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音韻

出版時間:2002-03  出版社:中華書局  作者:王力  頁數: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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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概要

  漢語音韻學是研究漢語語音系統的科學。音韻學和語音學不同:語音學是對語音的客觀描寫,有時還利用各種實驗方法,來證明語音的生理現象和物理現象;音韻學則是把語音作為一個系統來觀察,它研究各種語音現象之間的相互關系。語音學既然把語音當作生理現象或物理現象來研究,因此有所謂普通語音學,講述發(fā)音器官的作用、各種語音的構成,那是適用予全人類的,只是每一個民族的具體語言還有自己的一些語音特點罷了。至于音韻學,則不可能有“普通音韻學”,因為音韻總是屬于一種具體語言的,它具有很顯著的民族特點,甲語言的語音系統決不可能跟乙語言的語音系統相同。  但是,音韻學又是跟語音學有密切關系的。不能想象,一個人不懂發(fā)音的道理而能把音韻學研究好。因此,我們又可以說,語音學是音韻學的基礎?! h語音韻學已經有了一千多年的傳統,它有自己的一套理論和術語。我們應該用現代的語音學的理論和術語去說明它。我們不能拋開古代的理論和術語不管,因為我們必須把音韻學這份文化遺產繼承下來。

書籍目錄

第一章 語音學常識第二章 現代漢語的語音系統第三章 反切第四章 韻書第五章 字母第六章 等韻第七章 古音(上)第八章 古音(下)

章節(jié)摘錄

  我們研究古代漢語音韻學,因為它是與漢語史有密切關系的一個語言學部門。必須先深入研究了古代漢語音韻學,然后有可能研究漢語語音發(fā)展的歷史。  音韻學也跟文字學有密切關系。有狹義的文字學,有廣義的文字學。前者專門研究文字的形體;后者則研究字形、字音和字義。從廣義看,音韻學又包括在文字學之中。文字學的舊名是“小學”,原來是一種識字的功課。古代的學者認為讀書必先識字,因為有些古書的時代距離現代很遠了,書中的文字,無論從字形方面看,從字音方面看,從字義方而看,都有許多是我們所不認識的了。而且漢字的形、音、義是有機地聯系在一起的,假如不懂古音,則古代的字形和字義也會不懂,或者是懂得不透徹。古人把文字(字形)、音韻(字音)、訓詁(字義)看成是繼承祖國文化遺產所必備的基礎知識,那是很有道理的。  中國傳統音韻學一向被認為是艱深的學問,甚至稱為是“絕學”。其實古代的一套音韻學理論和術語,如果拿現代語音學的理論和術語來對比,加以說明,也就變?yōu)楸容^易懂,甚至是很好懂的東西了。當然,由于時代的局限,在傳統音韻學中,也有一些含胡的,甚至是錯誤的理論,和一些玄虛的,缺乏科學根據的術語,我們在這一本小書中,或者是提出來批判.或者是索性略去不提。我們力求把漢語音韻學講得淺顯一些,同時也不能因為要求淺顯而損害它的科學性。希望這一本小書能夠溝通古今,使讀者對漢語音韻學能夠得到比較全面的基礎知識?!  ?/p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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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評論 (總計19條)

 
 

  •   漢語音韻
  •   感覺書質量還可以!推薦購買!
  •   很好的漢語音韻學入門書
  •   漢語音韻學
  •     對于才疏學淺如區(qū)區(qū)的,這本書實在太過專業(yè)和艱深了。如果沒有非常的興趣,讀來會很痛苦。另外,需要掌握國際音標。
      
  •   哈哈,很有意思。
    主要是你得出的結論很有意思。
  •   唉,這里面挺荒謬的,現在看這個很不好意思的。南方方言明清就沒多少人用了,實現的可能性不大,選官話是不得已的選擇。
  •   是的。你翻翻維基百科里關于語言與方言的區(qū)分,你就會發(fā)現語言同方言從技術角度是很難區(qū)分的,當然,如果是政治角度就很容易了。
  •   地方語言(常簡稱為方言)最簡單的定義就是指一個特定地理區(qū)域中某種語言的變體。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對所謂的“語言”和“方言”進行定義時,無論是采用社會語言學者“相互理解性”的判別標準,或者是歷史語言學者“歷史發(fā)展關系”的判別標準,我們都無可避免地會碰到相當程度的任意性和困難性。因此,多數人同意,在實際操作上,判別語言和方言的標準往往是政治性的,如果某種語言完成標準化(特別是書面標準化)的程序,我們通常將其稱之為“語言”(其本質上可以被視為是一種“標準化方言”);如果某種語言沒有完成這個程序,則我們通常將其稱為“方言”(本質上可以被視為是一種“非標準化方言”)。
    “方言”和“語言”的界定
    許多語言學者認為,所謂“方言”和“語言”的區(qū)別基本上是任意的,雖然一些語言學者曾經提出種種不同的判斷標準,但是,這些不同的判準卻常常會產生不一致的結論。而在實際操作中,個別語言之所以稱為“方言”,通常是由于以下的原因:
    缺少適當的書面語,語言未達到準確描述的程度;
    語言使用者沒有屬于自己的國家;
    這些語言受到歧視;
    同一民族(或國家)擁有多個語言系統。
    以下對語言學者幾種比較常用的“方言與語言比較”的判別方式進行討論,并進一步指出這些判準在實際應用上的困難。在一些情況之下,對于語言和方言的界定,已不僅是語言學層面上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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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語言人類學的看法
    對語言人類學的學者而言,方言是指“某個口語社群所使用之某種特定形式的語言”。也就是說,相對于“方言”而言,“語言”是一個抽象的概念。所有的人在口頭上所使用的都是某種“方言”,而不是“語言”。
    事實上,在現代某些社會中,人們會人為地制定所謂的“民族共同語”或“官方語言”。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這些“民族共同語”或“官方語言”也是以某一種方言為基礎而產生的,在本質上也可以被視為是一種方言。以中國所使用的“普通話”為例,中國的語言學者周振鶴和游汝杰就這樣表示:“且不管大多數人所說的普通話都是帶有方言特征的,就是標準的普通話也是‘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的。北京話和北方話當然也是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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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語言學的看法
    多數的語言學者會試著依尋社會語言學的定義,將“相互理解性”視為是判斷“方言”或“語言”時最重要的一個判準。簡單來講,如果一個人會使用甲語言,在不用另外教導的情況下,他也可以了解乙語言的話,那么,這個乙語言就可以被視為是甲語言的方言,或者甲語言可以被視為是乙語言的方言。還有另外一種可能,就是甲語言和乙語言都被視為是另一個丙語言的方言,而丙語言則被稱之為“語言”。相反地,如果使用甲語言的人無法了解乙語言的話,那么,甲語言和乙語言就是不同的“語言”,而不是“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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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語言差異的連續(xù)性
    “相互理解性”概念的第一個難題在于“語言差異的連續(xù)性”。比如說,甲語言的使用者了解乙語言,乙語言的使用者了解丙語言,丙語言的使用者了解丁語言。然而,甲語言的使用者卻不了解丙語言,而乙語言的使用者也不了解丁語言。也就是說,不同“語言”之間的差異性基本上是一個連續(xù)體,并不存在一條明晰而可以一刀兩斷的界線。
    此外,如果是甲語言的使用者了解乙語言,而乙語言的使用者卻不了解甲語言的話,則很難界定這兩個語言的關系視為是“方言和語言”,或是不同的“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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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解的定義
    “相互理解性”不是十分容易定義的一個概念。只能理解書面語或口語的“半溝通”,不一定被認為是理解。
    以使用芬蘭語的人來講,由于瑞典語是芬蘭公立學校所教導的一個科目,所有的芬蘭人基本上都懂瑞典語,因此他們也可以讀懂一些丹麥語。然而,他們卻在口頭上完全無法理解丹麥語。所以,以芬蘭人的標準來看,我們難道應該宣稱丹麥口語和瑞典口語是不一樣的“語言”,但是丹麥書面語卻不是瑞典書面語的“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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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同個體的不同理解能力
    此外,使用同一個語言的不同個體,其實也擁有不盡然相同的“理解能力”。一個人如果具備多語能力,和只具備單一語言能力的人相比,她/他可能在理解沒正式學過的語言上,就擁有更好的機會可以理解其他語言。以一個沒正式學過荷蘭語、但卻懂其他六種印歐語系語言(丹麥語、英語、德語、拉丁語、挪威語、瑞典語)的學者為例,由于精通多種語言的關系,這個學者雖然完全沒有學過荷蘭語,卻多少可以理解些許荷蘭語。但是,對于只懂瑞典語的人而言,荷蘭語是另外的一種“語言”,但是,對這個學者而言,荷蘭語卻可能是瑞典語、德語或者是英語的“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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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歷史語言學的看法
    有很多歷史語言學者,則是從歷史發(fā)展的角度著手,將“從某個歷史上比較久遠之溝通媒介發(fā)展出來的口語形式”稱之為“方言”。比如說,以這種觀點而言,屬于羅曼語族的語言就被視為是“拉丁語”的方言,而現代希臘語則被視為是“古希臘語”的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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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觀念的混淆
    第一個難題是基本觀念的混淆。從這種觀點來看,假設甲語言衍生自乙語言,而乙語言又是衍生自丙語言的話,那么,以乙語言為例,雖然她對甲語言而言是一種“語言”,而甲語言則是一種“方言”;但是,乙語言卻也同時是丙語言的“方言”,而丙語言則是一種“語言”。這種操作方式顯然會讓整個概念系統變得復雜而混淆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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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相互理解性”概念不一定相容
    再者,以“歷史發(fā)展關系”當作標準所界定出來的“語言”和“方言”,其彼此之間卻不一定具備社會語言學者所強調的“相互理解性”。也就是說,在將“承傳關系”視為是判別語言或方言之主軸的時候,作為“子語言”的“方言”,和作為“母語言”的“語言”之間,卻不一定具有“相互理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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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語言變遷的不同速度
    一個“語言”有可能會同時產生一個以上的“方言”,而這些“方言”又各自有不同的變化速度。在這種情況下,一個很可能出現的情形是,某兩個歷史發(fā)展關系上比較不親近的“方言”(根據歷史語言學者的定義),他們兩者之間的“相互理解性”,竟然比他們和其他歷史發(fā)展關系上比較親近之“方言”的“相互理解性”還要高。以同屬于羅曼語支的意大利語、西班牙語和法語為例。意大利語和西班牙語之間的相似性,就比他們和法語之間的相似性高得多,雖然從歷史發(fā)展的角度來看,無論是意大利語和法語之間的關系,或者是西班牙語和法語之間的關系,都比意大利語和西班牙語之間的關系要密切的多。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正是法語在歷史上變化的速度比較快,而意大利語和西班牙語的變化速度比較慢,所以他們兩者之間反而擁有更多共享的語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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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政治因素來理解所謂“方言”的概念“ 語言就是擁有陸軍和海軍的方言。 ”
    —馬克斯·魏因賴希
    如果說,無論是“相互理解性”或者是“歷史發(fā)展關系”,都無法清楚地劃出“方言”和“語言”之界線的話,那么,根據多數語言學者的共識,造成這條界線的根本原因,并不是在語言“本身”,而是語言以外的其他政治和社會因素。在區(qū)別“方言”和“語言”時,其中最重要的一個因素,是該語言的“標準化”程度。如果某種方言曾經被書面化(這通常是標準化的前提)、而且已經達成一定程度之標準化的話,我們就將其稱之為“語言”。
    彼得·特魯杰就曾經這樣宣稱,對他而言,“語言”就是“一種獨立的、標準化的變體 ……,而且有她們自己的生命”。以這種標準來看,這個世界上多數的既存語言,可能都無法被稱之為是一種語言。事實上,在世界上的每一個角落,其實都存在著很多可能變成“語言”的方言。然而,如果論及歷史發(fā)展的現實,我們卻發(fā)現到多數的語言都沒有完成這個標準化的程序,而被人稱之為“方言”。相反地,只有某些特定的語言被某些人刻意選取出來,而成為所謂的“語言”。之所以某些語言最后變成“語言”而某些語言最后變成“方言”呢,是因為那些菁英、國家機器的建構者、以及教會代表的選擇,決定了一個語言是被稱之為“語言”或者是“方言”。
    因此,所謂“方言”或“語言”的分類,其實反映的不是語言本身的優(yōu)劣,而是語言使用者的相對政治權力。一個語言之所以被稱之為“語言”,那是因為使用這個語言的人掌握了政治決策的權力。相反地,一個語言之所以被稱之為“方言”,那是因為使用這個語言的人被剝奪了標準化其語言的權力。就像Max Weinreich所宣稱的“語言就是擁有陸軍和海軍的方言”一樣,也用類似的方式對“語言”下定義:“語言就是擁有國界的方言”、“語言就是菁英所推銷的方言”
  •   附上維基百科的解釋。
  •   說的真好。國外的漢語研究都是說漢語族,然后下面的“方言”被作為“語言”研究,然而這種研究方法在大陸是不允許的。推廣北京話以后跟上來的是京劇樣板戲,實際上京劇沒有任何地方是比地方劇高級的。中國的“方言”概念是錯誤的,不說遠的,閩西“方言”與閩南“方言”的差別肯定比西班牙語和葡萄牙語的差別大。
  •   是的。不過這樣也好,我們沒有所謂不同語言與語言之間差別的包袱,真的都當成方言了。這也歸結于我們大一統的傳統太厲害了。
  •   就算在春秋戰(zhàn)國時期,中國人對不同態(tài)度包容力也很差,除了孔子說過“攻乎異端斯害也已”以外,別人對異己都恨不得置之死地。后來儒家的一統天下更慢慢使中國人的包容性越來越差。中國人恨不得什么都統一起來,然后把不順心的都毀掉。從孔子編春秋到乾隆弄四庫全書,無一例外。
  •   你說的子編春秋算是最早的毀書很少人知道,不過乾隆編撰四庫全書毀書勝于集書大家倒是都知道。包容態(tài)度差這方面我更加傾向于這是人類的動物性決定的,不會專是中國人的問題。不過西方人隨著文藝復興,比我們更早的講究人性解放,所以現在的西方對包容性方面比我們做的要好的多。
  •   我還跟別人推薦這本來著,因為簡明易懂...
  •   估計是我水平太次了……5
  •   不認識國際音標真的很痛苦啊 默默扶墻
    一節(jié)課跟下來深感鼻子以下喉嚨以上的肌肉飽受蹂躪……
  •   哈,誰低價賣本給我...
  •   樓上的,這本書有好幾種版本,定價只有15塊以下,書店里面打個折的話,就只有幾塊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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