對中國城市空間結構演變具有關鍵性影響 7.1.1.3 土地有償使用激活價格機制是城市空間結構自組優(yōu)化的根本動力 7.1.1.4 當前土地制度變遷對城市空間結構具有積極和消極雙重影響 7.1.2 土地制度影響城市空間演變的動力機制 7.1.3 完善土地制度的對策及建議 7.1.3.1 配置市場化與產權明晰化是我國土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 7.1.3.2 提高規(guī)劃科學性與稅收合理性是完善土地管理制度的核心 7.1.3.3 進一步完善我國土地制度的框架性思路和概念性方案 7.1.3.4 土地制度改革的政治與法治保障 7.2 主要創(chuàng)新點 7.2.1 初步構建土地制度影響城市空間結構的分析框架 7.2.2 系統揭示土地制度影響城市空間結構的動力機制 7.2.3 探索性提出進一步完善土地制度新的思路與方法 7.3 需進一步探討的問題 7.3.1 中國特色“圈地運動”的評價及預測 7.3.2 新約束條件下的城市空間結構附錄 中國部分大城市建設用地拓展演變圖參考文獻后記
章節(jié)摘錄
1 研究背景 1.1 城市集約發(fā)展是我國現實矛盾下的必然選擇 我國目前正處于工業(yè)化和城市化加速發(fā)展的階段,城市用地擴張是發(fā)展經濟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必然要求——普遍預測至2020年,我國城市化水平將達到50%~60%,新增城市人口3~4.5億人,至2050年城市化水平可能達到75%;正如斯蒂格利茨所言,中國的城市化將成為21世紀除美國高科技產業(yè)之外對世界影響最大的兩件事之一。 但我國又是一個人地矛盾突出、人均耕地面積嚴重不足的國家——由于人口增加和大量土地非農化,我國人均耕地已從:1949年解放初期的2.7畝(1畝約等于666.67m。),下降到2006年末的1.39畝,只占世界人均耕地的2/5,這與聯合國所提出的人均耕地警戒線0.8畝已近在咫尺。因此,在城市化加速和人地矛盾加劇的雙重壓力下,只有選擇集約發(fā)展的模式,高效利用土地資源,才能將城市用地的擴展與稀缺耕地資源的保護妥善地協調起來?! ‘斎唬_保耕地底線,僅靠城市集約發(fā)展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整個國土資源開發(fā)利用的集約化。比如人地矛盾同樣突出的日本,在1920~1960年間的高速城鎮(zhèn)化時期,主要通過制定全國的綜合開發(fā)規(guī)劃,進行了兩次耕地整頓和兩次町村合并,最終保持了耕地面積在城鎮(zhèn)化前后基本持平(楊保軍,靳東曉,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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