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2-7 出版社:機械工業(yè)出版社 作者:黎杏玲,劉子韻 主編 頁數(shù):163 字數(shù):252000
內容概要
《法律秘笈(職業(yè)教育課程體系創(chuàng)新規(guī)劃教材)》編著者周駿林。
本書緊貼職場中常見的法律問題,圍繞《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兩部法律,指導學生提高法律意識。全書總計三個專題,六個項目,包括以下內容:從認識勞動者權利與義務,立做懂法勞動者;明辨侵犯勞動權利行為,爭當明智勞動者;掌握勞動合同基本內容,立做精明勞動者;明察勞動合同侵權行為,爭當機智勞動者;掌握勞動爭議基本類型,立做聰明勞動者;善用勞動爭議維權途徑,爭當勇敢勞動者。六個項目指導學生更好地培養(yǎng)自身法律意識,提高學生對職場陷阱的防范能力,學會利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合法權益。本書結合學生實際情況,采用任務驅動形式,模擬學習和工作中可能會遇到的法律問題,使學生通過完成任務感悟知識。
本書既可作為職業(yè)院校就業(yè)與創(chuàng)業(yè)指導課程的教材,也可供自學使用。
書籍目錄
前言
專題一 剛出茅廬初探職場兇險
項目一 認識勞動者權利與義務,力做懂法勞動者
項目二 明辨侵犯勞動權利行為,爭當明智勞動者
專題二 行走職場胸懷兩法護身
項目一 掌握勞動合同基本內容。力做精明勞動者
項目二 明察勞動合同侵權行為.爭當機智勞動者
專題三 身懷絕技應變職場風云
項目一 掌握勞動爭議基本類型,力做聰明勞動者
項目二 善用勞動爭議維權途徑,爭當勇敢勞動者
實訓工場我的法律知識手冊
附錄
附錄A
附錄B
參考文獻
章節(jié)摘錄
版權頁: 插圖: 知識點二:勞動者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的途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是我國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制建設中的重要里程碑。那么,作為勞動者應如何依法維權呢?建議勞動者可以通過以下幾種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1)提高自身素質,學法懂法用法。一旦發(fā)生爭議糾紛,要及時請工會維權或者聘請律師代理,尋求法律援助。 (2)依法簽訂合同,維護合法權益。 1) 入職前,先簽約。能簽訂書面合同的,就不搞口頭約定;能簽訂勞動合同的,就不簽訂聘用合同或者勞務合同。 2)簽約時,勞動者對工作內容、地點、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擁有知情權。 3)勞動者在滿足“已在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的”或“連續(xù)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等條件后,便可以與用人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4)勞動者有權抵制違章指揮?!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 “勞動者拒絕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的,不視為違反勞動合同。”勞動者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拒絕違章冒險作業(yè)不屬于罷工。 5)勞動者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強迫勞動、強令冒險作業(yè)或者違章指揮的,勞動者可以即時解除合同,不須告知,也不必支付經濟補償金。但企業(yè)解雇員工就必須支付經濟補償金,除非員工有過錯(例如使用假身份證或假學歷學位證書騙取就業(yè)的)。 (3)加入工會組織,依靠工會維權?!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十一個條文賦予工會監(jiān)督職權。例如,第四十三條規(guī)定: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4)注意收集證據(jù),依法追討工錢。拖欠工資,應當通過正當途徑解決,不能采取過激行為或者暴力手段,否則會走上違法犯罪道路。平時要注意收集相關證據(jù),如合同書、花名冊、電話簿、工資單、工資卡、出勤卡、工作牌號或者工作量單,必要時請同事出來作證,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實存在勞動關系。及時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決定不服的,應該在法定的訴訟時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討被拖欠的工資。目前對農民工的工資拖欠糾紛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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