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自由的悖論

出版時間:2011-3  出版社:商務  作者:李石  頁數(shù):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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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概要

  二十余年又過去了。北大外國哲學研究新作迭出,新人推浪,應當付梓以饗讀者,擴大影響;一些著作或者出版既早,雖然廣受歡迎,但坊間已難獲一冊,或者在海外付梓,此岸讀者無緣識面,需修改而出新版;一些著作面世之后不久作者即在觀點、材料方面新有所獲而當再版;一些很有學術(shù)參考價值而頗堪一讀的學術(shù)論文由于分散在不同的雜志、文集里面,查閱不便,而在現(xiàn)代學術(shù)領(lǐng)域,論文是學術(shù)研究中相當重要的一種作品形式,需結(jié)集發(fā)行。凡此?種,無不表明將北大外國哲學研究性文字匯編成叢書,以見系統(tǒng),以便參考,實屬必需。此套叢書于是因應而生。它的宗旨是有計劃地陸續(xù)出版北大外國哲學研究領(lǐng)域有影響、有意義的著作,既展現(xiàn)學者辛勤勞作的成果,亦反映此間外國哲學研究的最新動向。

作者簡介

李石,哲學博士(在意大利獲得學位),現(xiàn)為人民大學副教授。有多種論文。

書籍目錄

序:積極自由和自由主義
前言
第一章 積極自由的理論淵源
 第一節(jié) 幸福的奴隸悖論——斯多葛學派自由思想評述
  1.1.1早期斯多葛學派的自由思想
  1.1.2愛比克泰德的自由思想
  1.1.3伯林對斯多葛派自由觀的批判
 第二節(jié) 強迫他人自由——盧梭的自由理論評述
  1.2.1盧梭的自由理論
  1.2.2伯林對盧梭自由思想的攻擊
  1.2.3簡要評述
第二章 兩種自由概念
 第一節(jié) 國內(nèi)外對伯林“兩種自由概念論”的研究狀況
  2.1.1 國外學術(shù)界對伯林的“兩種自由概念論”的研究
  2.1.2國內(nèi)學術(shù)界對伯林的“兩種自由概念論”的研究
 第二節(jié) 自由的概念:一種還是兩種?
  2.2.1《兩種自由概念》的文本分析
  2.2.2麥卡勒姆“一種自由概念論”對伯林的挑戰(zhàn)
  2.2.3為什么是“兩種”自由概念?
  2.2.4對一些術(shù)語的辨析和說明
第三章 積極自由和對動機的區(qū)分
 第一節(jié) 查爾斯·泰勒對積極自由的闡述
  3.1.1查爾斯·泰勒對感覺的劃分有什么錯? 
  3.1.2機會概念和實踐概念
 第二節(jié) 哈里·弗蘭克關(guān)于欲望結(jié)構(gòu)的理論
  3.2.1欲望的等級結(jié)構(gòu)及批評
  3.2.2意志自由和行動自由
  3.2.3事例分析
  3.2.4小結(jié)
第四章 實現(xiàn)積極自由的三個必要條件
 第一節(jié)認同理論和積極自由
  4.1.1 自由(freedom)和自治(autonomy)的辨析
  4.1.2積極自由的兩個必要條件
  4.1.3對認同理論的批評和回應
 第二節(jié) 實踐理性和積極自由
  4.2.1“評價”、“欲望”和動機系統(tǒng)
  4.2.2“內(nèi)在理由論”和積極自由
  4.2.3“符合推理的積極自由理論”的困境及其解決
  4.2.4實現(xiàn)積極自由的充要條件
第五章 解決積極自由的悖論
 第一節(jié)“幸福的奴隸”悖論
  5.1.1何謂“幸福的奴隸”悖論
  5.1.2辨析“幸福的奴隸”悖論
 第二節(jié) “強迫某人自由”悖論
  5.2.1關(guān)于“強迫某人自由”的悖論
  5.2.2解決“積極自由的悖論”
第六章 結(jié)論
后記
參考文獻
 一、中文參考文獻
 二、英文參考文獻

章節(jié)摘錄

版權(quán)頁:自由這一概念。據(jù)史料記載,愛比克泰德的命運非常悲慘,并且身有殘疾。他原先是一個奴隸,后來獲得自由。楊適先生對其生活的狀態(tài)曾描述道:“他就像一塊石頭突然被扔到地上那樣,一個絕對孤立無靠的赤裸裸的個人突然的被扔到這個世界上……這里面肯定有無數(shù)的故事,一連串的血和淚。當這一個人終究長大并且逐漸了解世界的時候會怎樣想這些事情,想自己的命運,想這個世界與他的關(guān)系呢?”①也許正是悲慘的命運和殘酷的外在現(xiàn)實使得愛比克泰德不得不從自己的內(nèi)心中尋求光明和力量。與早期斯多葛派的哲學家一樣,他深深領(lǐng)悟命運的殘酷和無情,但是他卻相信來自人內(nèi)心的內(nèi)在力量,并且以不屈不撓的意志來尋求內(nèi)心的自由。他在《哲學談話錄》中寫道:“宙斯給了我自由,你能把我怎么樣?你要鎖住我嗎?要砍掉我的腿?要把我投入牢獄或者流放他鄉(xiāng)?你請隨便吧,這是在你權(quán)能范圍之內(nèi)的事;但是我的意志,是連宙斯都不能征服的。我必須死,是的,但我必須哀號呻吟著死去嗎?誰能阻止我心如止水從容赴死?”愛比克泰德深信,在一切都被神的意志命定的世界里,只有人的意志是自由的:“想想你是誰,首先,你是一個人;就是說,是一個沒有任何東西比你的意志更強的東西,一切其他東西都得臣服于它,而意志本身是自由免于奴役和臣服的?!雹谠趷郾瓤颂┑驴磥恚说纳且粋€與神形相通而具有自由意志的自我,是一個真實的自我。

編輯推薦

《積極自由的悖論》是北京大學外國哲學研究叢書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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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評論 (總計7條)

 
 

  •   一直比較關(guān)注柏林對自由的消極和積極狀態(tài)的解讀,這本書談論積極自由,看看,希望對自己有幫助,能更好地理解積極自由和消極自由。
  •   本書作者對積極自由有較為深刻的見解,反其道而論其悖論。值得深思。
  •   此書對于積極自由的研究較有深度,較有價值。
  •   被書名吸引。
    買回來看了看是篇博士論文。
    國內(nèi)太多的博士論文,
    很有點濫竽充數(shù)的感覺,
    缺少一種清新的靈動之氣。
    因為喜歡伯林的文字,
    買來一看,
    感覺還可以。
  •   簡明但不簡單。有深度。作者不求大而全,只求有突出的見解。
  •     與一般伯林的擁躉相反,作者持有一種支持積極自由的觀點,認為伯林所稱的“積極自由的悖論”是不成立的。這樣離經(jīng)叛道的觀點當然冒天下之大不韙,首先反對的竟是他的導師,在序言中,卡特說:“作為一個自由主義的政治哲學家,我仍然確信消極自由的政治重要性,以及其相對于積極自由的在規(guī)范上的優(yōu)先性?!边@話很有代表性。盡管伯林感性的書寫使其概念和文本的明晰度大大降低,導致兩種自由概念一度成為哲學上聚訟的公案,但其背后的理念卻因際會時勢而大受追捧,為發(fā)達國家的政治體制背書了哲學依據(jù)。
      
      伯林自己的立場也是不斷變化的,最早他認為消極自由優(yōu)先于積極自由,后來他認為它們是不分先后的,最后他倡導價值多元主義。無論如何是伯林重新賦予了消極自由的生命,使它回到世人的視野中心,散發(fā)出耀眼的光芒。伯林所擔心的說白了就是:消極自由是一個私域,積極自由是一種自主,積極自由的膨脹是對消極自由的私域的威脅。后果之一就是“強迫自由的悖論”。我們知道強迫是不能使人自由的,強迫下的自由不是自由。但威權(quán)主義和家長主義甚至精英主義肯定有不同看法,他們會像蘇格拉底一樣先追溯:“什么是自由?”如果自由有一個可量化的標準,如錢多少?健康程度如何?信仰什么?那么威權(quán)主義的強迫自由是可以成立的。只要達到了那個標準,人就是自由的。但自由偏偏難以標準化,自由可能是自由的任性,寧可餓死不食嗟來之食。自由是非理性的。
      
      所以伯林獨辟蹊徑,認為即使人沒有自主的自覺也應該給他一個隱私的自決的領(lǐng)地,那應該包括生命、財產(chǎn)和追求幸福的權(quán)利。也應該包括信仰自由、思想自由等等。這是從宏觀視野來看個人,而不是局限于自己之內(nèi)看個人。所以,某種意義上說,消極自由是一種政治自由。
      但是為什么本書作者李石會認為強迫自由的悖論會不成立呢?
      
      作者先分析了伯林的“強迫某人自由”是指“真實自我”對“經(jīng)驗自我”的統(tǒng)制,或者說“較高自我”對“較低自我”的鉗制,并假設“較高自我”與國家、民族、社會、階級是相互替換的。作者認為如果被強迫自由的行為者是沒有選擇的,那他還算有什么自主呢?有什么積極自由呢?如果他是自愿的,那就不是強迫,也不存在強迫自由問題。從一種內(nèi)在主義的觀點出發(fā),作者認為積極自由的三個必要條件是真實性;過程獨立性;實踐理性。而外在的評價不是積極自由的必要條件,它帶來的強迫如果對行動者成立,那么行動者的自由就不成立,也無所謂積極自由了。
      
      可是我想問的是:“強迫某人自由的悖論”的語義是不可能強迫某人自由,而作者的步驟恰恰證明了不可能強迫某人自由,怎么說是推翻了“強迫某人自由的悖論”,也就是推翻了伯林所說的“積極自由的悖論”呢?
      
      不同于本書作者,我自己倒是有幾個看法來反對伯林對積極自由的貶低。
      1、讓我們來看看伯林的證明步驟:
      a、積極自由會導致強迫自由。
       b、強迫自由是不自由。
       c、積極自由不是真自由。
      簡化來說就是積極自由會導致不自由,所以積極自由不是真自由。
      為了反駁伯林,李石的辦法是證偽步驟a。
      泰勒和斯金納的辦法是指出消極自由也可以導致不自由。
      不管何種途徑論證,我們知道“積極自由會導致不自由,所以積極自由不是真自由?!边@個命題本身是不正確的。自由雖然導致不自由,但是自由仍然是自由。當然這需要更多更詳細的論證。
      2、伯林的消極自由也是一種積極自由。消極自由是更理性的自由,也是社會對個人自由的干涉,是宏觀上的自主。
      正像伯林后來認識到的,消極自由和積極自由并不是對立的關(guān)系,而是包含關(guān)系,消極自由是在積極自由基礎上的進化。但是它不該成為教條來反對積極自由,如果那樣它就是自毀根基。
      
      3、hegel的主奴辯證法中,最初只有主人有自由的覺醒和自由的權(quán)力,奴隸沒有自由,在與自然的交道中,奴隸有了自我意識,并在主奴斗爭中贏得了自由。這說明即使壓抑自由也無法壓制自由的覺醒。也許有人會以現(xiàn)實說事,認為是hegel的主人壓制的不夠徹底,給奴隸留下自由的空間,沒有進行思想管制。這其中最重要的是有了自然的不定因素的參與,在一個變量大于預計的環(huán)境中,主人是無法取得絕對控制的。強迫自由是不可能的,強迫人不自由也是行不通的。
      
      自由的關(guān)鍵是有不確定因素的參與,是面向未知與未來,否則既沒有自由也沒有對自由的想象。但是自由帶來風險,所以說,想要自由,準備面對暴風雨吧!而當人鼓起面對未知的勇氣時,首先呈現(xiàn)的是人的積極自由。
      
      最后作者結(jié)論說,積極自由就是作自己真正想做的事。這是一個讓人無奈的結(jié)論。
      
      
  •     在現(xiàn)代世界的價值觀中,自由擁有核心的地位,然而,自由中也充滿了悖論。我們經(jīng)常會下意識地反問:如果每個人都自由了,這世界不就亂了?
      
      康德最早發(fā)現(xiàn)自由分兩種,到以賽亞?柏林將這個思想加以延伸,提出了“積極自由”和“消極自由”的分野。
      
      什么是消極自由?就是說我們有“免于……的自由”,不論外部世界如何,作為人,我們必須有一個底線,這是神圣的權(quán)利,絕不容侵犯。比如隱私權(quán),哪怕是對犯罪分子,他的隱私也應得到尊重,我們可以審判他的行為,但不可以審判他的私生活和他的潛意識。
      
      什么是積極自由?就是說我們“有……的自由”,比如有言論自由、出版自由等。但柏林對積極自由持批判態(tài)度,他認為,其中存在兩個悖論。
      
      首先,當外部不能給你這個自由時,人們就會轉(zhuǎn)向內(nèi)心,形成阿Q人格,表面上看,他沒有言論權(quán),但不妨礙他在土谷祠中說“媽媽的”,可這種自由還是自由嗎?第二,如果外部給了你這個自由,每個人的能力不同,你能否利用好這個自由呢?比如言論自由,同時要求對自己的言論負責,可很多人文化程度不夠,無法實現(xiàn)這個自由,怎么辦?于是,這就默許了外部世界進入個體,以“提升”他能力的名義,接管了他的人格。
      
      柏林認為,“積極自由”必然導致專制主義,所以他痛恨盧梭,認為正是以爭取自由為標榜的思想導致了現(xiàn)代歐洲史的諸多災難,暴君們打著自由、理想的旗號,帶來了兩次世界大戰(zhàn),對此,盧梭的錯誤理論應負主要責任。
      
      “兩種自由說”在思想史中影響巨大,但本書作者并不認同這個觀點。她認為,積極自由是從內(nèi)心看自由,而消極自由是從外部看自由,兩個視角應相互映照,積極自由固然會忽略外部限制,但消極自由也可能忽略內(nèi)心感受。
      
      作者試圖用“低階感覺”和“高階感覺”的理論重新建立解釋框架。她認為,“積極自由”并不必然導致專制,相反,它能賦予我們精神資源,鼓勵人們不斷去探索自由的疆界。如果僅固守“消極自由”,則難免走進經(jīng)驗主義哲學的困境,走向碎片化。
      
      本書雖小,卻容納了異常豐富的思辨,也許,李石并沒有最終解決“積極自由”與“消極自由”的論證,但她嚴謹?shù)母拍罘治?、觀念史脈絡的梳理以及論證過程,卻為讀者們展現(xiàn)了當代哲學的天空以及思辨的力量,這卻是浮躁的當下最需要的營養(y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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