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生活.讀書.新知三聯(lián)書店 作者:鄧廣銘 著 頁數(shù):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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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概要
自1950年代以來,作者四次為王安石寫傳,《北宋政治改革家王安石:史學類》為最后一個版本。王安石是北宋政治改革家,對政治、經(jīng)濟、軍事和社會的變革都有理想和抱負、韜略和辦法,他以“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流俗之言不足恤”的精神,積極推動以富國富民強兵為宗旨的變法革新運動。面對大量史料,作者去偽存真、去粗取精,力求全面客觀地把握王安石的人格和業(yè)績、氣度和膽識,清除近千年來以莫須有的罪名丑化他的種種謗言謗語、虛枉記載,改變千年來所鑄成的傳統(tǒng)成見,恢復他的本來面目,同時也展示了頗具特色的熙寧變法改制的圖景?!侗彼握胃母锛彝醢彩菏穼W類》版本采用生活·讀書·新知三聯(lián)書店2007年版。
作者簡介
鄧廣銘,中國歷史學家。字恭三。1907年3月16日生于山東臨邑。1936年國立北京大學史學系畢業(yè),畢業(yè)論文《 陳龍川傳 》,深受指導教授胡適的贊賞。留校任北京大學文科研究所和史學系助教。先后發(fā)表《辛稼軒年譜》、《稼軒詞編年箋注》、《宋史職官志考正》、《宋史刑法志考正》等,陳寅恪為《宋史職官志考正》作序。1943~1946年,任復旦大學史地系教授,撰寫了《岳飛》一書,把岳飛傳記的寫作提高到學術研究的水平。1950年起任北京大學史學系教授。在此期間,修訂出版了《辛稼軒年譜》、《稼軒詞編年箋注》,先后兩次重寫了《岳飛傳》,并寫成《辛棄疾(稼軒)傳》、《王安石》等書。同時還發(fā)表了《唐代租庸調法研究》、《唐宋莊園制度質疑》、《南宋對金斗爭中的幾個問題》等論文。60年代初,執(zhí)筆撰寫了《中國史綱要》中宋遼金史部分,成為高校文科的首選教材之一。從1954年起,先后擔任北大歷史系中國古代史教研室主任、歷史系主任等職。1980年當選為中國史學會主席團成員和中國宋史研究會會長。1981年任博士生導師,曾任北大歷史系中國古代史教研室主任、系主任、中國中古史研究中心主任,以及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成員、中國史學會主席團成員、中國宋史研究會會長、名譽會長、全國高校古籍整理委員會副主任、全國政協(xié)委員等職。
書籍目錄
序言第一章 當國執(zhí)政以前的王安石第一節(jié) 從童幼到青少年一 王安石誕生的時間、地點二 王安石的父母三 王安石青少年時期的心路歷程第二節(jié) 進士及第和初入仕途一 本是合格的狀元二 在簽書淮南東路節(jié)度判官廳公事任上三 在知鄞縣任上第三節(jié) 王安石愿作地方官“以少施其所學”一 做舒州通判二 在江東提刑任內的一些事第四節(jié) 王安石再到北宋朝廷供職一 勉強就任三司度支判官奏進長達萬言的《言事書》二 參加了是否續(xù)行榷茶法的討論三 參與相度牧馬監(jiān)變革問題的商討四 為王安石的《明妃曲》辯誣五 王安石暢論理財為治國先務六 徑遷知制誥七 辭官歸江寧守母喪 收徒講學第二章 宋神宗起用王安石 王安石變法革新第一節(jié) 任翰林學士期內的王安石一 王安石勸說宋神宗做大有為之君二 王安石愿助宋神宗大有為第二節(jié) 王安石在法家思想指導下變法革新一 變法的終極目標是富民、富國和強兵二 摧制豪強兼并三 對人的主觀能動作用的重視和積極性的調動四 崇尚法治第三節(jié) 王安石變法革新的精神支柱——“三不足”精神一 “天變不足畏”二 “祖宗不足法”三 “流俗之言不足恤”第三章 王安石人參大政時治國安邦的兩大抱負第一節(jié) 向大自然討取財富的為天下理財之法一 “欲富天下則資之天地主張的提出二 與司馬光關于理財問題的爭論第二節(jié) 王安石吞滅西夏契丹統(tǒng)一中國的戰(zhàn)略設想一 北宋建國百年內對契丹(遼)政策的幾次改變二 王安石志欲恢復漢唐舊境統(tǒng)一中國第四章 王安石推行新法及其所遇阻力第一節(jié) 有關理財和興農的各種新法一 最能體現(xiàn)“為天下理財”主張的“農田水利法”附說 王安石對黃河的治理二 均輸法三 青苗法四 免役法(或稱募役法)五 市易法六 方田均稅法第二節(jié) 有關恢復民兵制度和加強軍隊作戰(zhàn)實力的兩種新法一 保甲法二 將兵法第五章 王安石對待敵國外患的決策第一節(jié) 全力支持王韶對西蕃諸部的招討——斷西夏右臂的河湟之役第二節(jié) 在契丹統(tǒng)治者兩次制造釁端時的對策一 熙寧五年契丹統(tǒng)治者的第一次挑釁二 熙寧六年契丹統(tǒng)治者的第二次挑釁三 韓琦、富弼主張自行解除武裝以釋契丹統(tǒng)治者之疑四 駁斥邵伯溫捏造的“以與為取”的無恥讕言第六章 王安石的兩次罷相第一節(jié) 宋神宗畏天變與王安石的首次罷相第二節(jié) 戰(zhàn)略設想的破滅和王安石的第二次罷相一 用孟子的“濡滯”去齊探求王安石遲遲辭別相位的原因二 王安石的二次罷相非因呂惠卿的“發(fā)其私書”第三節(jié) 略論宋神宗,王安石二人間的關系一 思想境界和戰(zhàn)略設想的差距使宋神宗與王安石的關系日益疏遠二 宋神宗依然運用要使執(zhí)政大臣“異論相攪”的那條家法第七章 宋神宗的逝世與宋廷政局的大變第一節(jié) 宋神宗的逝世和保守派人物的當政第二節(jié) 章惇就役法問題對司馬光進行嚴厲駁斥第三節(jié) 新法全被廢罷第四節(jié) 司馬光、文彥博等人棄地與敵第八章 對王安石變法的評價第一節(jié) 這次變法是革新派與保守派之間的一場激烈斗爭第二節(jié) 為天下理財?shù)某尚В喊l(fā)展了生產(chǎn),扭轉了積貧的局勢第三節(jié) 新法的被推翻不籌子新法的失敗第九章 王安石的暮年和身后第一節(jié) 十年的退休生涯第二節(jié) 身后的冷落附志編后
章節(jié)摘錄
王安石于慶歷二年從江寧府到首都開封去參加進士的考試。當考官們把已經(jīng)排好名次的前十名考卷進呈給皇帝時,其序列本為王安石第一,王■第二,韓絳第三,楊■第四。卻因王安石賦中有“孺子其朋”一語,惹得皇帝趙禎大不高興,遂與第四名楊■互換,王■《默記》卷下詳述其事云: 慶歷(三)[二]年御試進士,時晏元獻為樞密使。楊察,晏婿也,時自知制誥避親勾當三班院,察之弟真時就談畢,負魁天下望。未放榜間,將先宣示兩府上十人卷子?!鲆蛞孕≠x求察問晏公己之高下焉。晏公明日入對,見■之賦已考定第四人。出以語察,察密以報■。而■試罷與酒徒飲酒肆,聞之,以手擊案,嘆曰:“不知那個衛(wèi)子奪吾狀元矣。”不久,唱名再三,考定第一人卷子進御,賦中有“孺子其朋”之言,[上]不懌,曰:“此語忌,不可魁天下?!奔赐跚G公卷子。第二人卷子即王硅,以故事“有官人不為狀元”,令取第三人,即殿中丞韓絳;遂取第四人卷子進呈,上欣然曰:“若楊賓,可矣?!睆鸵缘谝蝗藶榈谒娜恕!龇揭员烧Z罵時,不知自為第一人也。然荊公平生未嘗略語曾考中狀元,其氣量高大,視科第為何等事而增重耶! 王■寫在這條記事的最后的幾句話,對王安石對待此一事件的風格作了很高的評價,我認為這一評價是極為公允和恰當?shù)??! ⊥醢彩趹c歷二年進士及第之后,就被委派為簽書淮南東路節(jié)度判官廳公事,實即為知揚州的地方長官做一名幕僚。在他做揚州簽判期內,知揚州的人屢有更易,但在宋代的文獻中,卻只記有于慶歷五年三月知揚州的韓琦曾與王安石發(fā)生過一段因緣。邵伯溫的《聞見錄》卷九載: 韓魏公自樞密副使,以資政殿學士知揚州。王荊公初及第,為簽判,每讀書達旦,略假寐,日已高,急上府,多不及盥漱。魏公見荊公少年,疑夜飲放逸,一日,從容謂荊公曰:“君少年,無廢書,不可自棄。”荊公不答,退而言曰:“韓公非知我者。”魏公后知荊公之賢,欲收之門下,荊公終不屈,如召試館職不就之類是也?! ∩鄄疁氐倪@條記事,只說到王安石任揚州簽判時“每讀書達旦”,這雖已表明了王安石當時讀書之勤苦,卻還不夠全面。因為任揚州簽判的這個王姓青年人,除了奮勉讀書之外,已經(jīng)開始了他的著作生涯。在揚州簽判任上,他已經(jīng)寫成了數(shù)萬言的一部《淮南雜說》。這部書在南宋以后就已失傳,《昭德先生郡齋讀書后志》卷二《子類》曾加著錄: 《王氏雜說》十卷,右皇朝王安石介甫撰。蔡京(按:根據(jù)《讀書志》卷四《王介甫臨川集》下之解題,知蔡京系蔡卞之誤)為安石傳,其略日:“自先王澤竭,國異家殊,由漢迄唐,源流浸深。宋興,文物盞矣,然不知道德性命之理。安石奮乎百世之下,追堯舜三代,通乎晝夜陰陽所不能測而入于神。初著《雜說》數(shù)萬言,世謂其言與孟軻相上下。于是天下之士,始原道德之意,窺性命之端云。”所謂《雜說》,即此書也。以京(京應作卞)之夸至如此。且不知所謂“通乎晝夜陰陽所不能測而入于神”者為何等語,故著之?! ∥覀兯坪跻部梢园选巴ê鯐円龟庩査荒軠y而入于神”等語認為“故弄玄虛”,置而不論;但當時的文人學士認為《雜說》中的議論與孟子的言論相上下,這卻是不容否認的。而且因為《雜說》的流布,引發(fā)當時“天下之士,始原道德之意,窺性命之端”,這也同樣是不容否認的。到宋神宗熙寧元年(1068),亦即在《雜說》行世二十多年后,做翰林學士的司馬光曾奏進了一篇《論風俗札子》,其內容主要是指責進士科場的風習,說“性者子貢之所不及[聞],命者孔子之所罕言。今之舉人,發(fā)口秉筆,先論性命,乃至流蕩忘返,遂入老莊,縱虛無之談,騁荒唐之辭,以此欺惑考宮,獵取名第?!苯宕艘部勺C明,在“其言與孟軻相上下”的《淮南雜說》流布于世之后,對于當時的文風,確實是起了“原道德之意,窺性命之端”的導向作用。 《淮南雜說》的問世,只是王安石在當時的思想界和學術界初露鋒芒,卻已經(jīng)奠定了他在當時的思想界和學術界的比較突出的地位。特別是對于先秦的那個被后代稱作“思孟學派”所常常稱說的有關性命道德等類的問題,王安石已開始與司馬光抱持著截然不同的觀點了。司馬光不但在熙寧初年有上面所引述的奏章,在其后還專寫了《疑孟》一文,對孟子的言論提出了許多疑難,并且說;“孟子云:‘人無有不善’,此孟子之言失也。丹朱、商均,自幼及長,所日見者堯舜也,不能移其惡,豈人之性無不善乎?”王安石則寫了一篇《性論》(現(xiàn)行王安石兩種文集均未收此文,今據(jù)《圣宋文選》卷十引),其開頭的一段文字為: 古之善言性者莫如仲尼,仲尼圣之粹者也;仲尼而下■如子思,子思學仲尼者也;其次莫如盂軻,孟軻學子思者也。仲尼之言載于《語》,子思孟軻之說著于《中庸》而明于《七篇》。然而世之學者,見一圣二賢性善之說,終不能一而信之何也?豈非惑于《語》上智下愚之說與?噫!以一圣二賢之心而求之,則性歸于善而已矣;其所謂愚智不移者才也,非性也。性者五常之謂也;才者愚智昏明之品也。欲明其才品,則孔子所謂“上智與下愚不移”之說是也;欲明其性,則孔子所謂“性相近,習相遠”,《中庸》所謂“率性之為道”,孟軻所謂“人無有不善”之說是也?! ∥覀冸m還未能考知《性論》是何年所作,但其中的論點卻是與司馬光的論點針鋒相對的。而且,王安石的這些論點,是他在撰寫《淮南雜說》時就已經(jīng)明確樹立起來的。而王安石一生學術思想的發(fā)展,也始終沒有離開這一準繩。明乎此,然后才能深切了解他的“他年若得窺孟子,終生安敢望韓公”的詩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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