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政治論

出版時間:1963-11  出版社:商務印書館  作者:斯賓諾莎  頁數(shù):293  譯者:溫錫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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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概要

  本書是十七世紀荷蘭杰出的唯物主義哲學家和無神論者斯賓諾莎的主要著作之一。作者用本書與教會進行了尖銳的斗爭。與當時的神學家們援引各種“奇跡”以證明《圣經(jīng)》的神圣性相對立,作者在歷史上第一次提出:研究《圣經(jīng)》只能以《圣經(jīng)》本身為根據(jù),既探討圣書各卷的作者是誰,他們是在什么條件下寫的,以及為何而作等等。作者用這種方法在本書中對于《圣經(jīng)》進行了詳細的考證,從而駁倒了神學家們的各種神秘的說教,摧毀了教會統(tǒng)治的基礎。作者在本書中提出的所有論點,歸根結底都是為了論證他的資產(chǎn)階級政治哲學的主張,他提倡天賦人權的學說,社會契約說,信仰自由和言論自由,認為“民主政府”,即資產(chǎn)階級的民主政治是最好的政府等。在資產(chǎn)階級上升時期反對教會和經(jīng)院哲學斗爭中,這一部著作起了進步的作用。

作者簡介

作者:(荷蘭)斯賓諾莎 譯者:溫錫增斯賓諾莎(Baruch Spinoza),1632年11月24日—1677年2月21日)荷蘭哲學家。后改名為貝內(nèi)迪特·斯賓諾莎(Benedictus Spinoza)西方近代哲學史重要的理性主義者,與笛卡爾和萊布尼茨齊名。他出生于阿姆斯特丹的一個從西班牙逃往荷蘭的猶太商人家庭。他的父母親以經(jīng)營進出口貿(mào)易為生,生活頗為寬裕,斯賓諾莎也因此得以進入當?shù)氐莫q太神學校,學習希伯來文、猶太法典以及中世紀的猶太哲學等。他也接受了拉丁語的訓練,而正是憑借著拉丁語,斯賓諾莎得以接觸笛卡爾等人的著作。他也由此漸漸脫離所謂正統(tǒng)的學說范圍,1656年因反對猶太教教義而被開除教籍。他最後搬出猶太人居住區(qū),以磨鏡片為生,同時進行哲學思考。1670年移居海牙,斯賓諾莎此後一直過著隱居的生活。1673年有人提供他海德堡大學哲學系的教職,條件是不可提及宗教,不過斯賓諾莎婉拒。他在45歲時就去世了。

書籍目錄

序  迷信的起源與后果  著者寫這本書的原因  他研究的經(jīng)過  這篇論文是意在給什么樣的讀者讀的,著者服從他的國家的元首第一章 論預言第二章 論預言家第三章 論希伯來人的天職,是否預言的才能為希伯來人所專有第四章 論神律第五章 論儀式的法則第六章 論奇跡第七章 論解釋第八章 論《摩西五書》的作者與《舊紅》中其余有關歷史的書第九章 論前面所提各書的其他問題,即是否各書完全為以斯拉所寫完,是否希伯來原文的傍注是不同的本子第十章 用以上所用的方法檢查《舊約》的其余各書第十一章 論使徒們是以使徒與預言家的資格還是只是以教師的資格寫的《使徒書》;解釋使徒是什么意思第十二章 論神律的真正的本原,為什么稱《圣經(jīng)》為神圣的,為什么稱之為《圣經(jīng)》。為什么因為里面是上帝的話,傳到我們,沒有訛誤第十三章 論《圣經(jīng)》只教人以很簡單的教義,這種簡單的教義足能致人以端正的行為第十四章 信仰、信神的定義,信仰的基礎,信仰與哲學永遠分了手第十五章 論神學不是理智的奴婢,理智也不是神學的奴婢,一個理智的定義,這個定義可以使我們承認《圣經(jīng)》的權威第十六章 論國家的基礎;個人的天賦之權與公民權;統(tǒng)治之權第十七章 證明沒人能或需要把他的所有的權利都交付給統(tǒng)治權。論摩西活著的時候與其死后直到王國成立之前的希伯來共和國與其優(yōu)點。最后論神權共和國滅亡的原因以及何以即使繼續(xù)存在也不能免于分裂。第十八章 自希伯來人的聯(lián)邦和他們的歷史引出一些政治學說來第十九章 說明關于精神方面的事物之權全靠元首,如果我們要正確地服從上帝,宗教的外形應該合乎公眾的安寧第二十章 在一個自由的國家每人都可以自由思想,自由發(fā)表意見附錄:  斯賓諾莎生平和著作年表  人名索引  《圣經(jīng)》和神話人物索引

編輯推薦

作者在《神學政治論》中提出的所有論點,歸根結底都是為了論證他的資產(chǎn)階級政治哲學的主張,他提倡天賦人權的學說,社會契約說,信仰自由和言論自由,認為“民主政府”,即資產(chǎn)階級的民主政治是最好的政府等。在資產(chǎn)階級上升時期反對教會和經(jīng)院哲學斗爭中,這一部著作起了進步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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