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1963-4 出版社:商務印書館 作者:[意] 托馬斯·阿奎納 頁數(shù):161 譯者:馬清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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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概要
托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1227—1274)是西歐中世紀一個重要的政治思想家。他的著作不但卷帙浩繁,而且把一切知識都納入了他的神學體系之中,一個現(xiàn)代讀者讀起來很不習慣。這本《阿奎那政治著作選》摘錄出阿奎那關于國家和法律的主要觀點,對于初讀他的著作的人是很方便的。
作者簡介
托馬斯·阿奎納 Thomas Aquinas
1225-1274
意大利神學家,歐洲中世紀經(jīng)院哲學代表人物。 他開啟了托馬斯學派(或稱托馬斯主義)。天主教教會認為他是歷史上最偉大的神學家,將其評為33位教會圣師之一。
早年經(jīng)歷
托馬斯·阿奎納的生平包含了歐洲中世紀中期的許多趣聞。他出生于意大利南部的一個貴族家庭,母親一脈可以溯源到神圣羅馬帝國的霍亨斯陶芬王朝。他大約出生于1225年初,地點是那不勒斯王國的Roccasecca城堡,該地的領主正是其父蘭道夫伯爵。他的叔叔西尼巴爾德,是附近卡西諾山本篤會總本宗修道院的院長。于是伯爵一家就希望托馬斯今后侄承叔業(yè)。在當時,這也是貴族子弟出人頭地的一條常見途徑。
在阿奎納接受修道院教育的第五個年頭,他前去那不勒斯大學學習,在此期間,他出乎意料地加入了多明我會,該會和方濟會共同對歐洲中世紀早期建立的教士系統(tǒng)發(fā)起了革命性的挑戰(zhàn)。這一心靈的轉(zhuǎn)變并未取悅其家族;在去羅馬的路途中,阿奎納被他的幾個兄弟逮住、押送回圣齊奧瓦尼城堡,并在那里監(jiān)禁了一兩年,以迫使他放棄自己的志向。根據(jù)傳記的記載,他的家人甚至安排娼妓去誘惑他,但他不為所動。在教皇諾森四世的干預下,最后其家庭還是妥協(xié)了。十七歲時,他的舉止宛若圣多明我再生。
他的師長看出阿奎納在神學上天賦秉異,便送他去科隆的多明我神學院,師從Albertus Magnus學習哲學和神學;他大約于1244年抵達那里。1245年,他跟隨Albertus Magnus去巴黎大學逗留了三年,取得了神學碩士學位。1248年他返回科隆擔任講師,這一年是他的文學和公務生涯的開端。這一段與大哲學家和神學家的共事經(jīng)歷對他后來的發(fā)展產(chǎn)生了重要影響,將他造就成睿智的學者,并終身帶有亞里士多德方法論的印記。
事業(yè)
1252年阿奎納前往巴黎攻讀碩士學位,由于大學的教授聯(lián)會對托缽修會的攻擊,他遇到了相當?shù)睦щy。最終,仍于1256取得學位和教職;后來他與友人Bonaventura一起取得神學博士學位,在巴黎、羅馬和一些意大利城市教了幾年書,并且開始著述。自此以后,他開始了勞碌的生活;他在自己的修會里積極侍奉,頻繁地旅行和講學。
1259年,他在Valenciennes教區(qū)取得一個重要職位。在教皇烏爾班四世的請求下,他又移居羅馬。1263年,他出現(xiàn)在倫敦的多明我會中。1288年,他又前往羅馬和博洛尼亞講學,并且投身于教會的公共事務中。
在1269至1271年間,他回到了巴黎。除教書外,還管理教會事務,并且做他的親戚--法國國王路易八世的國事顧問。1272年佛羅倫薩提供一個讓他在當?shù)亟虆^(qū)內(nèi)選擇常駐教堂的機會,他擔任了修道會的院長,并且應查爾斯王的請求,在那不勒斯擔任教授職務。
1273年12月6日的弭撒儀式中,阿奎納經(jīng)受了神秘的體驗,事后他停止寫作,另其大作《神學大全》變成為完成作品。當被問及為何封筆時,阿奎納答道:“我寫不下去了……與我所見和受到的啟示相比,我過去所寫的一切猶如草芥?!彼?274年3月7日逝世。
據(jù)同時代的人描述,阿奎納是個大塊頭,肥胖而且皮膚黝黑,頭顱碩大,發(fā)髻很高。他的為人處世表現(xiàn)出很好的教養(yǎng):眾人認為他舉止端正,溫文爾雅,而且令人如沐春風。在爭論中,他保持克制,并且用人格魅力和淵博的學識贏得對手的尊重。他品位樸素,周圍的人為其出色的記憶力所傾倒。在他沉思時,常對周遭的環(huán)境渾然不知。他能夠系統(tǒng)、清晰和簡明地表達他人的意見,使自己的思想富有熱情而且兼收并蓄。
去世和封圣、
1274年3月7日,阿奎納在Fossanova修道院去世。
1323年7月18日,教皇約翰二十二世封阿奎納為圣徒。
書籍目錄
英譯本編者序言 一、研究政治的方法 二、政治義務 三、實際政治英譯者前記參考書目第一鄙分 政治論文 論君主政治,第一篇 第一章 政治制度的必要性 第二章 君主制是最好的政體 第三章 暴君政治、即君主政治的腐化變質(zhì)是最壞的政體 第四章 羅馬的政權類型以及有時在多數(shù)人執(zhí)掌的政權中出現(xiàn)的好處 第五章 君主制度是防止暴政的上策 第六章 君主制度的優(yōu)點以及防止其蛻化為暴君政治的必要措期 第七章 榮譽或榮耀都足以激勵君主實施仁政 第八章 君主政體的真正目的 第九章 天堂的最高幸福是人君的酬報 第十章 統(tǒng)治者在行使權力時應預定的目標 第十一章 仁政的物質(zhì)利益與暴政的不利后果 第十二章 君主的職責:王權同精神對肉體和上帝對萬物的支配權的相似之處 第十三章 這一類此的進一步闡明和由此可以得出的結(jié)論 第十四章 教權和王權的比較 第十五章 怎樣達到政治社會中幸福生活的目的 論對猶太人的統(tǒng)治第二部分 哲學著作選輯 反異教徒大全 論人們彼此之間及對其他生物的關系的安排 神學大全 第一部分 一、人是天然耍過政治生活的 二、君主政治和世上的神權政治 第二部分之一 三、政治秩序的價值和意義 四、一般的法 五、各種類型的法 六、法的效果 七、永恒法 八、自然法 九、人法 十、人法的效能 十一、人法的易變性 十二、法律義務和道德義務的區(qū)別 十三、一種混合的政治制度 第二部分之二 十四、政治的和宗教的義務 十五、戰(zhàn)爭 十六、抵抗暴政的權利 十七、政治上的深謀遠慮 十八、自然的和實在的正義 十九、正義和國家 二十、世俗權力和宗教權力的關系 二十一、財產(chǎn)權 二十二、高利貸 二十三、服從 彼得·朗巴德《嘉言錄》詮釋 基督徒對世俗權力特別是暴君負有服從的義務 世俗權力與宗教權力的關系 《尼各馬可倫理學》詮釋 導言 亞里士多德《政治學》詮釋 導言
章節(jié)摘錄
論對猶太人的統(tǒng)治——致布拉班女公爵 我已接到閣下的來信,并從信上充分理解到您是多么真誠地關懷著治理 臣民,同時對我們修道會的弟兄們又懷有多么真擎的感情。我感謝上帝,因 為他已使您的心受到感動而希望作出這樣大的善事。的確,我覺得不大容易 滿足您要我就某些問題提出意見的請求:一部分是由于我講學忙不過來,一 部分是由于我本來希望您會向那些比我更內(nèi)行的人請教??墒?,如果我不在 您感到棘手的時候給您幫助,聊以報答您的盛情厚誼千萬一,這對我來說是 很不合適的。所以我試圖在下文答復您所提出的問題,但并不排斥任何更好 的主張?!? 首先,閣下問起,“是否可以經(jīng)常強制猶太人繳納貢稅,如果可以的話, 應該責成他們在何時繳納?”對于這樣一個用如此簡括的話提出的問題,人 們可以回答說,的確,像法律所宣布的那樣,猶太人由于他們的罪過,無論 在現(xiàn)今或過去都注定要永受奴役;因此,各國的君主可以把他們的所有物當 作自己的財產(chǎn);唯一的附帶條件是,不要全部剝奪他們賴以維持生活的必需 品??墒?,因為我們在行動上必須保持公正,即使對那些被遣棄的人也是如 此,免得基督的名字受到褻瀆(使徒用自身的例子告誡我倆,不要得罪猶太 人、異致徒或者基督教),所以比較正確的辦法似乎就是:及時地實行法律 所準許的措施,切忌征收不合過去慣例的強制公債;因為人們對于不習慣的 事情總是更加耿耿于懷的。因此,根據(jù)這個意見,您可以按照您的前輩所規(guī) 定的慣例強迫猶太人納貢,如果沒有其他重要的問題需要一并考慮的話。不 過,從我所能夠推測的情況來看,您對這個問題的種種懷疑似乎由于您要提 出的這樣一個疑問而加深了:即事實上貴國的猶太人所占有的財產(chǎn),全部都 是靠不正當?shù)闹乩P剝的辦法得來的。您要問,剝奪他們的財產(chǎn)是否合法, 因為他們的財產(chǎn)既然是靠強取豪奪得來的,無論如何都應當退還才對。對于 這個問題,似乎可以這樣回答:雖然猶太人沒有權利保留他們用高利貸向別 人勒索得來的金錢,您也沒有權利把錢從猶太人那里收回之后留在自己手 里;如果他們的財產(chǎn)是從您本人或您的前輩那里敲詐得來的,或許可以另當 別論。倘使他們所占有的財產(chǎn)是從別人手里奪取的,那您就有責任把財產(chǎn)交 還給那些理應從猶太人那里追回錢財?shù)娜藗?。所以,如果您能夠確實找到重 利盤剝的受害者,您就應當使物歸原主。假如找不到的話,您就應當根據(jù)主 教或其他正直人士的建議,把這種錢財作敬神之用;或者用于貴國的公盆方 面,以濟貧恤窮或為社會謀福利。您即使用強制手段勒令猶太人歸還這種財 物,也不算犯法,只要您經(jīng)常遵守您前輩的慣例,并決定按上述方式使用錢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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